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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代的声音:历史劲流中的知识人 作者:范泓 2008-01-30 03:43
我少年曾在民主政治最发达的国家读过书的。一年以前我又曾跑到德意志、苏俄参观过的。我离开苏俄时,在火车里我曾问我自己:“假如我能够自由选择,我还是愿意做英美工人,或是苏俄的知识阶级?”我毫不迟疑地答道:“英美的工人!”我又问道:“我还是愿做巴黎的白俄,或是苏俄的地质技师?”我也会毫不迟疑地答道:“苏俄的地质技师!”在今日的中国,新式的独裁如果能够发生,也许我们还可以保存我们的独立,要不然只好自杀或是做日本帝国的顺民了……
这是一段对中国现实政治痛心疾首的话。尽管丁文江仍然肯定英美的自由价值观,却同时认为那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他坚决主张以苏俄模式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一个蓝本。
除丁文江、蒋廷黻与胡适对垒的阵线分明外,不少人采取了折衷立场,这反映出在这场论战引发的诸多观点中,就具体的人来说,情况是比较复杂的。胡适在二十年后回忆说:“我们的主张并不一致,常常有激烈的辩争。例如对日本的问题,孟真是反对我的,在君是赞成我的;又如武力统一的问题,廷黻是赞成的,我是反对的;又如民主独裁的争论,在君主张他所谓‘新式的独裁’,我是反对的。”15再例如吴景超,自提出“武力统一法则”后,有人以为他是完全赞成独裁的。为此,他专门在《独立评论》第一百三十四号上发表《中国的政制问题》一文,说明这是人们对他的一种误解。他这样解释:“我在那篇文章里,讨论的是一个事实的问题,或技术问题,而赞成独裁与否,乃是一个价值问题,决不可混为一谈。关于独裁政治与民主政治的选择,我与胡适之先生的意见是相同的,我们赞成民主政治。”
与吴景超一样,北大政治系教授陶希圣也认同胡适的民主政治观点。陶希圣在《独立评论》上共发表二十二篇文章,其中有一半是关于民主政治与宪法问题的。不过,当时他却是以一种十分审慎的态度,在丁、蒋和胡之间作左右袒护:“现在已经是国民党独裁的政治。政府也许能够召集一个征询民意的会议,如前年所曾提出的国民代表会,也许不来召集。至于政府现实大权是在一人,还是多人,也只有事实来决定。即令大权不在个人,也与议会政治相差很远的。即令按照《建国大纲》召开国民大会,那个誓行三民主义的县民代表会议,也与多党议会不同。”他又说,胡适“主张的民主政治,很显然是议会政治……如果以议会政治论与国民党相争,国民党内没有人能够同意”。
一个多月后,胡适从广西、香港等地南游归来,针对陶文,再作《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里求得一个共同的政治信仰》一文,发表在1935年2月17日的《大公报》上(后《独立评论》转载)。他声明自己所主张的“议会”是很有伸缩余地的:“从民元的临时参议院,到将来普选产生的国会,凡是代表全国的各个区域,象征一个统一国家,做全国的各个部分与中央政府的合法维系,而有权可以用和平的方法来转移政权的,都不违反我想象中的议会。”至于“以议会政治论与国民党相争”这一点,胡适明白无误地告诉陶希圣,“我们”现在并不愿意这样做,但实际上,“国民党的‘法源’,《建国大纲》的第十四条和二十二条都是一种议会政治论……国民党如果不推翻孙中山先生的遗教,迟早总得走上民主宪政的路”。
尽管胡、陶二人对《建国大纲》的解释不尽相同,前者从宽,后者从严,但我们把这一时期的陶希圣视为“民主论者”还是比较恰当的。他后来在《民主政治的一解》一文中强调,“统一”并不就是专制,“民治”也并不必割据,因此他主张“地方割据必须打破,民主政治必须实行”。17用陶希圣本人的话来说,(国难时期)“我与胡先生是站在一起的”,尤其是陶后来的一些有关“开放党禁”的文章,深得胡适的赞许。
1935年1月,陈之迈发表《民主与独裁的讨论》一文。这位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归国后不久就参与到这场论战之中。自1934年至1937年,陈之迈共写了六十五篇文章,其中有四十六篇发表于《独立评论》。在这篇文章中,陈之迈表示不赞成“立即开放政权,实行宪政”,却又认为“中国目前的现状,理论上、实际上都应该把‘国内问题取决于政治而不取决于武力’,因此绝对没有瞎着眼去学人家独裁的道理”。18他不主张开放政权的理由是:“中国人没有族国的意识……中国没有强有力的舆论来做宪法的制裁,因为中国人大多数不识字……散漫的人心应当收拾,族国的意识应当养成,谁都不能否认,但收拾与养成的方法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成功,更不是一纸根本法所能达到。”19这些观点实际上与蒋廷黻、丁文江等人相去不远,因此他对胡适等人提出“开放政权以便收拾全国人心”这一说法不以为然。
