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杀人无罪,报仇有理(10)

春秋大义——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皇权与学术 作者:熊逸 2007-12-21 02:15

    真要等李寿站稳脚跟,再把刀拔出来,赤手空拳的赵娥亲是说什么也敌不过的。夺刀不成的赵姑娘在最后关头使出了压箱底儿的绝技——这就得读皇甫谧的原文才能感受到那种异乎寻常的震撼:赵娥亲“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樁其喉,反覆盘旋”,——这就是说,赵娥亲硬是用一双女人的巧手把李寿这个大男人的脑袋给拧断了!

    毙敌之后,赵娥亲随即砍下李寿的人头,提着它去衙门自首。这一路上,赵姑娘步态从容,神情不改,哪有一点点弱女子杀人之后的惊惶失措。地方长官面对此情此景,也不由得深受感动,不忍心治赵娥亲的罪,宁愿挂冠辞职,也执意要放赵娥亲回家。

    这真是个有人情味儿的地方官啊。赵娥亲却不领情,说自己杀了人就该领受国法。就这样,任凭长官怎么劝,她就是赖在衙门不走。(看来人还是要多读书的,赵姑娘如果读过《周礼》,就应该听从长官这位“调人”的调解,逃走也就是了。)

    这消息一传出来,“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焉,莫不为之悲喜慷慨嗟叹也”,各大论坛一连多日全是关于赵娥亲杀李寿案的网友评论,就算实名制和敏感词的限制也挡不住大家发表意见的热情。这案子实在是社会影响太大了,赵娥亲的遭遇也实在让人敬佩和感动。后来,官方附和民意,甘肃一带的高级长官们一同向中央上表,联名表彰赵娥亲的大无畏精神。事情的结果还算喜人:赵娥亲不但没被治罪,反而被“刊石立碑,显其门闾”,被朝廷树为活典型,成了大家学习的好榜样。——看看,同样是“刊石立碑,显其门闾”,赵娥亲这块碑比之徐元庆的碑可是大不一样的,比之后世那些贞洁牌坊就更不可同日而语了。

    这件事还有后话,连带交代一下。赵娥亲不是有个儿子么,这儿子有名有姓,叫做庞淯。母亲英雄儿好汉,庞淯在长大成人以后大有其母风范,几次三番在生死关头舍生取义,是一位响当当的英雄豪杰,这大概就要归功于母亲的“身教”吧。更加值得欣慰的是,庞淯也像她母亲一样,虽然一度也曾因大义所在而把自己置之死地,却幸而有惊无险,最后落得善终。——好人有好报的例子不多,庞淯得算一个。

    两汉时期,这类血亲复仇的事件屡见记载,对于报仇者,官府通常都是网开一面的(像赵娥亲的例子,官府不但赦免其罪,而且立碑表彰),民间也全是一片赞誉之声,这就是当时的风气。我们现代人想像古人,常常以为儒家思想把古人们熏陶得都有以德报怨之风,其中虚伪之徒甚至示德于人来博取名声。其实,汉朝风气不但绝非如此,反倒很有几分侠气,正所谓“一饭之恩必偿,睚眦之仇必报”,儒家讲《春秋》的复仇精神,这是我们现代人不容易想见的。

    甚至,不但血亲复仇“以直报怨”受到嘉许,就算“以过分报怨”、搞过了火,这也不算什么。——东汉有个叫阳球的,因为妈妈受了郡吏的侮辱,他便纠结了几十个古惑仔,一股脑杀光了那郡吏全家。而这位阳球,这位灭门惨案的制造者,不但并未受到法律追究,还甚而从此成名!而更加骇人的是,阳球后来居然还被举荐为孝廉!看来孝廉可不都是善男信女哦。

    阳球的这种作风和当时社会的这种反应甚至还能得到法律的部分支持。东汉有一个不长的时期里曾经颁布过一部《轻侮法》,内容大体是:如果因为爸爸受了别人的侮辱,儿子杀死了这个侮辱爸爸的人,儿子可以免除死罪。——这可就不仅仅是“礼”的说法了,而是国家法典的明文规定。

    够狠吧?徐元庆、梁悦、赵娥亲他们都是因为爸爸被杀,这才去杀人报仇,而西汉这部《轻侮法》却暗示大家:别说爸爸被杀,就算爸爸仅仅受了一些窝囊气,做儿子的也应该去杀人来给爸爸出气!放手去杀吧,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的!

    那么,这部骇人听闻的《轻侮法》的立法精神是从哪儿来的呢?——很可能还是那部《公羊传》。

    我们看看《公羊传•隐公十一年》:

    《春秋经》: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公羊传》:

    何以不书葬?隐之也。

    何隐尔?弑也。

    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

    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仇,非子也。

    先是《春秋经》说鲁隐公死了,然后《公羊传》来解释。《公羊传》的文体很是有趣,是自问自答式的,而且问题和答案还是逐步递进的。这一段按现代习惯翻译过来就是:

    Q:鲁隐公死了,按规矩《春秋经》应该记一下他的下葬呀,可为什么没记呢?

    A:这是因为有所隐晦啊。

    Q:啊?有秘密哦?!什么秘密啊?悄悄告诉我,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A:◎#¥%……※×

    Q:嗯?!——你说什么呢?

    A:不好意思,因为有所隐晦,所以有好几个敏感词,搞得我好几次都发不上去。嗯,好啦,现在调整后重发:因为鲁隐公是被鲁+桓+公murder而死的,可大臣们却nobodyrevengedtheirdeadking,××所以不记载他的下葬,《春秋经》之所以不记载鲁隐公的下葬,是为了挤兑那些没良心的大臣。

    《公羊传》接着引用一位子沈子前辈的话:“国君被谋杀,臣子如果不去讨伐杀人犯就不配为臣;父亲被杀,儿子如果不去为父报仇就不配当儿子。”

    ——看来徐元庆和梁悦有点儿生不逢时哦。

    《公羊传》的这句“父亲被杀,儿子如果不去为父报仇就不配当儿子”(不复仇,非子也)赤裸裸地支持子报父仇,有趣的是,东汉张敏在提议废除《轻侮法》的奏章里居然也提到了这句名言——这是南辕北辙么?不是的,张大人的意思是:虽然春秋大义有这个“儿子为爸爸复仇”的说法,这没错,但我们不应该把这个精神具体落实在法律条文里,因为那是很容易让坏人钻空子的。

    ——韩愈应该是读过《后汉书》的,回想一下前文,他在对梁悦案的意见书里所表达的意见正和张敏这里的说法如出一辙。嗯,可韩愈怎么却一直没提张敏这事呢?

    这个问题我可回答不了,不过,现在我们还是来想下一个问题吧:为什么春秋大义会嘉许血亲复仇呢?这规矩是孔老夫子制订的吗?如果是的话,他老人家是拍脑门凭空想出来的呢,还是有什么我们所不了解的隐蔽渊源呢?

    我们知道,孔子并不赞成“以德报怨”,而是主张“以直报怨”,如果我们把“直”理解为“等值”的话(不是没有这个可能),那么,这就相当于犹太人那句著名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这样的话,如果亲人的生命被人夺走了,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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