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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获奖作家之一雍松(2)

作者:宋兆霖 主编   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  和讯读书
    与埃温德·雍松相比,哈里·马丁逊与伊索有着更多的共通之处。伊索是所有无产阶级作家中最早、最伟大的一位,他独创了语言难以明述的寓言,颇具魅力。马丁逊与伊索的相通点在于他们两位都好比是一张张开的网,经常使用超出字面含义的内容及似虚实真的语句攫住读者的注意力。但是在本年度文学奖的两位获奖人之间,其相异之处无疑是多于相似之处。雍松作品的基础,多半建立在自由社会那坚固不移的市民权利之上。如果与雍松并列而加以审视的话,则马丁逊无疑是一个与社会无关的人。或许可以把他看做是瑞典文学中的无所羁绊的流浪者,任何人都不曾成功地抓住过他的手,或锁住他的心。《道路》的主人公、那个具有哲学气质的流浪汉波尔,在很多方面可说是作者的化身。他并非是徘徊在门外的、被抛出家园的人,而是那种即使被四壁围困也一样无家可归的人。他希求与社会无所牵连、并奉之为幸福的绝对原则。他依靠自我的自由意志,服膺生命的健全本能而生活,是一个对那些想扼杀他本能的一切无不予以抗击的流浪者。目前,他已拥有一个自己的家,这个家存在于遥远的城外,而他则经常在通往这个家的途中奔波。假如稍稍换个角度说,就以这个道途为出发点,对于那艘在日渐增加敌意的地球和冻结的生活中寻求解脱之路,并已与母港断绝了关系的宇宙之船阿尼亚拉号,它一旦失去了航舵又迷失了目的地,在我们的脑海中立刻会浮现出一番悲剧性的美丽景象。

    “我并不因为拥有普通人在现实中所想拥有的东西而感到占有了真实感。”波尔这样说。这句话等于点出了马丁逊作品中的许多道理。在这部作品中,所谓的实在论,必须牵扯到所谓的元素,也就是必须依据与四大元素密切融合的关系方可道及。例如当马丁逊流浪时,是在风中走,在地上行;在海船上当伙夫时,是在火旁烤,在水上行。而想像的世界对于他来说则是比现实的世界更为重要,也更具实感的东西。当实在论很有秩序地一步步迈近时,他的想像力就好比是穿着溜冰鞋的人,插翅疾滑而去。但这并不表示从真实中逃逸,而是恰恰相反。

    “我们应当明白,真实与事实就本质而言是相异的。”马丁逊曾这样说过,“我们到处都遇到事实,事实就像沙粒般飞进我们眼里。”但与我们互相有关的是真实,真实与事实有别,它是自然的,以及打算要接受真实的人的一种状杰,那就是:

    凝视那内心的沉着及和平

    属于意欲存在的善意

    对于哈里·马丁逊而言,事实与虚构是同义语,其整个人生观,并没有像警句名言之类的小道理可资利用,但却可用刚才所说的含蓄词句加以归纳。在这里,所谓的“存在”就是一向被称作“有”的这种最简单的动词,但改用“存在”这个词,便被进一步强调了。不过存在必须带来欢愉才有益于人类,也因为如此,“善意”和“凝视”才是不可或缺的。结果,这个流浪者在路上边走边找而达到的真实,为他带来了充满磨炼、迷惑和欢快的、海阔天空式的生活。对这种生活,他深深感激,就像孩子一样,瞪大了好奇的眼睛。

    以上我用侧面描述的手法,概括性地勾勒了两位文学家的风貌。谨让我代表瑞典学院,向埃温德·雍松和哈里·马丁逊表示衷心的祝贺,并恭请国王陛下亲自颁发一九七四年诺贝尔文学奖。

