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经济(1)
维基经济学:大规模协作如何改变一切 作者:唐·泰普斯科特 2007-11-19 05:02
有三股具有历史意义的力量会决定这场由技术、人口变化和经济全球化掀起的完美风暴。我们已经描述了头两股力量:第二代因特网的出现和被称为网络一代的新一代协作者的出现。在最后一部分,我们会讨论协作经济。协作经济本身是两种力量汇聚的结果,其中一种力量是,当公司被迫开放并与外界的资源合作来创造价值的时候,公司深层次组织就会发生变化;另一种力量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球经济的产生。真正的全球经济需要新形式的经济合作,也能够使得新形式的经济合作成为可能。全球经济将对每个知识生产者开放整个世界,也让每个公司都能够找到解决公司问题的独特的恰当的人才。
科斯法则
知识生产者所形成的巨大的自组织网络将会挑战传统公司,成为生产主体,这一观点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这些旧的工业化时代的巨人已经如此深入地嵌进社会的结构之中,因此我们几乎很难接受一个没有他们对生产进行垄断的世界。
然而在培养创新和创造价值的能力的过程中,公司也在产生一个重要的变化。聪明的大公司意识到创新经常是在边缘产生的。渐渐地,这些等级森严的企业开始转向自组织的商业网络协作模式,即由许多消费者、雇员、供应商、商业合作伙伴甚至是竞争者在没有直接管理的控制下一起协作创造价值。这为什么会发生呢?因为协作会降低成本。
很奇怪的是,这个故事并不是发生在网络被广泛认识的20世纪90年代,而是在1937年。这一年,一个名叫罗纳德R26;科斯(Ronald H. Coase)的英国年轻人发表了一篇题为《企业的性质》的论文。之前,科斯游览了美国,参观了福特和通用汽车公司。这些工业巨头留给他许多迷惑。他想知道,既然经济学家认为斯大林管理苏联经济的方法是错误的,但为什么亨利R26;福特(Henry Ford)和阿尔弗雷德R26;斯隆(Alfred P. Sloan)已经成功地用同样的方法管理了大公司呢?毕竟,从理论上讲,市场是将供求联系起来、确定价格和从有限的资源中获得最大效用的最好的场所。因此为什么所有人不能以个人买者和卖者的身份出现,而要和成千上万个工人一起聚集在公司呢?
科斯认为看似矛盾的垂直一体化的企业结构其实有着十分合理的解释。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与信息成本有关。制做一块面包,组装一辆汽车或者经营一个急救中心都需要密切的协作和共同的目标才能生产出有用的东西。在日常实践中将生产和其他商业过程分离成一个个独立的谈判交易是不实际的。每次交易都会产生交易成本,而这种成本会超过从竞争压力中所得到的任何节省。
第一是搜寻成本,比如找出不同的厂商并决定他们的产品是否合适。第二是合同成本,比如讨价还价和签订合同条款。第三,把不同的产品和过程结合在一起需要协调成本。科斯把这些称作“交易成本”。结果大多数的公司认为在企业内部拥有尽可能多的功能是最明智的。由此就得出了“科斯定理”:一家企业会持续扩张直到企业内部组织交易的成本超过在外部市场的交易成本。只要在公司内部展开交易比较便宜,那就保留企业。但是如果在市场上比较便宜,就不要试图在内部做。
因特网是如何影响科斯定理的呢?严格地说,这个定理仍像原来一样有效。但是因特网使交易成本下降得如此之快,以至于重新审视科斯定理将是十分有用的:现在的企业应该不断收缩直到内部交易成本不再超过外部成本。交易成本虽然仍存在,但是在内部交易通常比在外部市场更费力。
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科斯所说的三种交易成本。亨利R26;福特和阿尔弗雷德R26;斯隆不得不亲历亲为,找出有实力的供应商,实地考察工厂然后商谈价格。大多数情况下,外部采购的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在汽车价值链中,自己保有生产过程是合理的,即使这是与市场准则相违背的。福特汽车的“红河谷”(River Rouge)工厂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工厂一边生产橡胶和钢铁,一边生产出汽车。今天的汽车企业可以在网上任何一个产业交易网中输入“轮轴”或“窗玻璃”,就可以在网上商讨价格。如果想要的话,他们还可以检查供应商的信用度——只需通过在线分析服务。
