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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之城的往昔时光(作家与城市) 作者:戴维·李维特 2007-10-17 10:51
佩特在他的作品里,有意无意地间接提倡一些违背维多利亚女王时代自律和克己原则的观点,他以《文艺复兴》为阵地提出了宣战。他认为艺术作品中应该采用一切能够“激起人们感官兴趣的元素,包括各种奇怪的颜色和气味,甚至艺术家的一双手、朋友的一张脸都可以成为艺术作品”。他很赞同戏剧表演应该是“出其不意的幸福可能会出现在最不重要的时刻;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人们刻意把自己最精彩、最有力量的表演应用在许多场面里,而是因为在某些时候,我们内心被压抑的情绪、日常需要放松的、更快乐的力量能够得到自由的宣泄,而且这种力量与我们共生”。
在《文艺复兴》里,佩特虽然避免直接提到性,但是他还是明显地使用了一些色情语言。而这些语言也确实发挥了作用,以至于在其作品中最著名的一个篇章里,他认为,“总是燃着这样强烈的玉石一般的火焰,总保持这种极度的喜悦”,便是生命中的成功。他并没有表达出我们认为的他那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更加直率的挫折感。虽然说一个思想僵化的时代容不下惊世骇俗的行为,但在那段岁月中,仅仅是莫逆之交或者“大学生中兄弟会或姐妹会成员”——甚至是说起“希腊的”这个单词时——的号召作用还是唤醒了人们摒弃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惩罚性的僵化刻板生活的可能性。因此,“艺术审美”这个术语开始被人们认为具有了淫荡或者不合礼仪的内涵。至1903年,罗纳德R26;弗班克的老师——罗洛R26;圣克莱尔R26;塔尔博伊还在一直担心他年轻的孩子们会陷入“刺激的睾丸膜拜”中,成为“龚古尔学校里巴黎上流社会的一分子……成为感官的奴隶,只追求震颤感受和奢华生活”。弗班克继承了老师的观点,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其后来的作品中,我们看到当树叶开始变成褐色时,佩特的思想之花并没有全面盛开,浓郁的杏花香气也逐渐被覆盖,最后腐烂了。
下文还会继续说起弗班克。但是现在,我们说一说居住在佛罗伦萨的另一位英国作家吧,即小说家路易斯R26;雷米,她更为人熟知的名字是奥维达。
奥维达1839年出生于贝里R26;圣埃德蒙兹,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英国人。她很早就开始写作,小时候,她将自己的名字误读成“奥维达”,后来就以此作为自己的笔名。此后她的多产使得她迅速名利双收。她那时的作品哗众取宠,属于半文学类小说,比如《格兰维勒R26;维格尼》、《意达利亚》、《帕斯卡罗》、《在近海岸沼泽地里》、《两只小木鞋》以及《佛兰德斯的狗》(她很喜欢狗)。不过奥维达喜欢的生活方式既不美丽也不优雅,她喜欢奢侈豪华的生活。她的衣服是定做的沃斯牌子,聚会要在伦敦朗廷酒店的高级套房里举行。她认为自己是属于勇敢、追求新奇类型的人。她举办的一些聚会上常常会张贴着“把道德和伪装丢在门外”的告示。19世纪70年代早期——最起码是因为患上了支气管炎的原因——她与母亲一起移居至佛罗伦萨,住在斯堪迪奇市租来的法里诺拉庄园里(如今那里已经通上了有轨电车)。接下来她就完全加入到了当地英国人组成的侨民圈子。这个圈子的形成有大约30年的历史。虽然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有英国作家在佛罗伦萨旅居——这其中有约翰R26;伊夫林①、弥尔顿、博斯韦尔、拜伦和雪莱——但真正在当地形成一个固定的社交圈子是在19世纪40年代。当时,范妮R26;特罗洛普在玛丽R26;安东尼娅广场(今天的戴尔独立广场)的威力诺R26;特罗洛普成立了第一个英籍佛罗伦萨社圈(包括文学沙龙)。她的儿子继承了这一传统,先是在威力诺,继而又在较远处的圣尼各的利库勃利庄园成立了这样的沙龙。不久勃朗宁夫妇②也来到此地,定居在碧提宫殿附近的归第别墅;至此,佛罗伦萨已经成为一个著名的流亡知识分子的庇护地。1855年,龚古尔兄弟朱尔和埃特蒙,跳着“旧式的英国土风舞”宣称,“这里的宫殿和伦敦的宫殿一样阴沉灰暗,这里的一切仿佛都在向英国人微笑……”到奥维达来到佛罗伦萨之时(当时她32岁),佛罗伦萨20万居民中有3万人是英国人和美国人。
现在看起来奥维达似乎要把恋爱作为她在佛罗伦萨优先考虑的事情之一了。她选择了追求德尔R26;斯图法侯爵。侯爵住在离她不远处的一所叫做卡斯泰格诺拉的房子里。他未婚,出生于佛罗伦萨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里,是乌贝托国王的侍卫,也是一个对待农业税和社会责任问题极其严肃的地主。几年后,他在英国人克莱门特博士的公司里任职期间,曾经到缅甸旅行,考察能不能在曼德勒和仰光之间修建一条铁路。但是后来这项工程也没有给他带来什么成果,然后他回到了佛罗伦萨,经常陪着奥维达,成为她的护花使者,但是侯爵不仅做奥维达的护花使者,他也经常陪着奥维达的情敌珍妮特R26;罗斯。
