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化,而不要私有化

吴敬琏推荐 作者:彼得·巴恩斯 2007-10-30 12:31

  将公共权益简单地交给企业,而没有任何补偿或后续的干预,就好像让狐狸看管鸡舍。企业是否能保护财产,根本就没有任何保证,更甭提想要企业慷慨地分享其利益。我们被告知,应该相信企业的所有者们会正当行事的,因为这符合他们的自身利益,或是因为他们本来就具有社会责任感。然而,历史的证据以及企业的内在逻辑却指向了另外的结论。

  无论如何,要想将一项共同继承的自然遗产资产化而并不同时被私有化,是有可能做到的。在下一章里,我将说明具体的做法。基本的思路是,将一些分散的公共权益改变为公共资产,而不是公司资产。当企业使用公共权益时,我们就可以向企业收取更高(并且是更真实)的费用,并可以分享因更高价格所得到的益处。并且可以确保销售的使用权的数量——既指对污染的允许程度——是以未来后代的利益为最优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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