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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社会的主导旨趣和广泛共识 作者:陈嘉映 等 2008-03-03 01:32
他继续写道:“这样一种态度被认为是特别值得尊敬的、宽容的、开明的,摆脱了狭隘偏见的。不幸的是,这是站不住脚的;这种态度分有一种完全非科学的世界观所具有的一切有害的品质,在现实中也会成为与后者一样的东西。基本的事实是,真理不能是宽容的,不能允许妥协或限制;科学研究把人类活动的全部领域当作自己的领域,对任何试图侵占其领域的任何部分的势力都要采取不妥协的批判态度。”
说到科学对人和社会的主宰所遇到的威胁,“只有宗教是真正严重的敌人”。哲学,弗洛伊德认为,“对人类的绝大多数没有直接的影响”,而“宗教则是一股巨大的力量,是施加在人类最强烈的情感之上的力量”。的确,宗教为人类提供的东西比人类有可能从科学中获得的“远更为美好,更为使人慰藉,使人崇高”,它只须同时又说,“事实是,我不能给予你人们通常所称的真理;要获得真理,你必须求助科学”,那么,宗教和科学就可以相容。
但是弗洛伊德认为,宗教不可能这么说而同时不丧失它“对大众的所有影响”,而在另一方面,科学也根本不能出让它关于自己是到达真理的惟一途径的主张。科学“以感知为基础获得它的结论,科学方法仔细检验感官知觉是否可信”,并“为自己提供用日常手段不能获得的新的感知”,然后“通过有意加以变更的实验条件把这些新经验的决定因素隔离出来”;由于采用了这样的方法,所以惟有科学才能“达到与实在的一致”。我们称之为真理的,正是“这种与外部实在世界的一致”;因而,如果“宗教声称它能取代科学的位置,声称因为它是仁慈的崇高的所以它也必定是真的,这类声言实际上是一种僭越,为了人人的利益,必须抵制这种僭越”。爱因斯坦在一本题为《宇宙宗教》的小册子中,对于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似乎表现出一种更为温和的态度。他在别处还写道:“科学没有宗教是跛的,宗教没有科学是盲的。”
在弗洛伊德看来,哲学似乎并不提供科学真理之侧的一个真正选择。在他看来,哲学不像宗教,它并不必然反对科学;有时它甚至表现得“就像一门科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使用相同的方法”。但哲学沉迷于“一种幻觉,仿佛它能产生一个关于宇宙的整体的融贯的图景”,这时它就与科学分道扬镳了,并且就必须被看作是知识厅堂中的一个仿冒者。
“哲学所试图构建的图景,”弗洛伊德说,“必定随着我们知识的每个新进展而破碎。”哲学本身并非知识,而只是意见或思辨,它并不比宗教更能成为科学的替代者。哲学和宗教两者一起都在弗洛伊德的禁令之下。如果他所称的“我们对未来的最好希望”,亦即,“理智——科学精神、理性——有一天会在人类心灵中建立起它的专制”,哲学和宗教两者将一起被逐出人类文化之外。
威廉R26;詹姆士差不多与弗洛伊德是同时代人,他也在科学与哲学之间划出了一条截然的界线。詹姆士写作《心理学原理》的时候,自然科学的尤其是生理学的实验方法刚被引入到关于心理现象的研究中。他努力界定心理学作为一门自然科学的范围,从而把真正应该由科学家来考虑的问题从那些属于哲学家的问题分离开来。但是与弗洛伊德不同,詹姆士似乎并不认为哲学家是在做徒劳的努力,试图解决那些要么是不可解决的问题,要么是那些最好留给科学去发现解决之道的问题。
对于詹姆士来说,科学与哲学的区别看来不仅仅在于它们所使用的方法,尽管经验方法或实验方法与科学家能够解决的问题以及能够达到的结论的确有一定的关联。但科学家的问题与结论本身就有不同于哲学家的问题或结论的特点。
据詹姆士,科学家尽可能精确和全面地描述现象,但这丝毫不意味着其描述是终极的或整体的。科学家认识到他的描述是尝试性的或不完全的,始终服从于新资料的发现或对证据的更精致的呈现。尤其是,他承认他只是描述,而不是在解释——不是在揭示那个给予现象以最深的可理解性的终极实在,或是在认定原因——那些显示事物为什么这样发生而不仅是如何发生的原因。
