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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罗荣渠忆旧 作者:罗荣渠 2007-05-11 08:56

[1945年]12月1日 星期六
    晨在昆北宣传分处工作。
    9时左右与世夫、述林进城,至华山西路遭特务袭击,打毁眼镜及歌谱。
    回校至昆北闻枪炮声,避入教职员宿舍,事后返校视察劫后战场。
    捐洋4000元,即至师院观察。
    晚饭时关麟征来校道歉。

    [按:据罗荣渠1952年笔记手稿忆述当时情况称:“在‘一二•一’运动前后一个月中,我积极参加了活动,参加歌咏队,到街头去宣传、讲演,到学校和市民中去访问,画时事漫画等等。在12月1日那天,我在街上被特务打了一顿,眼镜打碎,脸打伤,衣袖扯破。原因是我和另一个同学在特务写的标语后面用粉笔画了一个大问号。特务写的标语好像是‘共产党是破坏国家和平统一的罪人’之类的话,当时不可能擦去,只有用这个计谋。这次被特务欧打,并没有丝毫吓住我,反而更增加了我的愤怒。当时我和一个同学说:革命,非革命不可”。回校时,适值数百名武装军人及特务袭击联大校舍。因同学紧闭大门,以黑板桌椅堵塞通道,与其隔墙对垒,武装特务遂悍然开枪投掷手榴弹,酿成惨案;师范学院、工院、附中及南菁中学等处也遭到袭击。各校有于再、潘琰、李鲁连、张华昌等四人殉难,受伤者数十人,袁复礼、马大猷两教授也被殴打。]

[1945年]12月2日 星期日
    上午进城配眼镜,后天取,去洋13500元,并借得眼镜一副。
    中午返校。据云关麟征曾来言,凶手已就捕,请派代表会审,被拒绝。
    下午3时,举行“一二•一惨案殉难四烈士入殓典礼”于图书馆前,门饰以松柏,上有“民主自由”四字,两旁各停二棺,灵前置花圈等物,棺前置四烈士遗像。行礼如仪,哭声四起,严肃凄惨,风云变色,狂风大作,挽歌、祭文至为悲壮。苟母(按:即张华昌之母,张又名苟拯中)大哭,语不成声,惨绝人寰。叶代常务[委员]、潘教务长等教授及各校同学、来宾约三四千人参加。
    潘琰同学[将]用火葬。

    附:悼烈士的部分挽联
    “怒看朋辈成新鬼;耻向屠夫讨自由。”
    “徒手的学生中手弹而殒命,谁偿此赤血;无党的青年受党棍的欺压,惟诉诸青天。”(赵迺抟)
    “挟书者族,偶语者诛,驱四万万人民尽效鹦鹉舌牛马走,转瞬咸阳成灰,古今同笑秦王计;救世以仁,杀身以义,将一重重创痛化为狮子吼杜鹃魂,行看中国再建,日月常照烈士心。”(任继愈)
    “开会不自由,人身不自由,让军阀特工无法无天,到处横行霸道,所谓中华民国原来如此;头颅诚可贵,鲜血诚可贵,为和平民主敢说敢做,不惜惨烈牺牲,这样英勇精神值得发扬。”
    “田园尽寥落,岂忍刀兵益刀兵,赖君勇洒血,开前路,力抗暴虐专横,浩气应伴湖山水;骨肉多流离,何堪水火复水火,愿吾侪收泪,继后尘,誓争和平民主,寸怀当包风雨声”。(云大女同学会)
    “此处是民主堡垒,贫贱未移,威武不屈,更仗尔碧血英魂,常共 [两字糊模难辨];空负了锦绣山河,豺狼当道,鸱枭飞天,当此际阴风惨日,无限悲怆。”(时代评论社)
    “点一下脑袋,说几句道歉,企望卸脱行凶责任,天下并无那回事,携50万元,抬两口棺材,希图掩去屠杀事实,世上竟有这种人。”
    “木棍、手榴弹、特务、军官队,竟是为政工具;潘琰、李鲁连、于再、苟拯中,无愧民主前驱。”(工院)

[1945年]12月3日 星期一
    在宣传分组工作。
    晚闻彭局长谈,李宗黄为此次事件主谋,并先有种种阴谋云。余与祖陶[写稿]投诸宣传股,不识次日刊出否?
    连接家信四封,22、27、28、29[日]。
    据云关、李发生争执。[按:云南省警备司令关麟征与省政府代理主席李宗黄对“一二• 一”惨案之责任互相推诿,双方特务甚至为此发生殴斗。]

[1945年]12月4日 星期二 阴雨,有雪弹
    教授会议议决,派三教授赴渝,在地方法院告关,高等法院告李。
    教务处公告,教授议决罢教一周,以致哀悼,向政府抗议;设法劝学生复课;请取[消]24日命令(按:指当局严禁一切未经核准之集会游行的命令)等语云。
    今日空气较缓和,昨日反内战壁报皆未被扯,街上近日演讲未被干涉。
    晨往观潘琰火葬;中午接相成缄,取眼镜,取五万元,发家信。
    下午关某派人送洋50万,花圈10个,食品甚多,一少将副官送来,被谢绝;晚突抬来棺木两具,同学皆戏云此关、李二人升棺发财用也。
    取[眼]镜归来遇令武、德齐等于××路,彼等在义卖《罢委通讯》;余见两份皆卖为1千元,据云最高价有二千元售出者。

[1945年]12月5日 星期三 晴
    晨住凭吊四烈士,见血衣、遗物、像片;挽词甚多;诸先烈皆英武有为,潘琰女士更为风尘英杰。呜呼,诚可痛惜。
    下午随令武等10人至大小西门南屏街宣传,发致相成等信。
    晚与李鹄等四人至大西门外吃羊肉。
    近日工作无甚大功效,长此以往堪虑。
    中央、武汉报无耻已极,公审事颠倒黑白。
    [按:当时《中央日报》、《武汉日报》等官方报纸诬称“一二•一”惨案之手榴弹是学生方面扔出,杀人是异党分子指使等等,并在4日推出假凶犯在警备司令部举行所谓“军法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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