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论战略和大战略(1)
大家西学系列 作者:时殷弘 2007-12-24 03:57
[英]利德尔R26;哈特
利德尔R26;哈特(18951970),英国极著名的军事史家和战略思想家,“间接路线战略”理论和大战略概念的提出者,并对20世纪装甲战的发展和军事理论甚有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在西线作战,1927年退役后任《每日电讯报》和《泰晤士报》军事记者,继而开始发表军事史、著名将帅传记和军事理论书籍。著有《西庇阿:比拿破仑更伟大》、《历史上的决定性战争》、《谢尔曼》、《间接路线战略》、《战略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哈特上尉回忆录》等书。1966年被授予爵士位。
【编者按:战略是分配和运用军事工具以求达到政治目的的艺术。大战略或曰高级战略,指调节和指导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所有资源,以求达到由基本政策决定的战争的政治目的。军事目标须由政治目的决定,真正的胜利意味着战后和平状况和本国人民境况优于战前。】
战略与政治的关系如果战略与政治这两个任务的执行权都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像过去腓特烈大帝和拿破仑一世那样,那么,区分战略与政治之间的差别,实在没有多大意义。不过,时至今日,这种政府首脑兼军事统帅的独裁统治者,已经是很少见到的了,在整个19世纪当中,这种现象可说是已经暂时绝迹。因此,若不把战略和政治之间的界线划分清楚,就不免产生许多潜伏的害处。因为那样就可能使军事领导人提出荒谬的要求,认为政治应该从属于他们的作战计划,而那些当权的政治家,特别是民主国家的政治家,则可能力求扩大自己的职权,甚至当军事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使用其手中的工具时,也去加以干涉。
毛奇给“战略”所下的定义则比较清楚和准确。他把战略看成是“一位统帅为了达到赋予他的预定目的而对自己手中掌握的工具所进行的实际运用”。
这一定义明确指出了一位军事指挥官对于政府所应负的责任,因为他是受政府雇佣的。军事指挥官的职责,就是要在战场上使用那些委托给他控制的兵力,即为了最高军事政策的利益而最有效地使用这些兵力。如果军事指挥官认为,拨归他指挥的兵力不足以完成所受领的任务,那么他有权据理力争;如果政府不同意他的意见,他也可以拒绝承担指挥职责,或者退居闲位;但是,军事指挥官不可以强迫政府一定要把多少兵力拨归他指挥,如果那样,便是超出自己权力的合理限度了。
从另一方面来说,政府既然具有决定军事政策的全权,那么就必须使它的政策适应战争中经常变化着的条件。在战争过程中,情况是瞬息万变的。因此,军事政策绝不可以僵化而丧失弹性。政府有权干预每个战役中的战略指导,不仅可以撤换丧失信任的指挥官,而且可以修正他们的目标,调整他们的任务,以适应军事政策的需要。当然,政府只应该明确地给军事指挥官提出任务,而对于他们如何指挥军队作战,如何运用自己的工具,却不宜加以干涉。所以,战略并不一定只有一个单纯的目标——消灭敌人的军事力量。当政府看到敌人具有总的军事优势时,或在某一战区内具有军事优势时,它便可以采取有限规模的战略。
对于政府来说,有时需要等待,一直等到同盟国参战,或者从别的战场调来生力军,才可以使局面发生新的变化。有时则不仅需要等待,而且需要限制陆上的军事行动,而改用其他办法,或者给敌人以经济压力,或者采取海上作战行动,来最后解决问题。有时,政府在战前即可估计到它根本无力消灭敌人的军事力量,或者为此而耗费力量是得不偿失的,因此,这时的军事政策可把夺取敌人的某些领土作为目的。这样等到和平谈判时,它就可以把所占的领土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或者设法永久占有这些领土。
从历史经验来看,这种军事政策是有许多例证的。不过,正统的军界人物对此并不怎么赞赏。某些崇拜暴力的军人认为,这是一种表现“弱势”的政策。其实并不尽然,在大不列颠帝国的历史上,这种政策正像一条红线那样贯穿始终,它曾多次拯救过英国的盟友,而且也经常是由于采取这种政策而挽救了大英帝国本身。所以,我们有充分的根据提出质问:难道这种“保守性”的军事政策在战争指导的理论方面,没有资格占领一席之地吗?
