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贵妇 蓄养阉奴
闲话中国古代缠足与宫刑 作者:陈存仁 2008-01-29 02:58
对外国阉人的记载,我找到的材料不多。今据罗马人记载,阉割之状共分四种:
其一为全部阴茎与睾丸割去,其二为仅将睾丸割去,其三为将睾丸压碎而不除去,其四为割去输精管。
但亦有人研究以为专将睾丸割去或压碎,或割去输精管,如施于尚未发育之童子,或可完全断绝性欲;若施于业已发育之男子,其性欲依然存在,则至少可维持十年,始行衰退。且因经此手术后,性耐久力特长,又无受孕危险,反增加淫乱之能力。据说罗马时代之贵妇人,极爱此种男子,故多蓄养之。
曩昔埃及僧徒,以阉割奴隶出售为营业之一,其阉割之法,惨绝人寰。被阉割者,大都为六岁至十岁之小儿,由僧徒以低价买得。阉割之时,先将阴茎及肾囊用力外拉,然后以快刀突然割之。止血之法,系在木棍上缚一方海绵,蘸以沸油,而将创口掩住。血止后,始用涂有油膏之布包裹之;并于地下掘一坑,将被割者反缚两手,埋于坑中,仅露其首,经若干时日,始将其取出。但平均四人中,大概只得一人不死,故出售时,价格亦甚昂贵也。
其一为全部阴茎与睾丸割去,其二为仅将睾丸割去,其三为将睾丸压碎而不除去,其四为割去输精管。
但亦有人研究以为专将睾丸割去或压碎,或割去输精管,如施于尚未发育之童子,或可完全断绝性欲;若施于业已发育之男子,其性欲依然存在,则至少可维持十年,始行衰退。且因经此手术后,性耐久力特长,又无受孕危险,反增加淫乱之能力。据说罗马时代之贵妇人,极爱此种男子,故多蓄养之。
曩昔埃及僧徒,以阉割奴隶出售为营业之一,其阉割之法,惨绝人寰。被阉割者,大都为六岁至十岁之小儿,由僧徒以低价买得。阉割之时,先将阴茎及肾囊用力外拉,然后以快刀突然割之。止血之法,系在木棍上缚一方海绵,蘸以沸油,而将创口掩住。血止后,始用涂有油膏之布包裹之;并于地下掘一坑,将被割者反缚两手,埋于坑中,仅露其首,经若干时日,始将其取出。但平均四人中,大概只得一人不死,故出售时,价格亦甚昂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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