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有云 愿者阉割

闲话中国古代缠足与宫刑 作者:陈存仁 2008-01-29 02:53

  从前我写《津津有味谭》,写到苹果,是亚当、夏娃吃苹果的事迹,同时我也查阅《圣经》记载的其他果类共有多少,因此把《圣经》详详细细地看了一遍。

  后来我写心理卫生,想引用耶稣教导别人的话,又把《圣经》看了一遍,而且用笔一一勾出,此书至今尚在。

  忽然见到其中有一节,是耶稣说“有人愿意阉割,就让他去阉割”。我觉得不像是耶稣应该说的,似乎从“人道”方面来看,男子是不应该接受这种酷刑的。所以这句话,我认为怪诞得很。

  我为了写述本文,再打开《圣经》,在《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九节中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以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让他去阉割。”这都是原文。

  以上的话,虽然译得不甚通顺,但是从前中文《圣经》有两种,一种是官话本,一种是文言本,现在我引证的就是官话本的一节。至于文言本的《圣经》,其措词较费解,我也不再抄录出来了。

  《圣经》的原文是英文,太监也有一个英文名称,后来我在《韦勃斯脱大辞典》(即《韦氏大词典》——编注)中,查到一个英文名称叫做Eunuch。这个字的来源,出于希腊,就是指太监。原书对Eunuch的解释,抄录如下:“A Castrated Male Person,Orig One in Charge of A Harem of Employed in A Palace As Ceamberlain。”五十年前商务印书馆有中文译注本注明中文:说是“阉人,原为闺中之侍从,或宫中之太监”。

  我抄出这段文字之后,知道原来希腊宫中也有太监。因此我又查了好多书,原来欧洲许多古老的国家如希腊、罗马,古时都有太监,而且基督教崛起于欧洲之后,意大利教会的合唱团,其中的男童也要加以阉割,才能当合唱团的高音歌者。在法皇路易十三之时,曾经下令禁止这种“去势”行为,但是已经去势者甚多,仍然在欧洲歌剧院登台高歌;未经去势者,却阳奉阴违自行阉割。这样看来,希腊、意大利、波斯、法国都有阉割的制度!

  (按:《圣经》用白话文译出来的文字,常常令人费解,还有一种用文言来译出的,更有不通之处,如“我必快来”四字,竟然用金色丝线,绣成极大的旗帜,表示“我耶稣尽快会回来人间”。这“我必快来”四字,相等于香港早期的“沿步路过”。所以明末的士大夫,反对天主教、基督教,加以讥讽。到了清代后期,教会中人请侯官严复(字几道)重新翻译,因为他所翻译的《天演论》很著名。严氏认为《圣经》并无翻译价值,与《天演论》相背,故而拒绝了。隔了不久,教会中人又去请林纾(琴南)翻译,因为林译的小说全是世界名著,用桐城派的笔调译出,受到全国读者的欢迎,所以请他另译。林氏索酬白银二万两,教会中人不愿付出如此巨数,所以这本《圣经》,至今还是似通非通。近年闻有新译本行世,但我不曾看过,不过我对宗教,都是非常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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