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华尔街之星(14)
贼巢:垃圾债券大王米尔肯的财富传奇 作者:詹姆斯·B·斯图尔特 2007-11-13 01:52
到1977年初,米尔肯业务的市场份额惊人,占到高收益证券市场的25%,他所在的公司成为仅有的着眼于促进市场流通而积极进行市场开拓的公司。(市场开拓者是市场流通的关键,他会向证券持有者做出保证:无论证券持有者什么时候想出售手里的证券,他都会购买。而市场开拓者可以把手里的证券再出售,获取买卖差价产生的利润。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场外交易市场就是专门的市场开发组织,提供除制定上市价格之外的服务。)其他银行(如高收益债券业务的市场领袖:莱曼兄弟银行)会承销一些新发行的债券,并节省使用自己以前承销过的债券,但这大多是一种对现有客户的服务。其他公司对积极开拓市场不感兴趣。
因此,米尔肯实际上成了高收益债券的“市场”。他记忆力惊人,知道谁买有什么债券、出价多少、到期收益率多高、还有谁想买等等。渐渐地,客户们对他的研究和敏锐的市场意识建立起了很强的信心,对他提出的投资建议言听计从。他们不在乎没有上市价格,也不关心米尔肯的利差是什么,只要能给他们带来盈利就行。除米尔肯和他的少数同事之外,没有知道这个市场上的价格结构(包括不断提高和买卖利差)。
在某种程度上,米尔肯可以为所欲为,因为他的这个市场几乎完全没有制度控制。他的交易几乎都是以所谓的“二次销售”方式进行的。在这种交易中,一个大型保险公司可以决定大笔抛售从原始发行者那里买来的债券,它可以售给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然后由该公司在它的券商网络里再进行转卖。这种销售不用在证交会登记,也没有已定的挂牌价可以作为依据。垃圾债券市场早期在美国是一个金融边缘市场,由强者主导一种兼顾弱者的大体公平。
一天,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的营销员加里R26;温尼克给他一个客户从米尔肯手里买了一些债券,温尼克在利差上挣一点的1/8。(一“点”就是债券价格面值的1%,这样,如果利差是100万美元,一点的1/8就是1250美元。)温尼克发现米尔肯的利差实际上有30点,自己独揽了利差的29又7/8点,他对此怒不可遏。他对米尔肯的贪婪程度非常震惊,他和米尔肯毕竟是同事,但米尔肯对他也这样狠。温尼克去米尔肯的直接上司坎特那里去投诉,但坎特没有管。到1976年,温尼克悟出来:米尔肯是“财神”,谁都不能惩治他。
对米尔肯来说,做债券业务只是另一种交易,交易人从另一方获得的利益越多越好。在随后的几年里,米尔肯的同事们会在交易台上惊奇而又高兴地看到他是怎样从交易对手那里一点一点地挤得利益的。几乎没有人能占到他的便宜,如果有,他就会争取把这个人雇来为他服务,沃伦R26;特莱普就是一个例子。特莱普原是迪安R26;威特公司的固定收入交易主管,有一次他卖空一些不动产投资信托证券,交易的对方是米尔肯手下的人。结果,该证券价格急剧下跌,给米尔肯造成了严重损失,而特莱普收益甚丰。于是,米尔肯要手下的人去了解迪安R26;威特公司的这个交易人是谁,然后把它挖到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来。就这样,特莱普成了米尔肯的交易主管。
随着米尔肯业务的增长,约瑟夫的业务也不断增长,只是增长速度可能不像米尔肯的那样引人注目。约瑟夫立即着手加强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金融业务人员的力量,聘来了几个他在希厄森公司的同事,这些人中有约翰R26;基西克、赫伯特R26;巴切勒、弗雷德R26;麦卡锡、约翰R26;索蒂和大卫R26;凯,由他们组成一个兼并收购业务部。约瑟夫还雇来了一个名叫利昂R26;布莱克的哈佛商学院毕业生,这个圆脸的年轻人很傲慢,而且刚愎自用。他的父亲是联合商标(United Brands)公司的负责人,他在哈佛商学院读书时,他父亲因丑闻事发从办公室窗户跳楼自杀。
为了使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在吸引投资金融业务上建立自己的优势,约瑟夫决定把大投资银行漏做的某些新兴业务或小公司作为主攻目标。公司开始把研究范围扩展到场外交易的股票,虽然这种研究不能立竿见影给公司带来利润。公司金融部千方百计开拓业务,这样到1977年,金融部的奖金额达到了100万美元。
