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1)
一生中最好的投资机会 作者:程超泽 2007-12-24 03:37
就在本书稿杀青的时候,有两条与新政主题极为相关的最新信息进入笔者视野,需要进一步作出评述:
1.备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上午在北京召开。这次全会的一个主要议题是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审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稿。围绕《决定》的精神,突出四个涉及中国未来发展与走向的重大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成为纲领性理念;抓住“两个时期”(“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是对形势的基本判断;解决好“三种矛盾”是未来的核心任务;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作为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将成为今后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纲领性理念。《决定》对“和谐社会”的表述是,“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严书翰认为,新一届领导者正把对“和谐社会”的认识推到自提出以来的最高点上。据权威人士分析,构建和谐社会有三个主要方面:
(1)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中央近几年不断下大力气重点解决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恶性事件。进一步完善信访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2)全面推进平安建设。2003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编制了9类专项应急预案和22个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全国31个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布了相关应急预案,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
(3)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协调好各阶层的关系。专家指出,真正的和谐社会是国家权力与公共权利良性互动的社会,是国家的行政管理与公民个人的自主管理相统一的社会,这将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两个时期”是形势判断。中央已经认可了“人均GDP1000~3000美元之间,既是经济增长黄金期,也是风险频发和矛盾凸显的社会转型期”这一基本判断,经典说法叫“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改革开放28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举世公认的高速增长,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但收入差距加大、城乡失衡、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开始凸显。中央提出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有专家指出,相比过去“把蛋糕做大”的经济规模至上观念,现在更强调“把蛋糕分好”的利益重组观念,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黄金发展”与“矛盾凸显”是问题的一体两面。构建和谐社会不是说要回避矛盾,对于人民内部出现的群体性事件依法处理,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无论是社会安定有序,还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关键都在于能否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种矛盾,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要把解决和处理好这些矛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社会的和谐带来的利益。
因此,处理好“三种矛盾”,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发展的核心任务,任务的重点是努力建设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舒缓社会紧张,平和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比如,社会管理要更多地依靠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民间组织(城乡自治组织、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组织等)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这些非政府组织在提供服务、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反映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所以,六中全会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抓住两个时期”、“解决三种矛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四个重大问题不断开拓创新。其“新”的最突出的体现在于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向更全面、更广泛、更综合的“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转变。这既是沿着邓小平开拓的改革开放道路继续前行,更是对“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的创造性发展。如果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点亮了“改革开放”的航标灯,那么可以预见,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将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
1.备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上午在北京召开。这次全会的一个主要议题是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审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稿。围绕《决定》的精神,突出四个涉及中国未来发展与走向的重大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成为纲领性理念;抓住“两个时期”(“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是对形势的基本判断;解决好“三种矛盾”是未来的核心任务;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作为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将成为今后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纲领性理念。《决定》对“和谐社会”的表述是,“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严书翰认为,新一届领导者正把对“和谐社会”的认识推到自提出以来的最高点上。据权威人士分析,构建和谐社会有三个主要方面:
(1)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中央近几年不断下大力气重点解决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恶性事件。进一步完善信访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2)全面推进平安建设。2003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编制了9类专项应急预案和22个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全国31个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布了相关应急预案,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
(3)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协调好各阶层的关系。专家指出,真正的和谐社会是国家权力与公共权利良性互动的社会,是国家的行政管理与公民个人的自主管理相统一的社会,这将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两个时期”是形势判断。中央已经认可了“人均GDP1000~3000美元之间,既是经济增长黄金期,也是风险频发和矛盾凸显的社会转型期”这一基本判断,经典说法叫“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改革开放28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举世公认的高速增长,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但收入差距加大、城乡失衡、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开始凸显。中央提出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有专家指出,相比过去“把蛋糕做大”的经济规模至上观念,现在更强调“把蛋糕分好”的利益重组观念,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黄金发展”与“矛盾凸显”是问题的一体两面。构建和谐社会不是说要回避矛盾,对于人民内部出现的群体性事件依法处理,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无论是社会安定有序,还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关键都在于能否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种矛盾,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要把解决和处理好这些矛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社会的和谐带来的利益。
因此,处理好“三种矛盾”,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发展的核心任务,任务的重点是努力建设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舒缓社会紧张,平和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比如,社会管理要更多地依靠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民间组织(城乡自治组织、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组织等)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这些非政府组织在提供服务、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反映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所以,六中全会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抓住两个时期”、“解决三种矛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四个重大问题不断开拓创新。其“新”的最突出的体现在于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向更全面、更广泛、更综合的“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转变。这既是沿着邓小平开拓的改革开放道路继续前行,更是对“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的创造性发展。如果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点亮了“改革开放”的航标灯,那么可以预见,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将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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