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私为荣

阿特拉斯耸耸肩 作者:安·兰德 2007-11-20 02:21

  “谁是大众?它所掌握的权益是什么?人们曾经相信,‘权益’要通过道德的价值规范来定义,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损人利己。假如现在大家相信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可以把我随意牺牲掉的话,假如他们相信他们只是因为想要我的财产就可以动手夺走的话——哼,这就和强盗们想的一样了。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强盗要做什么是不会来问我的。”

  “不,我不希望我的态度被人误解。我很乐于把它正式宣布出来。我对报纸上关于我的一切事实报道完全同意——我同意的是事实,而不是评价。我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工作——为了这个目的,我把他们需要的产品卖给愿意买,并且可以买的人。我不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花自己的钱去生产,他们也不是为了我的利益而花自己的钱来买我的产品;我们彼此都不会为了对方去牺牲各自的利益;我们做的是双方同意和互惠的公平交易——我对用这种方式所挣的每一分钱都感到自豪。我很富有,对我拥有的每一分钱都很自豪。我挣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是通过和我做交易的每个人自愿同意下的自由交换——我刚刚工作时我的雇主的自愿同意,现在为我工作的人们的自愿同意,我的买主的自愿同意。我想把你们不敢问我的那些问题在此公开地回答一下。我是否想付给我的工人们比他们为我带来的价值更高的报酬?我不想。我是否想以低于我的顾客们愿意出的价格卖出产品?我不想。我是否想赔本卖出我的产品,或者是白送?我不想。假如这就是罪恶,你们可以按照你们手里的任何标准,随意处置我好了。这些都是属于我的,我像每一个正直的人所必须做的那样,是在凭我自己的本事生活。对于我的存在,以及我必须为养活自己而工作这样的事实,我拒绝认为是一种罪过。对于我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并且能做得很好这样的事实,我拒绝认为是一种罪过。对于我能够做得比大多数人更出色这样的事实——实际上我的劳动比我邻居的更有价值,更多的人愿意付钱给我——我拒绝认为是一种罪恶。我拒绝因为我的能力而道歉——我拒绝因为我的成功而道歉——我拒绝因为我有钱而道歉。假如这是罪恶,那就随便吧。假如大众发现这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就让大众来消灭我吧。这就是我的准则——其它的我概不接受。我本来可以告诉你,我为大家所做的一切你连想都不敢想——但我不会这样说,因为我不想把别人的福祉作为我可以生存的通行证,也不认为他们的利益是可以霸占我的财产或毁掉我的生活的理由。我不会说其他人的利益就是我的工作目标——我自己的利益才是我的目的,而且我鄙视那些放弃自己利益的人。我可以告诉你,你没有权利得到大众的利益——任何人都不能用牺牲他人的方式谋求自己的利益——你一旦侵犯了一个人的权利,你也就侵犯了所有人的,一群权利无存的生灵注定会走向灭亡。我可以告诉你,除了毁灭世界之外,你不会、也不能达到任何目的——这是一切掠夺者在无人可抢之后的必然下场。这些我可以说,但我不会。我要挑战的并不是你们的某项政策,而是你们的道义的前提。假如人真的可以通过将其他一些人变成牺牲的动物,从而获得自己的利益,假如为了某些要靠我的血才能生存下来的东西而要求我去牺牲,要求我服务于一个远离我之外、凌驾我之上、违犯我个人利益的社会——我会断然拒绝。我会把它当成是最卑鄙的恶魔一样去抵制,尽我全部的力量同它抗争。哪怕在我被杀死之前还有一分钟,我也要和全人类去对抗到底,我会带着自己斗争的信念,带着生命有权利生存的信念去抗争。一定不要对我有任何误解,假如大家称自己为公众,相信需要有人去作牺牲品,那我就要说:见公众利益的鬼去吧,我和它没有丝毫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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