在《心理学原理》的序中,詹姆士说他“贯穿全书都坚持自然科学的观点……此书设定思想或情感存在着,它们是知识的载体,并从而主张,心理学意在确定各种思想或情感与大脑的特定状况具有何种经验关联,一旦做到这一点,心理学就不能再往前走了——也就是说,她作为自然科学就不能走得更远了。如果她走得更远,她就成为形而上学。所有想把我们的在现象层面上给予的思想解释为更深层次实体的产物的企图……都是形而上学的”。
说到科学对人和社会的主宰所遇到的威胁,“只有宗教是真正严重的敌人”。哲学,弗洛伊德认为,“对人类的绝大多数没有直接的影响”,而“宗教则是一股巨大的力量,是施加在人类最强烈的情感之上的力量”。的确,宗教为人类提供的东西比人类有可能从科学中获得的“远更为美好,更为使人慰藉,使人崇高”,它只须同时又说,“事实是,我不能给予你人们通常所称的真理;要获得真理,你必须求助科学”,那么,宗教和科学就可以相容。
但是弗洛伊德认为,宗教不可能这么说而同时不丧失它“对大众的所有影响”,而在另一方面,科学也根本不能出让它关于自己是到达真理的惟一途径的主张。科学“以感知为基础获得它的结论,科学方法仔细检验感官知觉是否可信”,并“为自己提供用日常手段不能获得的新的感知”,然后“通过有意加以变更的实验条件把这些新经验的决定因素隔离出来”;由于采用了这样的方法,所以惟有科学才能“达到与实在的一致”。我们称之为真理的,正是“这种与外部实在世界的一致”;因而,如果“宗教声称它能取代科学的位置,声称因为它是仁慈的崇高的所以它也必定是真的,这类声言实际上是一种僭越,为了人人的利益,必须抵制这种僭越”。爱因斯坦在一本题为《宇宙宗教》的小册子中,对于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似乎表现出一种更为温和的态度。他在别处还写道:“科学没有宗教是跛的,宗教没有科学是盲的。”
在弗洛伊德看来,哲学似乎并不提供科学真理之侧的一个真正选择。在他看来,哲学不像宗教,它并不必然反对科学;有时它甚至表现得“就像一门科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使用相同的方法”。但哲学沉迷于“一种幻觉,仿佛它能产生一个关于宇宙的整体的融贯的图景”,这时它就与科学分道扬镳了,并且就必须被看作是知识厅堂中的一个仿冒者。
“哲学所试图构建的图景,”弗洛伊德说,“必定随着我们知识的每个新进展而破碎。”哲学本身并非知识,而只是意见或思辨,它并不比宗教更能成为科学的替代者。哲学和宗教两者一起都在弗洛伊德的禁令之下。如果他所称的“我们对未来的最好希望”,亦即,“理智——科学精神、理性——有一天会在人类心灵中建立起它的专制”,哲学和宗教两者将一起被逐出人类文化之外。
威廉R26;詹姆士差不多与弗洛伊德是同时代人,他也在科学与哲学之间划出了一条截然的界线。詹姆士写作《心理学原理》的时候,自然科学的尤其是生理学的实验方法刚被引入到关于心理现象的研究中。他努力界定心理学作为一门自然科学的范围,从而把真正应该由科学家来考虑的问题从那些属于哲学家的问题分离开来。但是与弗洛伊德不同,詹姆士似乎并不认为哲学家是在做徒劳的努力,试图解决那些要么是不可解决的问题,要么是那些最好留给科学去发现解决之道的问题。
对于詹姆士来说,科学与哲学的区别看来不仅仅在于它们所使用的方法,尽管经验方法或实验方法与科学家能够解决的问题以及能够达到的结论的确有一定的关联。但科学家的问题与结论本身就有不同于哲学家的问题或结论的特点。
据詹姆士,科学家尽可能精确和全面地描述现象,但这丝毫不意味着其描述是终极的或整体的。科学家认识到他的描述是尝试性的或不完全的,始终服从于新资料的发现或对证据的更精致的呈现。尤其是,他承认他只是描述,而不是在解释——不是在揭示那个给予现象以最深的可理解性的终极实在,或是在认定原因——那些显示事物为什么这样发生而不仅是如何发生的原因。
在《心理学原理》的序中,詹姆士说他“贯穿全书都坚持自然科学的观点……此书设定思想或情感存在着,它们是知识的载体,并从而主张,心理学意在确定各种思想或情感与大脑的特定状况具有何种经验关联,一旦做到这一点,心理学就不能再往前走了——也就是说,她作为自然科学就不能走得更远了。如果她走得更远,她就成为形而上学。所有想把我们的在现象层面上给予的思想解释为更深层次实体的产物的企图……都是形而上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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