1977年的一天,约瑟夫告诉米尔肯,公司的一个客户:得克萨斯国际公司需要筹集资金,但公司的债务已经很高,不能取得投资资信,因此想请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策划一种公开的高收益债券,承销并直接向外发售。对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来说,这将是原始发售一种新债券,不是它以前惯常做的二次销售。
因此,米尔肯实际上成了高收益债券的“市场”。他记忆力惊人,知道谁买有什么债券、出价多少、到期收益率多高、还有谁想买等等。渐渐地,客户们对他的研究和敏锐的市场意识建立起了很强的信心,对他提出的投资建议言听计从。他们不在乎没有上市价格,也不关心米尔肯的利差是什么,只要能给他们带来盈利就行。除米尔肯和他的少数同事之外,没有知道这个市场上的价格结构(包括不断提高和买卖利差)。
在某种程度上,米尔肯可以为所欲为,因为他的这个市场几乎完全没有制度控制。他的交易几乎都是以所谓的“二次销售”方式进行的。在这种交易中,一个大型保险公司可以决定大笔抛售从原始发行者那里买来的债券,它可以售给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然后由该公司在它的券商网络里再进行转卖。这种销售不用在证交会登记,也没有已定的挂牌价可以作为依据。垃圾债券市场早期在美国是一个金融边缘市场,由强者主导一种兼顾弱者的大体公平。
一天,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的营销员加里R26;温尼克给他一个客户从米尔肯手里买了一些债券,温尼克在利差上挣一点的1/8。(一“点”就是债券价格面值的1%,这样,如果利差是100万美元,一点的1/8就是1250美元。)温尼克发现米尔肯的利差实际上有30点,自己独揽了利差的29又7/8点,他对此怒不可遏。他对米尔肯的贪婪程度非常震惊,他和米尔肯毕竟是同事,但米尔肯对他也这样狠。温尼克去米尔肯的直接上司坎特那里去投诉,但坎特没有管。到1976年,温尼克悟出来:米尔肯是“财神”,谁都不能惩治他。
对米尔肯来说,做债券业务只是另一种交易,交易人从另一方获得的利益越多越好。在随后的几年里,米尔肯的同事们会在交易台上惊奇而又高兴地看到他是怎样从交易对手那里一点一点地挤得利益的。几乎没有人能占到他的便宜,如果有,他就会争取把这个人雇来为他服务,沃伦R26;特莱普就是一个例子。特莱普原是迪安R26;威特公司的固定收入交易主管,有一次他卖空一些不动产投资信托证券,交易的对方是米尔肯手下的人。结果,该证券价格急剧下跌,给米尔肯造成了严重损失,而特莱普收益甚丰。于是,米尔肯要手下的人去了解迪安R26;威特公司的这个交易人是谁,然后把它挖到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来。就这样,特莱普成了米尔肯的交易主管。
随着米尔肯业务的增长,约瑟夫的业务也不断增长,只是增长速度可能不像米尔肯的那样引人注目。约瑟夫立即着手加强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金融业务人员的力量,聘来了几个他在希厄森公司的同事,这些人中有约翰R26;基西克、赫伯特R26;巴切勒、弗雷德R26;麦卡锡、约翰R26;索蒂和大卫R26;凯,由他们组成一个兼并收购业务部。约瑟夫还雇来了一个名叫利昂R26;布莱克的哈佛商学院毕业生,这个圆脸的年轻人很傲慢,而且刚愎自用。他的父亲是联合商标(United Brands)公司的负责人,他在哈佛商学院读书时,他父亲因丑闻事发从办公室窗户跳楼自杀。
为了使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在吸引投资金融业务上建立自己的优势,约瑟夫决定把大投资银行漏做的某些新兴业务或小公司作为主攻目标。公司开始把研究范围扩展到场外交易的股票,虽然这种研究不能立竿见影给公司带来利润。公司金融部千方百计开拓业务,这样到1977年,金融部的奖金额达到了100万美元。
1977年的一天,约瑟夫告诉米尔肯,公司的一个客户:得克萨斯国际公司需要筹集资金,但公司的债务已经很高,不能取得投资资信,因此想请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策划一种公开的高收益债券,承销并直接向外发售。对德莱克赛尔R26;伯恩汉姆公司来说,这将是原始发售一种新债券,不是它以前惯常做的二次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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