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4)

洛杉矶银行劫案之谜 作者:罗伯·克里斯 2008-02-25 11:32

  这些警官的车停在第四号公路大桥下的洛杉矶河道旁,他们显然是遇到了伏击。利维此前告诉霍尔曼,说4个警察的枪都还在枪套里,但报纸上说梅隆警官的枪已经拔了出来,尽管还未来得及开火。一位警方发言人透露,现场的高级警官福勒曾经在对讲机里向总部汇报,他们当时正在茶歇,但此后便杳无音信,再无声息。霍尔曼轻叹一口气——想不到4个训练有素的警察,竟在这样短的时间内遭受如此重击,甚至都来不及还击或打电话寻求援助。文章中并没有介绍开火的枪数以及这些警官身上中弹的数目,但霍尔曼猜测现场至少应该有两名枪手。原因很简单,一个人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结果4名警察,而且令他们毫无反应,其难度可想而知。

  霍尔曼正满腹疑云,这些警察为何要跑到桥下,这时他读到一位警方发言人否认了在现场的一辆警车中找到一箱已打开的6瓶装啤酒。霍尔曼断定,这些警察此前肯定是下车喝酒去了,但奇怪的是,他们怎么会选择在河边开派对呢?话说当年,霍尔曼也曾驾着摩托车跌入到那条河里,当时他仍是带着满身酒气。河道的水泥挡板高得根本用手够不到,所以他只能借助岸边的闸门门闩爬上更高的防护墙。霍尔曼猜想警察身上或许有开那扇门的钥匙,可是他始终想不通,为什么他们要费那个麻烦,仅仅为了找个清闲的地方喝酒。

  霍尔曼看完了报纸上的这篇文章,然后撕下里奇的照片。他现在用的钱包还是当年因抢劫银行而被逮捕入狱时身上带的那个。在霍尔曼被转到社区矫正中心时,狱方把它交还给霍尔曼,但是此时,钱包里的一切都早已过期。霍尔曼把里面所有过去的物件全都丢掉,腾出空间以作新用。他把里奇的照片放进钱包,然后走上楼回到房间。

  霍尔曼又坐在电话旁边,想了想,然后拨响电话。

  “请问是洛城查号台吗?”

  “这里是加州洛杉矶。”

  “您要查哪里?”

  “唐娜R26;巴尼克,B-A-N-I-K”

  “很抱歉,先生。号码簿里没有这个名字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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