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我对他的心已经死了(4)
妇女受暴口述实录 作者:宋美娅 2007-10-12 09:50
其实,现在他还一直骗我。
快出监的人可以在这里(指监狱)读技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读。我还有一年零两个月刑期的时候,想读技校,他答应把3300元钱学费给我寄过来。去年我给他写信说要交这个学费,他就没回信了。我也就没有再写信给他,现在就断绝联系了。学费是我妈妈帮我借的钱,寄给我的。
以前我还有这个希望:我们毕竟年轻,还有重好的机会。过去是他对不起我,这次是我一时冲动,对不起他。但现在……
我进来这么长时间,他从来没有写一封信给我妈妈,逢年过节他也没买一分钱的东西去看过我妈妈。我们建房的时候就欠了我妈妈几千元钱的账,按理说,他要想重归于好,就应该去沟通与我妈妈的感情。我(曾)对他说:“我会再给你一次机会,我们毕竟是夫妻,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打打闹闹,经过那么多挫折,经过那么多痛苦,我还会原谅你的。我不是一个贪图富贵的人,我如果嫌贫爱富,就不会这样死心塌地地跟着你。”
原来他打我的时候,我想过离婚,但是没有去。在我们农村,好女不嫁二男,我们那儿离婚的人比较少。我不想让人看笑话。我老是想把这个家搞好一些。我每次被打之后,受那么大的苦,我不敢对任何人去讲,我的血只能流在心里面。现在我想跟他离婚,他不离。我怕出去。我不晓得他现在是什么心理,虽然甜言蜜语地写信给我,但我对他的心已经死了。要是说他有这个行动,说得到做得到,帮我交了学费,我还是考虑与他重归于好的。现在我妈妈帮我交了这个学费,他还在骗我。
我快出去(指出狱)了,(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我想起诉离婚,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答复。他(曾)说,“我如果失去你就什么都没有了,有了你我还有希望,能感到家的温暖。”他十四五岁就失去父母,从来没有人像我这样关心体贴过他。我不晓得这件事怎样去解决,我脑子一片迷茫。我最担心我提出离婚,他肯定不会答应。我一想,就怕,我真的好怕。
到现在,他还骗我,我对他已经绝望了。就从这点上我坚决要离婚了,我才28岁,以后的路还长。我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老公,我就自己过。
我一想到出去,就怕。真的很怕!
点评:
维护男权利益的旧观念太害人
陈敏
刘惠兰的悲惨遭遇,不禁让人感叹:旨在维护男权统治的封建思想对女性的毒害有多深!男女平等的口号喊了那么多年,这种思想竟还有那么大的市场!
从刘惠兰16岁就离家去广东打工的经历来看,她应该是见过世面的。但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忍受缺乏人性的丈夫对自己的心灵与肉体的残酷折磨,直至忍无可忍,到了决定与他同归于尽的悲惨地步。究其原因,固然与有关部门普法宣传不到位有关,但传统文化灌输给她的那些从一而终的维护男权利益的旧观念也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首先,她觉得丈夫打她是一件让她很丢脸的事,“家丑不可外扬”。即使丈夫对她的施暴行为使她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也只能忍着,因为好女不嫁二男。这些观点集中体现了极度的歧视女性的大男子主义,它使男性在家庭生活中处于绝对的优势,使女性的人身权利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刘惠兰就是在这些观念的支配下,才一次又一次忍受来自丈夫的暴力。
其次,她还受着另一种大男子主义思想的误导,即:贤妻能使丈夫浪子回头。她错误地认为丈夫不学好,是自己没能力的表现。自己要是有能力,丈夫就会浪子回头金不换。这种观念体现了男权社会一方面要求让做妻子的在家里逆来顺受,另一方面又把男人的恶行归咎于对丈夫没有任何约束力的妻子,这种观念体现了男人的极端不负责任和对女性的歧视。
所有上述观念,?是男权社会为保证男人在社会上和家庭中至高无上的权力而制定出来的压迫女性的清规戒律。刘惠兰每次挨打后,这些清规戒律就会“跑”出来“劝”她忍耐,“劝”她继续努力、等待这个有重罪前科的丈夫人性的回归——即使这个丈夫游手好闲穷得叮当响、毫无责任心、不知起码的知恩图报,而只会把给他带来财富和家庭温暖的老婆打得两次流产,并把她在外地几年辛辛苦苦打工挣来的血汗钱在牌桌上输得精光。对比一下刘惠兰婚前在娘家的生活和婚后在夫家的生活,“我嫁一个老公干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显而易见了。
刘惠兰太善良了,善良到只会替伤害自己的人着想,光知道同情他,却不知道最应该同情的是自己。但她似乎终于觉悟了,她决定出狱后就离婚,可是又担心丈夫不同意,所以她“好怕”。她的害怕非常现实。她的丈夫想必会再一次用他那毫无价值的承诺和暴力来“挽留”她。因为对他来说,“我如果失去你就什么都没有了,有了你我还有希望,能感到家的温暖”。但愿善良的刘惠兰能明白,就是因为有了这个丈夫,使她对生活感到绝望。既然觉得在监狱失去自由都比在家挨打强,那么,即便暂时摆脱不了婚姻,也可以远走高飞,再一次外出打工。
“我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老公,我就自己过。”我为刘惠兰的觉醒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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