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华尔街之星(4)

垃圾债券大王米尔肯的财富传奇 作者:詹姆斯·B·斯图尔特 2007-11-13 01:50

  总体来看,讨论会的内容涵盖了恶意兼并这个逐渐显现的领域,这个领域改变了美国公司的面目,改变程度之大是人们做梦都想不到的。美国工业经历了不同的巩固时期,最近的一个时期就是60年代。在这个时期,经营多样化的风尚使许多大公司走向合并,其方式一般都是在牛市期间进行股票收购。这些并购多数是友好的。早期时,摩根时代的许多垄断公司就是通过合并产生的(其中有些合并多少是受大金融家的强迫进行的)。这些种类的合并实在不能与发轫于70年代中期而蓬勃于80年代的恶意兼并潮相提并论,不过它们也有一个重要的相同之处,就是它们都为在股票市场上获利提供了许多良机。

  西格尔注意到,利普顿在别人发言时快速地做笔记。后来,当轮到哈里斯做报告时,利普顿把自己的笔记推到他面前,哈里斯的发言实际上是照着利普顿的笔记在念。西格尔想:兼并收购“俱乐部”原来是这样工作的。

  西格尔做完报告后,利普顿在别人离开后专门找到他,称赞他的报告做得好。之后,两人不停地谈论兼并收购的方法、技巧,交换信息和意见。他们两个站在一起不大般配:西格尔英俊潇洒,魅力十足,利普顿则身体肥硕,头发稀疏,鼻子上架着一副黑色粗框眼镜。但是,西格尔认为利普顿知识丰富,精通业务,因而想虚心向他求教。

  利普顿和弗洛姆创立了一种新的有利可图的律师聘用制度,由客户向律师支付聘用定金。如果哪个公司想在遭到其他公司恶意兼并时聘用他们,就必须每年向他们支付数量可观的定金。当他们的客户之间出现收购和被收购时,收购方鉴于有律师在保护被收购方,预先同意放弃利害冲突。

  正当有些律师畏缩不前时,不少大公司都与利普顿和弗洛姆签了约。这些律师严格按小时计费,甚至连应急费也不收。由于利普顿和弗洛姆不必再去拉业务,他们的聘用定金就像是一笔保险费。律师公会不喜欢预先放弃冲突的做法。但是,利普顿和弗洛姆的客户们自己倒显得无所谓,可见利普顿和弗洛姆影响之大。

  西格尔想,基德尔和皮博迪公司应该参考类似的做法。在1976年那次讨论会之前,他就认识到兼并浪潮会继续下去,甚至要变本加厉。一些大的竞争对手,如摩根R26;斯坦利、萨罗门和第一波士顿,已经在收购业务上建立起声誉。西格尔认为,基德尔和皮博迪公司可以在应对收购业务上开辟出一席之地。

  他开始寻访潜在的客户,推销他所谓的基德尔和皮博迪公司“应对收购产品”。他宣传说,当遭到恶意兼并时,按照《威廉姆斯法案》,被收购方需要在短短七天内认真考虑应对收购的策略,预先做好应对准备。为确保一旦遭到恶意兼并时准备充分,客户可以雇用基德尔和皮博迪公司,同时,为确保得到该公司的服务,客户要预付一笔定金,就像付给利普顿和弗洛姆的那样。利普顿把西格尔引荐给兼并收购领域的大腕们,并利用自己的威望为西格尔提供方便。

  西格尔真正变得出名是在1977年5月,当时的《商业周刊》上有篇文章称赞他为举足轻重的应对收购专家。文章在介绍了他在几笔大宗生意上取得的成功之后,顺便提到他很英俊,被认为是“葛丽泰R26;嘉宝的情人”,并附了西格尔的一张照片。突然之间,西格尔接二连三地收到女性们的来信来电,都是要求与他约会的。这篇文章在该杂志上是很普通的一篇文章,却竟有这么大影响,西格尔对此很吃惊。基德尔和皮博迪公司的复印机高速运转,把文章的复印件向未来的客户们广为散发。

  从1977年开始,西格尔每年要亲自寻访二百到三百名客户。他寻访的目标是中等规模的公司(典型的是那些年销售额为1亿到3亿美元的公司),这样的公司得不到大型投资银行提供的足够服务,而且最容易成为大公司的恶意兼并目标。西格尔的产品推销出去了。他最后开发出了二百五十家公司,这些公司每年向基德尔和皮博迪公司交纳六位数的定金。

  西格尔的主要竞争来自戈德曼和塞克斯公司。这家公司规模比基德尔和皮博迪公司大,实力也比基德尔强,它也把应对收购业务作为它的专长来开发,虽然原因有所不同。那时,戈德曼和塞克斯公司制定了一项政策,就是不做恶意兼并方的代理。该公司在华尔街上拥有令人称羡的众多大客户,它不想冒着使这些客户疏远的危险去为任何可能被认为是劫掠者的人做代理,为这些既定客户提供传统的投资银行服务就是可以为它带来丰厚利润的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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