采取有限目的的战略,其一般性的理由都是等待兵力对比发生改变。而这种改变,常常可以采取小规模的“针刺”方法,即逐渐地消耗敌人的兵力,并不必冒险去进行威力强大的突击。当然,必须使敌人的兵力消耗大大超过自己的消耗量,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攻击敌人的补给基地;针对敌人的个别集团发起局部进攻,以便完全消灭这股敌人,或者给以重大杀伤;诱使敌人在不利的条件下发动进攻;采取某些措施,迫使敌人在过于宽广的正面上分散兵力;设法消耗敌人的精力和体力。
利德尔R26;哈特(18951970),英国极著名的军事史家和战略思想家,“间接路线战略”理论和大战略概念的提出者,并对20世纪装甲战的发展和军事理论甚有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在西线作战,1927年退役后任《每日电讯报》和《泰晤士报》军事记者,继而开始发表军事史、著名将帅传记和军事理论书籍。著有《西庇阿:比拿破仑更伟大》、《历史上的决定性战争》、《谢尔曼》、《间接路线战略》、《战略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哈特上尉回忆录》等书。1966年被授予爵士位。
【编者按:战略是分配和运用军事工具以求达到政治目的的艺术。大战略或曰高级战略,指调节和指导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所有资源,以求达到由基本政策决定的战争的政治目的。军事目标须由政治目的决定,真正的胜利意味着战后和平状况和本国人民境况优于战前。】
战略与政治的关系如果战略与政治这两个任务的执行权都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像过去腓特烈大帝和拿破仑一世那样,那么,区分战略与政治之间的差别,实在没有多大意义。不过,时至今日,这种政府首脑兼军事统帅的独裁统治者,已经是很少见到的了,在整个19世纪当中,这种现象可说是已经暂时绝迹。因此,若不把战略和政治之间的界线划分清楚,就不免产生许多潜伏的害处。因为那样就可能使军事领导人提出荒谬的要求,认为政治应该从属于他们的作战计划,而那些当权的政治家,特别是民主国家的政治家,则可能力求扩大自己的职权,甚至当军事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使用其手中的工具时,也去加以干涉。
毛奇给“战略”所下的定义则比较清楚和准确。他把战略看成是“一位统帅为了达到赋予他的预定目的而对自己手中掌握的工具所进行的实际运用”。
这一定义明确指出了一位军事指挥官对于政府所应负的责任,因为他是受政府雇佣的。军事指挥官的职责,就是要在战场上使用那些委托给他控制的兵力,即为了最高军事政策的利益而最有效地使用这些兵力。如果军事指挥官认为,拨归他指挥的兵力不足以完成所受领的任务,那么他有权据理力争;如果政府不同意他的意见,他也可以拒绝承担指挥职责,或者退居闲位;但是,军事指挥官不可以强迫政府一定要把多少兵力拨归他指挥,如果那样,便是超出自己权力的合理限度了。
从另一方面来说,政府既然具有决定军事政策的全权,那么就必须使它的政策适应战争中经常变化着的条件。在战争过程中,情况是瞬息万变的。因此,军事政策绝不可以僵化而丧失弹性。政府有权干预每个战役中的战略指导,不仅可以撤换丧失信任的指挥官,而且可以修正他们的目标,调整他们的任务,以适应军事政策的需要。当然,政府只应该明确地给军事指挥官提出任务,而对于他们如何指挥军队作战,如何运用自己的工具,却不宜加以干涉。所以,战略并不一定只有一个单纯的目标——消灭敌人的军事力量。当政府看到敌人具有总的军事优势时,或在某一战区内具有军事优势时,它便可以采取有限规模的战略。
对于政府来说,有时需要等待,一直等到同盟国参战,或者从别的战场调来生力军,才可以使局面发生新的变化。有时则不仅需要等待,而且需要限制陆上的军事行动,而改用其他办法,或者给敌人以经济压力,或者采取海上作战行动,来最后解决问题。有时,政府在战前即可估计到它根本无力消灭敌人的军事力量,或者为此而耗费力量是得不偿失的,因此,这时的军事政策可把夺取敌人的某些领土作为目的。这样等到和平谈判时,它就可以把所占的领土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或者设法永久占有这些领土。
从历史经验来看,这种军事政策是有许多例证的。不过,正统的军界人物对此并不怎么赞赏。某些崇拜暴力的军人认为,这是一种表现“弱势”的政策。其实并不尽然,在大不列颠帝国的历史上,这种政策正像一条红线那样贯穿始终,它曾多次拯救过英国的盟友,而且也经常是由于采取这种政策而挽救了大英帝国本身。所以,我们有充分的根据提出质问:难道这种“保守性”的军事政策在战争指导的理论方面,没有资格占领一席之地吗?
采取有限目的的战略,其一般性的理由都是等待兵力对比发生改变。而这种改变,常常可以采取小规模的“针刺”方法,即逐渐地消耗敌人的兵力,并不必冒险去进行威力强大的突击。当然,必须使敌人的兵力消耗大大超过自己的消耗量,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攻击敌人的补给基地;针对敌人的个别集团发起局部进攻,以便完全消灭这股敌人,或者给以重大杀伤;诱使敌人在不利的条件下发动进攻;采取某些措施,迫使敌人在过于宽广的正面上分散兵力;设法消耗敌人的精力和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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