这些年来,人们已经写了很多有关珍妮特R26;罗斯的书。从我所看到的内容来判断,我对这个女人可没有一点儿好感。虽然毫?疑问,她的精明和才华要胜奥维达一筹,但是她不喜欢狗,而且似乎就是因为她“很难对付”才树立了活泼爽快的形象。
在《文艺复兴》里,佩特虽然避免直接提到性,但是他还是明显地使用了一些色情语言。而这些语言也确实发挥了作用,以至于在其作品中最著名的一个篇章里,他认为,“总是燃着这样强烈的玉石一般的火焰,总保持这种极度的喜悦”,便是生命中的成功。他并没有表达出我们认为的他那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更加直率的挫折感。虽然说一个思想僵化的时代容不下惊世骇俗的行为,但在那段岁月中,仅仅是莫逆之交或者“大学生中兄弟会或姐妹会成员”——甚至是说起“希腊的”这个单词时——的号召作用还是唤醒了人们摒弃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惩罚性的僵化刻板生活的可能性。因此,“艺术审美”这个术语开始被人们认为具有了淫荡或者不合礼仪的内涵。至1903年,罗纳德R26;弗班克的老师——罗洛R26;圣克莱尔R26;塔尔博伊还在一直担心他年轻的孩子们会陷入“刺激的睾丸膜拜”中,成为“龚古尔学校里巴黎上流社会的一分子……成为感官的奴隶,只追求震颤感受和奢华生活”。弗班克继承了老师的观点,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其后来的作品中,我们看到当树叶开始变成褐色时,佩特的思想之花并没有全面盛开,浓郁的杏花香气也逐渐被覆盖,最后腐烂了。
下文还会继续说起弗班克。但是现在,我们说一说居住在佛罗伦萨的另一位英国作家吧,即小说家路易斯R26;雷米,她更为人熟知的名字是奥维达。
奥维达1839年出生于贝里R26;圣埃德蒙兹,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英国人。她很早就开始写作,小时候,她将自己的名字误读成“奥维达”,后来就以此作为自己的笔名。此后她的多产使得她迅速名利双收。她那时的作品哗众取宠,属于半文学类小说,比如《格兰维勒R26;维格尼》、《意达利亚》、《帕斯卡罗》、《在近海岸沼泽地里》、《两只小木鞋》以及《佛兰德斯的狗》(她很喜欢狗)。不过奥维达喜欢的生活方式既不美丽也不优雅,她喜欢奢侈豪华的生活。她的衣服是定做的沃斯牌子,聚会要在伦敦朗廷酒店的高级套房里举行。她认为自己是属于勇敢、追求新奇类型的人。她举办的一些聚会上常常会张贴着“把道德和伪装丢在门外”的告示。19世纪70年代早期——最起码是因为患上了支气管炎的原因——她与母亲一起移居至佛罗伦萨,住在斯堪迪奇市租来的法里诺拉庄园里(如今那里已经通上了有轨电车)。接下来她就完全加入到了当地英国人组成的侨民圈子。这个圈子的形成有大约30年的历史。虽然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有英国作家在佛罗伦萨旅居——这其中有约翰R26;伊夫林①、弥尔顿、博斯韦尔、拜伦和雪莱——但真正在当地形成一个固定的社交圈子是在19世纪40年代。当时,范妮R26;特罗洛普在玛丽R26;安东尼娅广场(今天的戴尔独立广场)的威力诺R26;特罗洛普成立了第一个英籍佛罗伦萨社圈(包括文学沙龙)。她的儿子继承了这一传统,先是在威力诺,继而又在较远处的圣尼各的利库勃利庄园成立了这样的沙龙。不久勃朗宁夫妇②也来到此地,定居在碧提宫殿附近的归第别墅;至此,佛罗伦萨已经成为一个著名的流亡知识分子的庇护地。1855年,龚古尔兄弟朱尔和埃特蒙,跳着“旧式的英国土风舞”宣称,“这里的宫殿和伦敦的宫殿一样阴沉灰暗,这里的一切仿佛都在向英国人微笑……”到奥维达来到佛罗伦萨之时(当时她32岁),佛罗伦萨20万居民中有3万人是英国人和美国人。
现在看起来奥维达似乎要把恋爱作为她在佛罗伦萨优先考虑的事情之一了。她选择了追求德尔R26;斯图法侯爵。侯爵住在离她不远处的一所叫做卡斯泰格诺拉的房子里。他未婚,出生于佛罗伦萨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里,是乌贝托国王的侍卫,也是一个对待农业税和社会责任问题极其严肃的地主。几年后,他在英国人克莱门特博士的公司里任职期间,曾经到缅甸旅行,考察能不能在曼德勒和仰光之间修建一条铁路。但是后来这项工程也没有给他带来什么成果,然后他回到了佛罗伦萨,经常陪着奥维达,成为她的护花使者,但是侯爵不仅做奥维达的护花使者,他也经常陪着奥维达的情敌珍妮特R26;罗斯。
这些年来,人们已经写了很多有关珍妮特R26;罗斯的书。从我所看到的内容来判断,我对这个女人可没有一点儿好感。虽然毫?疑问,她的精明和才华要胜奥维达一筹,但是她不喜欢狗,而且似乎就是因为她“很难对付”才树立了活泼爽快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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