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弹劾共党案(4)
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 作者:杨奎松 2008-02-19 04:36
陈独秀的反应不论在哪一部分俄国人看来,都是过于激烈了。甚至,几天前还在国民党中监委面前表现出强硬态度的鲍罗廷,都对孙中山的决定感到惶惶不安,担心继续对抗下去可能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注释:《加拉罕给鲍罗廷的信》(1924年7月12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1),第503页。]因此,他立即对中共中央准备破裂的态度提出异议,并推动中共广东区委通过一项反对中央态度的决议。[注释:《中共广东组织就鲍罗廷的报告作出的决议》(1924年7月15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1),第508页。]为缓解国民党人的疑虑,考虑到孙中山等人的主要担心是中共企图借助于垄断与共产国际的联系,来垄断中国革命,因此,鲍罗廷开始考虑在国民党政治委员会中提议成立一个“国际联络委员会”来处理共产国际与国共两党之间的有关事宜。据此,鲍罗廷开始缓和态度,并频频与孙中山等国民党领导人进行商谈,将上述建议提交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讨论,主张以国民党与共产国际建立直接联络的办法来解决国民党对中共的不信任问题。应鲍罗廷之邀来到广州参加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的瞿秋白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通知在上海的中共中央。中共中央自然不能接受让国民党来监督自己与共产国际关系这样一种措施。因此,它迅速作出决定,强硬地提出:
(一)禁止在国民党会议上进行任何有关共产党问题的辩论,并对此辩论不予承认,禁止瞿秋白以党的名义在国民党的会议上发言。
(二)中共中央拒绝承认国民党下属的为解决国共两党间问题而设立的国际联络委员会。
(三)责成我们的同志在全会上对反革命分子采取进攻态势,从防御转入进攻的时机已经到来。[注释:《中共中央致鲍罗廷、瞿秋白信》(1924年8月27日)。]
8月19日,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正式开始讨论弹劾共党案问题,相关提案达34件之多。与会中执监委总共20人,中共党员占五分之一。在摘要宣读相关提案后,张继首先说明两党纠纷情况。他分别从“共产派在党中为党团活动之实事及其刊物”、“海内外党人与共产派分子冲突之真相”、“共产派分子加入本党之始,原以信义为指归,现在发生纠纷,应负其责”、“第三国际、共产党是否适宜于中国社会情形”、“革命党人应有自尊精神。以俄为挚友则可,以俄为宗主则不可”,以及“主张实际的协同工作,名义上跨党益滋纷扰”几个方面做了冗长的说明。由于20日中央政治委员会已经最后内定解决方案,故21日国民党领导人决定迅速结束争论,就政治委员会的方案达成协议。会议主席胡汉民明确提出:“这次党内纠纷主要原因即在发见团刊之后,情感愈形险恶,但细察团刊内容,用语不当处固多,而内容确无其他恶意,不能即认为有一个阴谋的党团。现在惟一的解决方法比较的照政治委员会草案甚为适当。” [注释:《中央全体委员第二次会议录》(1924年8月16~23日),原件存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2.2/2。]结果,在8月23日的会议上,二中全会最终通过了政治委员会拟定的《国民党内共产党派问题》和《中国国民党与世界革命联络问题》两项决议草案。决议同意共产党员对于与中共之关系,及其与共产国际之关系,仍“有守秘密之必要”,但决定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内设国际联络委员会,要求共产党人将其所进行的有关国民党之活动通报于该委员会,以便能为国民党人所了解。[注释:转见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第74~75页。]
联络委员会如何就能够解决两党之隔阂与纠纷呢?这一决定与监察委员的弹劾案又有什么样的关系呢?为了具体回答这样一些疑问,汪精卫、覃振、丁惟汾、邹鲁四人受会议委托,最后起草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于全体党员之训令》。其中特别解释了全会解决这一问题的设想。训令称:监察委员提交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大会议决案及宣言》,所以引起争议,“实不外乎党团作用之一点”。“本会讨论结果,以为党内共产派所以有党团作用之嫌疑者,由于此等印刷品其性质非属于公开,而属于秘密。既属于秘密,则无论其对于本党怀有善意,抑怀有恶意,而常易被认为恶意。”因此,“中国共产党之活动,其有关国民革命者,本党实有周知之必要”;其对于加入本党之党员之指导,“本党更不能不过问”。