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去世及影响(3)

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 作者:杨奎松 2008-02-19 04:37

  当然,中共中央的这种观点无论如何都过于机械了。孙中山对此不屑一顾,鲍罗廷更是积极推动孙中山北上。就连维经斯基也不同意中共中央的看法。毕竟,能有机会把革命的影响迅速扩散到全国范围来,这总是有利的。[注释:《维经斯基给季诺维也夫的电报》(1924年11月底),《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1),第555~556页。]随着维经斯基在1924年底再度来到中国,中共中央的这种机械的论调开始消失。不过,这一时期,国共纠纷愈演愈烈,共产党却仍旧处于被动状态,半年多来,党的组织只发展了400余人。在1924年12月初举行的中共中央与共产国际代表的联席会议上,中共领导人再三解释说,这是因为鲍罗廷总是一味地向孙中山妥协,妨碍了中共积极进攻。维经斯基却毫不客气地批评说:问题的关键不在鲍罗廷,而在于中共中央自己。因为不管鲍罗廷是否注意这些问题,中共自己都要能够坚持独立的阶级面貌,打出自己的旗帜。如今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只知道国民党在反抗帝国主义者,甚至在俄国,在莫斯科的许多群众大会上,听众也只知道国民党是中国的革命的党,孙中山是中国唯一的爱国的革命者,在进行反对帝国主义者的斗争,却没有人问:中国是否有共产党,他们在干什么?为什么我们共产党自己不能在反帝斗争中公开登上政治舞台呢? [注释:《中共中央与共产国际代表联席会议》,1924年12月5日。维经斯基所谈到的情况,还可以从斯大林的谈话当中得到印证。斯大林随后在与维经斯基的谈话当中,坦率地对共产党人必须寄人篱下,遭受国民党的“虐待”表示遗憾。当他听维经斯基介绍说共产党有自己的组织,比国民党更团结,且比国民党人更有能力时,十分惊讶。《维经斯基给加拉罕的信》,1925年4月22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1),第607页。]

  中共中央受到维经斯基的鼓动,紧接着于1925年1月召开中共第四次代表大会。会上,主张更加充满革命性,也更具有战斗精神,更加突出地强调无产阶级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的密切联系,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参加民族运动时保持独立地位与阶级斗争目标的极端必要性,甚至进一步提出,要争取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中的领导地位。据此,会议检讨了自国民党一大以来党所犯的各种“错误”,再度指出最危险的错误就是:“(一)以为我们既然以国民运动为中心工作,便应集中全力于国民党的工作,不必同时进行我们党的工作”;“(二)以为我们既然加入多阶级的国民党做国民运动,便只好采取劳资调协的政策,不便鼓动阶级争斗”;“(三)以为我们应该帮助整个的国民党,不必助长左右派之分裂”。会议决定新的方针是:(1)反对国民党内部的阶级调和倾向,加强阶级斗争观念;(2)承认国民党的重要作用,但坚决反对国民党右派反革命的作用,并揭露国民党中派领袖的游移态度;(3)加强国民党左派力量,扩展工农成分,推动中派左倾。[注释:中共四大《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1925年1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329~341页。]

  让国共两党领导人都意想不到的是,中共四大结束不久,孙中山就突然去世了。在此之前,国民党一切事务均由孙中山一手操持。对共产党员跨党问题,虽有众多国民党人再三再四地控告,孙中山也坚持他定的政策,下属无权置喙。特别到1924年底,他已注意到共产党员在国民党组织、宣传等各级部门中,工作勤奋,成绩斐然,因而更坚信引入共产党员确有必要。他为此严词斥责持异议者称:“尔等不奋斗而妒他人之奋斗,殊属可耻。彼等破坏纪律,吾自有办法,与尔等何干?”那意思分明是想说:“十三年来,民国绝无起色,党务并不进步,皆由尔等不肯奋斗之过。”若尔等当初肯奋斗,我又何必引入共产党员呢?[注释:孙中山:《与石克士等的谈话》(1924年11月21日),《孙中山全集》第11卷,第357页。]不难想见,以孙中山之独裁和他对共产党员工作的印象,只要不发生共产党方面公开挑战其权威并威胁到国民党基本利益的情况,他就能够把两党关系继续下去。在他的权威震慑之下,国共两党中的敌对情绪都不能不受到相当约束。如今孙中山突然撒手人寰,两党间的制约力量顿时不复存在,国共关系自然会陷入到一种极其微妙并且危险的境地中去。

  还在孙中山病重之时,已被孙中山开除出党的冯自由就联络一批坚决排斥共产党员的国民党老同志,在北京成立“国民党海内外同志卫党同盟会”,并在明知孙中山不会同意的情况下,坚持提出七项要求:(1)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各部会的共产党员一律免职;(2)与共党有关的党内印刷所、学校、杂志的津贴一概停止;(3)有关一切现阶段的政治问题,请在共产党员以外指定三人处理并经办之;(4)派往各省的宣传员,属于共产党籍者,一律撤换;(5)二全大会应在北京召开,时间越早越好,剔除共产党员之代表;(6)各地党员提出的弹劾共产党案件,应由纯粹国民党党员组织特别裁判委员会予以裁决;(7)本党一切事情,今后不许外国人干涉[注释:据李云汉称,实际上冯自由等还在广州时就“不惜独树一帜,与广州(政府)立于对立地位”。见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第3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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