    瑞典学院常务秘书卡尔·拉格纳·吉罗

    宋喜译

    作品1冬季比赛两人在火车上就打过照面。

    年轻的想:以前肯定见过此人,好一副派头!十足的英国贵族装束——迪斯雷利[(]十九世纪英国政治家兼作家,曾两度任英国首相。[)]线条。乘火车出趟门本是小事一桩,打扮成这个样子真是见鬼!晨礼服,当然配有一顶灰色的高礼帽,说不定还会有一根藤手杖呢。

    年长的想:我已经认出来了,此人是已故当铺老板霍连的儿子,十足的花花公子。只不过出来透透空气,竟打扮得像个美国牛仔。在火车上是这副模样,而后当然少不了香烟、鸡尾酒、爵士乐,最后再换身衣服回家。

    他们远远地相互避开,但在旅游地下了车后,却不得不搭同一辆旅馆的接客班车,值得庆幸的是各自占据了一个角落。他们是当天仅有的两位新游客,再说这个季节客人很少,人们一般要等到复活节才来旅游呢。在宽敞的餐厅里,他们各自在一侧选了座位,并注意不在公用的冷餐条案前碰面。年轻的迈着坚定自如的步子,将各种食品盛满盘子,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年长的这才从自己的桌边轻手轻脚走过去,充充裕裕地选了菜肴(他为自己的聪明决策很是得意)。年轻人边看报纸边把饭菜吞进了肚子,随后一口气喝完了黑咖啡和白兰地,把餐巾一甩,漫无目标地向就餐的人们点了点头,就大步流星地走了。而年长者却不慌不忙,细嚼慢咽,自斟自酌,抽着雪茄,品着咖啡。年轻的到火车站给在尼斯的妻子拍?个电报:

    住山上,滑雪,周一电汇,隆德已购车出国。

    乌勒

    年长的给在斯德哥尔摩的妻子写了封长信:

    亲爱的萨拉:

    经过从某种意义上讲相当不舒服的长途旅行之后,我已抵达目的地。途中,我见到了一个很像股票商霍连的儿子的人,不,几乎可以肯定就是那家伙,尽管他自称霍尔丁。天气好极了,明天我这个老头子要去试着滑滑雪。风湿病微有发作,恰恰是因为这个我才到这儿来的。旅馆的伙食相当不错,晚上自然是冷餐,但必须承认做得很好。听说在这儿可以尝到不少野味。每餐我都要喝点儿勃艮第酒,只是贵得要死。房间还算暖和舒适。能否买双长筒毛袜寄来?不必买最贵的,反正是要在这儿穿破的。从报上知道约翰松老太太已经去世,花十块八块钱买个花圈送去吧。我的办公桌左下方的抽屉里还有一盒雪茄,请寄来,在这儿没有必要抽太好的雪茄。告诉孩子和伙计们注意炉火。收进衣服时,不要出价太高,用过多的钱买进衣服向来是不合算的。还有,告诉……

    随后又写了五页,他才上床睡觉。

    第二天,两人一直没见面,直到吃晚饭时才在冷餐条案旁轻轻相撞了一下,不得已地哼了声“对不起”,然后像两个碰到一起的皮球一样,向相反的方向弹开了;年轻的到左边取了两份热菜,年长的到右边盛满了自己的盘子,但后来他却连一口也没吃。他们坐在各自的角落左右环顾,就是不看对方。又来了几位新游客,都是些青年人。有的围着餐桌吵吵嚷嚷,也有的在外间的咖啡厅里跳舞。年轻的先走了,年长的又坐了很久,抽着雪茄、品着咖啡、听着音乐,悠然自得地点着头。年轻的去到前间的咖啡厅里,一边喝着兑水威士忌,一边欣赏着人们的舞姿。一位身穿黑色天鹅绒连衣裙的年轻女人朝他微微一笑,他给了相应的回报:一个美国式的微笑,因而露出了嘴里的三颗金牙。

    喝完了酒,他又到火车站给尼斯发了份电报:

    何故不见回音,周一汇款,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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