“倘使中国共产党关于此等决议不付之秘密,本会敢信党团作用之嫌疑必无从发生。”惟鉴于“中国共产党员对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有守秘密之必要,而中国共产党对于第三国际之关系亦有守秘密之必要。本会有见于此,故决议在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内设国际联络委员会”,以便与第三国?“直接协商中国共产党之活动与本党有关系者”,同时“一方面对于中国共产党负保守其秘密之义务;一方面对于本党党员负有了解本党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之义务”。[注释:《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于全体党员之训令》(1924年8月),《中国国民党周刊》第40期,1924年9月28日。]
(一)禁止在国民党会议上进行任何有关共产党问题的辩论,并对此辩论不予承认,禁止瞿秋白以党的名义在国民党的会议上发言。
(二)中共中央拒绝承认国民党下属的为解决国共两党间问题而设立的国际联络委员会。
(三)责成我们的同志在全会上对反革命分子采取进攻态势,从防御转入进攻的时机已经到来。[注释:《中共中央致鲍罗廷、瞿秋白信》(1924年8月27日)。]
8月19日,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正式开始讨论弹劾共党案问题,相关提案达34件之多。与会中执监委总共20人,中共党员占五分之一。在摘要宣读相关提案后,张继首先说明两党纠纷情况。他分别从“共产派在党中为党团活动之实事及其刊物”、“海内外党人与共产派分子冲突之真相”、“共产派分子加入本党之始,原以信义为指归,现在发生纠纷,应负其责”、“第三国际、共产党是否适宜于中国社会情形”、“革命党人应有自尊精神。以俄为挚友则可,以俄为宗主则不可”,以及“主张实际的协同工作,名义上跨党益滋纷扰”几个方面做了冗长的说明。由于20日中央政治委员会已经最后内定解决方案,故21日国民党领导人决定迅速结束争论,就政治委员会的方案达成协议。会议主席胡汉民明确提出:“这次党内纠纷主要原因即在发见团刊之后,情感愈形险恶,但细察团刊内容,用语不当处固多,而内容确无其他恶意,不能即认为有一个阴谋的党团。现在惟一的解决方法比较的照政治委员会草案甚为适当。” [注释:《中央全体委员第二次会议录》(1924年8月16~23日),原件存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2.2/2。]结果,在8月23日的会议上,二中全会最终通过了政治委员会拟定的《国民党内共产党派问题》和《中国国民党与世界革命联络问题》两项决议草案。决议同意共产党员对于与中共之关系,及其与共产国际之关系,仍“有守秘密之必要”,但决定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内设国际联络委员会,要求共产党人将其所进行的有关国民党之活动通报于该委员会,以便能为国民党人所了解。[注释:转见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第74~75页。]
联络委员会如何就能够解决两党之隔阂与纠纷呢?这一决定与监察委员的弹劾案又有什么样的关系呢?为了具体回答这样一些疑问,汪精卫、覃振、丁惟汾、邹鲁四人受会议委托,最后起草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于全体党员之训令》。其中特别解释了全会解决这一问题的设想。训令称:监察委员提交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大会议决案及宣言》,所以引起争议,“实不外乎党团作用之一点”。“本会讨论结果,以为党内共产派所以有党团作用之嫌疑者,由于此等印刷品其性质非属于公开,而属于秘密。既属于秘密,则无论其对于本党怀有善意,抑怀有恶意,而常易被认为恶意。”因此,“中国共产党之活动,其有关国民革命者,本党实有周知之必要”;其对于加入本党之党员之指导,“本党更不能不过问”。“倘使中国共产党关于此等决议不付之秘密,本会敢信党团作用之嫌疑必无从发生。”惟鉴于“中国共产党员对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有守秘密之必要,而中国共产党对于第三国际之关系亦有守秘密之必要。本会有见于此,故决议在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内设国际联络委员会”,以便与第三国?“直接协商中国共产党之活动与本党有关系者”,同时“一方面对于中国共产党负保守其秘密之义务;一方面对于本党党员负有了解本党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之义务”。[注释:《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于全体党员之训令》(1924年8月),《中国国民党周刊》第40期,1924年9月28日。]
看过此书的网友也看过了
相关阅读
|
>>热点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