这是一段对中国现实政治痛心疾首的话。尽管丁文江仍然肯定英美的自由价值观,却同时认为那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他坚决主张以苏俄模式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一个蓝本。
除丁文江、蒋廷黻与胡适对垒的阵线分明外,不少人采取了折衷立场,这反映出在这场论战引发的诸多观点中,就具体的人来说,情况是比较复杂的。胡适在二十年后回忆说:“我们的主张并不一致,常常有激烈的辩争。例如对日本的问题,孟真是反对我的,在君是赞成我的;又如武力统一的问题,廷黻是赞成的,我是反对的;又如民主独裁的争论,在君主张他所谓‘新式的独裁’,我是反对的。”15再例如吴景超,自提出“武力统一法则”后,有人以为他是完全赞成独裁的。为此,他专门在《独立评论》第一百三十四号上发表《中国的政制问题》一文,说明这是人们对他的一种误解。他这样解释:“我在那篇文章里,讨论的是一个事实的问题,或技术问题,而赞成独裁与否,乃是一个价值问题,决不可混为一谈。关于独裁政治与民主政治的选择,我与胡适之先生的意见是相同的,我们赞成民主政治。”
与吴景超一样,北大政治系教授陶希圣也认同胡适的民主政治观点。陶希圣在《独立评论》上共发表二十二篇文章,其中有一半是关于民主政治与宪法问题的。不过,当时他却是以一种十分审慎的态度,在丁、蒋和胡之间作左右袒护:“现在已经是国民党独裁的政治。政府也许能够召集一个征询民意的会议,如前年所曾提出的国民代表会,也许不来召集。至于政府现实大权是在一人,还是多人,也只有事实来决定。即令大权不在个人,也与议会政治相差很远的。即令按照《建国大纲》召开国民大会,那个誓行三民主义的县民代表会议,也与多党议会不同。”他又说,胡适“主张的民主政治,很显然是议会政治……如果以议会政治论与国民党相争,国民党内没有人能够同意”。
一个多月后,胡适从广西、香港等地南游归来,针对陶文,再作《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里求得一个共同的政治信仰》一文,发表在1935年2月17日的《大公报》上(后《独立评论》转载)。他声明自己所主张的“议会”是很有伸缩余地的:“从民元的临时参议院,到将来普选产生的国会,凡是代表全国的各个区域,象征一个统一国家,做全国的各个部分与中央政府的合法维系,而有权可以用和平的方法来转移政权的,都不违反我想象中的议会。”至于“以议会政治论与国民党相争”这一点,胡适明白无误地告诉陶希圣,“我们”现在并不愿意这样做,但实际上,“国民党的‘法源’,《建国大纲》的第十四条和二十二条都是一种议会政治论……国民党如果不推翻孙中山先生的遗教,迟早总得走上民主宪政的路”。
尽管胡、陶二人对《建国大纲》的解释不尽相同,前者从宽,后者从严,但我们把这一时期的陶希圣视为“民主论者”还是比较恰当的。他后来在《民主政治的一解》一文中强调,“统一”并不就是专制,“民治”也并不必割据,因此他主张“地方割据必须打破,民主政治必须实行”。17用陶希圣本人的话来说,(国难时期)“我与胡先生是站在一起的”,尤其是陶后来的一些有关“开放党禁”的文章,深得胡适的赞许。
1935年1月,陈之迈发表《民主与独裁的讨论》一文。这位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归国后不久就参与到这场论战之中。自1934年至1937年,陈之迈共写了六十五篇文章,其中有四十六篇发表于《独立评论》。在这篇文章中,陈之迈表示不赞成“立即开放政权,实行宪政”,却又认为“中国目前的现状,理论上、实际上都应该把‘国内问题取决于政治而不取决于武力’,因此绝对没有瞎着眼去学人家独裁的道理”。18他不主张开放政权的理由是:“中国人没有族国的意识……中国没有强有力的舆论来做宪法的制裁,因为中国人大多数不识字……散漫的人心应当收拾,族国的意识应当养成,谁都不能否认,但收拾与养成的方法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成功,更不是一纸根本法所能达到。”19这些观点实际上与蒋廷黻、丁文江等人相去不远,因此他对胡适等人提出“开放政权以便收拾全国人心”这一说法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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