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性质的高层分歧(8)
“文革”前夜的中国 作者:罗平汉 2007-12-17 09:42
1月25日,北京市委在通县召开“四清”广播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四清”地区的全体贫下中农积极分子,社队干部,工作队员,少数中农积极分子,进步的地富子女,干部家属,社办企业、事业单位、农村基层财贸及文教单位的职工,共有11万多人,分别在61个会场集中。会议开始后,先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播音员全文宣读了“二十三条”。接着,彭真联系通县的“四清”情况,讲解了“二十三条”,确定了今后运动的搞法。彭真说:阶级斗争的形势是严重的,但是,“四不清”干部,混入干部队伍中的地、富、反、坏分子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干部是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是好的或者经过教育、帮助可以改造好的;运动要依靠大多数群众,依靠大多数干部,实行群众、干部、工作队三结合;有错就改,一切有错误的人都要改,对犯错误的干部,要采取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的方针,群众犯了错误也要改;在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时,要抓紧生产,不可放松。
1月28日至31日,北京市委把通县“四清”地区的县、社、队干部二万多人,集中到县城,由市委领导统一动员,县委组织“洗手洗澡”、“放包袱”。会议首先重读“二十三条”,播放了彭真25日的讲话录音。接着分别由社队干部自己主持,由有问题的干部自己主动交代,然后举行从宽处理大会,选择十名自动交代重大贪污行为的干部作典型,宣布从宽处理。从宽处理大会之后,到会的22000名社队干部中,新交代和补充交代各种问题的有12000人,交代出贪污盗窃粮食27万多斤,现金22万多元,使大多数干部放下了包袱。
2月25日,北京市委向中共中央报送了《关于通县试点地区“四清”运动最近情况的报告》。3月3日,中央书记处讨论农村“四清”问题时,肯定了北京市的做法。第二天,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个报告,刘少奇、邓小平还将彭真在通县“四清”广播大会上的讲话录音批转全国。
5月8日和5月10日,湖北省委和河北省委分别就今后农村“四清”运动的部署问题请示中共中央。湖北省委在请示报告中提出,以县为单位,集中省、地、县各级党委的力量,今冬明春在面上进行初步的“四清”,然后在一个区或几个区进行系统的“四清”,解决在初步“四清”中没有解决的问题和落后社队的问题。河北省委的部署是以地委为单位,每个地委搞几个县。两个省委都提出要在1967年年底基本完成农村的“四清”工作,在农忙季节搞好县、区、社的“四清”,在冬春农闲季节,搞好农村“四清”。中共中央同意了湖北和河北省委的部署,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参考湖北、河北的报告,作出本省、市、区的“四清”部署,同时要求在符合六条标准的条件下尽可能快一点地完成农村的“四清”运动。
到1965年上半年,全国已有649个县结束了“四清”,占总数的32%。已经基本结束的有北京、上海两市,完成了40%以上的有河北、辽宁两省。从1965年下半年起,毛泽东对“四清”运动已不大感兴趣,认为“四清”也好,与“四清”同时进行的文化领域的大批判也好,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反修防修”问题,转而酝酿发动一场新的自下而上的运动,来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谁战胜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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