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香港经济(10)

香港金融市场投资指引 作者:人本投资集团香港投资团队 编 2007-10-16 10:02

  4.公共收入

  2004~2005年度政府总收入达2635.91亿元,综合现金积余有213.561亿元。政府综合账目在2004~2005年度录得财政盈余213.56亿元。在2004~2005年度终结时,累积结余达2966.56亿元。这些结余是政府的财政储备,可用来应付或有负债,确保政府能够应付收支方面的短期波动。至于香港政府一般收入账目的收入可参见表1-17。

  香港的税率低,课税制度简单,执行费用并不高昂。另一方面,政府致力打击逃税和减少避税机会。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利得税(24%)和薪俸税(13%)。其他重要收入来源包括投资回报(7%)、公用事业和政府服务的各项收费(6%)、土地交易(3%)、博彩税(6%)、差饷(5%)、印花税(5%)和应课税品税(3%)的收入(各项主要收入来源载于表1-16,以上所引数据为2003~2004财政年度的数据,因2004~2005财政年度的数据尚未审计,下同)。税务局征收的税款约占政府总收入的50%,其中包括利得税、薪俸税、物业税、印花税、博彩税、遗产税和酒店房租税。

  利得税、薪俸税和物业税(包括个人入息课税)根据《税务条例》征收,2003~2004年度共占政府总收入约39%。纳税人会按三种不同入息来源接受评税,即营业利润、薪俸和物业收入。只有在香港经营的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纯利,才须缴纳利得税。2003~2004年度,非有限公司的营业利润按15.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而有限公司则缴纳17.5%的利得税。2004~2005年度,非有限公司的营业利润的税率为16%,而有限公司则保持在17.5%。利得税款首先按上一课税年度赚取的利润暂缴,其后再根据课税年度实赚利润予以调整。一般来说,赚取应评税利润时所需的一切开支,均可从该利润中扣除。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息无须预扣税款。利息收入(财务机构的利息收入除外)以及从有限公司收取的股息,也可免征利得税。2003~2004年度,政府征收的利得税总额约为488亿元,占政府总收入约24%。薪俸税根据在香港获得或赚取的薪酬征收。薪俸税的课税标准和缴税办法(包括暂缴税款)与利得税的相如果。薪俸税按递增税率计算,2003~2004年度的计算办法是先扣除薪俸税免税额,余下第一、第二和第三个32500元分别以2%、7.5%和13%的税率征收税款,其余入息则征收18.5%的税款。不过,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款均不会超过标准税率,即入息总额的15.5%。2004~2005年度的税率分别为2%、8%、14%和20%,税阶是3万元,而标准税率是16%。夫妇的入息是分开申报和评税的。不过,如果夫妇任何一方的免税额高于本身的收入,或分开评税会使夫妇共须缴纳的薪俸税额增加,则他们可选择合并评税。2003~2004年度,薪俸税税收约为280亿元,占政府总收入约13%。根据香港的税务法例,薪俸税纳税人享有可观的免税额,因此香港的工作人口中只有3%须缴交薪俸税。物业税是向本港土地和楼宇业主征收的税项。2003~2004年度,物业税税额按实际所收租金扣除20%作维修保养开支,再以标准税率15.5%计算。2004~2005年度的标准税率是16%。物业税也采用类似利得税和薪俸税所用的暂缴税制度征收。在香港营业的有限公司名下物业均获豁免物业税,但来自物业业权的利润则须缴纳利得税。2003~2004年度,物业税的收入约为10亿元,占政府总收入约0.5%。《印花税条例》规定,凡与不动产转让、租约和股票过户有关的各类文件,均须缴纳定额或从价印花税。2003~2004年度的印花税收入约112亿元,占政府总收入约5%。香港只有香港赛马会举办的赛马、六合彩和香港赛马会的足球博彩活动,才是合法的赌博活动。赛马博彩税率按投注的类别而定;2003~2004年度,普通彩池和特别彩池的税率分别为投注额的12%和20%(特别彩池的税率由2003年8月1日起由19%提高至20%)。由2003年8月1日起实施的足球博彩则按毛利征收50%的博彩税。2003~2004年度,这方面的税收总额约达116亿元,占政府总收入约6%。2003~2004年度,遗产税税率由5%,达到最高15%,适用于价值在750万元以上的遗产(现已决定取消)。酒店和宾馆必须缴纳酒店房租税,税率是租客所付租金的3%。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目前只有四类货品为应课税品,分别是碳氢油类、含酒精饮品、其他酒精产品(即甲醇和乙醇)和烟草产品,包括本地制造和进口的产品。这些税项由香港海关负责征收。2003~2004年度,海关征收的税款共达64亿元,占政府总收入约3%。差饷是根据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按指定百分率计算,由差饷物业估价署征收。2004~2005年度的差饷征收率为5%。应课差饷租值是物业在某一指定日期估计可取得的全年市值租金。目前,差饷物业估价署每年重估全港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使估值更能反映最新的租金水平。现行的差饷估价册在2004年4月1日生效。2003~2004年度的差饷收入为111.67亿元,占政府总收入约5%。差饷物业估价署也负责征收地租。在1985年5月27日或之后批出的土地契约,以及原没有续期权利而获得续期的土地契约,均须由1997年7月1日起向政府缴纳地租。后者包括在1997年6月28日续期的新界和九龙界限街以北地区的所有土地契约。地租按有关土地的应课差饷租值3%征收,并随应课差饷租值的变动而调整。截至2004年3月31日,地租登记册载有约158万个估价项目。2003~2004年度的地租收入总额为41亿元。政府也从其他来源取得不少收入。2003~2004年度,政府部门就公共服务所收取的各项费用,为政府带来约105亿元的收益,约占政府总收入的5%。政府的政策是,公共服务的收费一般应足以收回提供服务的全部成本。不过,某些必需的服务由政府资助或免费提供。政府经营的公用事业,也为政府带来约29亿元的收入,占政府总收入约1%。2003~2004年度,政府从财政储备所赚取的投资和利息收入有259亿元,占总收入约12.5%。此外,2003~2004年度的土地交易收入约为54亿元,占政府总收入约2.6%。土地交易的收入全部拨入基本工程储基金,用以进行工务计划。

  目前香港的公共收入存在两大问题:第一,税基狭窄。在约680万的香港人口中只有约18%(约120万人)缴交薪俸税,而约六成的薪俸税是由十万名纳税人所缴纳。此外,六成利得税收入来自缴税最多的500家公司,占所有赚取利润公司总数的约1%。

  公共收入的第二个问题是收入的稳定性。香港现在的税项绝大部分都十分受经济影响。自从金融风暴和地产市道下滑以来,在经济不景和通缩的影响下,经常收入由1997~1998年度的2016亿元跌至2003~2004年度预算的1492亿元,下降524亿元(即26%)。各项税收在这段期间均下跌,其中跌幅最大的是印花税,达73%。所以长远来说,实在有需要开拓稳定和有广阔基础的收入来源,以改善政府收入的结构,建立稳健的公共财政根基。

  此外,与海外已发展经济体系相比,香港较为倚赖利得税和与房地产有关的税项或非税项收入。由于这些收入易受经济周期影响,政府必须扩阔税基,以确保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应付公共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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