那么订立合同和协调的成本如何呢?需要来自中国的钢铁、马来西亚的橡胶和堪萨斯威其特的玻璃吗?没问题!这些产品的在线交易中心使得采购商只需点几下鼠标就可以商谈价格、质量和交货时间。主管人员甚至可以通过标明运输过程中任意精确位置的可视地图来跟踪每次出货。
科斯定理曾经对于超大型公司的出现给出合理的解释,而现在科斯定理却解释了为什么传统的公司正被一些全新的企业实体撇在一边。
科斯法则
知识生产者所形成的巨大的自组织网络将会挑战传统公司,成为生产主体,这一观点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这些旧的工业化时代的巨人已经如此深入地嵌进社会的结构之中,因此我们几乎很难接受一个没有他们对生产进行垄断的世界。
然而在培养创新和创造价值的能力的过程中,公司也在产生一个重要的变化。聪明的大公司意识到创新经常是在边缘产生的。渐渐地,这些等级森严的企业开始转向自组织的商业网络协作模式,即由许多消费者、雇员、供应商、商业合作伙伴甚至是竞争者在没有直接管理的控制下一起协作创造价值。这为什么会发生呢?因为协作会降低成本。
很奇怪的是,这个故事并不是发生在网络被广泛认识的20世纪90年代,而是在1937年。这一年,一个名叫罗纳德R26;科斯(Ronald H. Coase)的英国年轻人发表了一篇题为《企业的性质》的论文。之前,科斯游览了美国,参观了福特和通用汽车公司。这些工业巨头留给他许多迷惑。他想知道,既然经济学家认为斯大林管理苏联经济的方法是错误的,但为什么亨利R26;福特(Henry Ford)和阿尔弗雷德R26;斯隆(Alfred P. Sloan)已经成功地用同样的方法管理了大公司呢?毕竟,从理论上讲,市场是将供求联系起来、确定价格和从有限的资源中获得最大效用的最好的场所。因此为什么所有人不能以个人买者和卖者的身份出现,而要和成千上万个工人一起聚集在公司呢?
科斯认为看似矛盾的垂直一体化的企业结构其实有着十分合理的解释。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与信息成本有关。制做一块面包,组装一辆汽车或者经营一个急救中心都需要密切的协作和共同的目标才能生产出有用的东西。在日常实践中将生产和其他商业过程分离成一个个独立的谈判交易是不实际的。每次交易都会产生交易成本,而这种成本会超过从竞争压力中所得到的任何节省。
第一是搜寻成本,比如找出不同的厂商并决定他们的产品是否合适。第二是合同成本,比如讨价还价和签订合同条款。第三,把不同的产品和过程结合在一起需要协调成本。科斯把这些称作“交易成本”。结果大多数的公司认为在企业内部拥有尽可能多的功能是最明智的。由此就得出了“科斯定理”:一家企业会持续扩张直到企业内部组织交易的成本超过在外部市场的交易成本。只要在公司内部展开交易比较便宜,那就保留企业。但是如果在市场上比较便宜,就不要试图在内部做。
因特网是如何影响科斯定理的呢?严格地说,这个定理仍像原来一样有效。但是因特网使交易成本下降得如此之快,以至于重新审视科斯定理将是十分有用的:现在的企业应该不断收缩直到内部交易成本不再超过外部成本。交易成本虽然仍存在,但是在内部交易通常比在外部市场更费力。
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科斯所说的三种交易成本。亨利R26;福特和阿尔弗雷德R26;斯隆不得不亲历亲为,找出有实力的供应商,实地考察工厂然后商谈价格。大多数情况下,外部采购的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在汽车价值链中,自己保有生产过程是合理的,即使这是与市场准则相违背的。福特汽车的“红河谷”(River Rouge)工厂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工厂一边生产橡胶和钢铁,一边生产出汽车。今天的汽车企业可以在网上任何一个产业交易网中输入“轮轴”或“窗玻璃”,就可以在网上商讨价格。如果想要的话,他们还可以检查供应商的信用度——只需通过在线分析服务。
那么订立合同和协调的成本如何呢?需要来自中国的钢铁、马来西亚的橡胶和堪萨斯威其特的玻璃吗?没问题!这些产品的在线交易中心使得采购商只需点几下鼠标就可以商谈价格、质量和交货时间。主管人员甚至可以通过标明运输过程中任意精确位置的可视地图来跟踪每次出货。
科斯定理曾经对于超大型公司的出现给出合理的解释,而现在科斯定理却解释了为什么传统的公司正被一些全新的企业实体撇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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