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西方社会的主导旨趣和广泛共识 作者:陈嘉映 等 2008-03-03 01:34

  所有这些活动都既需要灵魂,也需要身体。在某种程度上,一切都是对被动接受的原始感觉的再加工。在这最后一点上,洛克的观点与霍布斯、巴克莱和休谟都是一致的,尽管在抽象观念以及身灵理论方面他与他们之间存在着差别。恰恰是在与霍布斯、巴克莱和休谟一致的地方,洛克与笛卡尔之间似乎存在着分歧。

  对于笛卡尔来说,思维是纯粹精神实体即理性灵魂的活动,它是人的双重本性所特有的;而人和兽类共同拥有的感觉和想象,则是纯粹肉体的功能。在人身上,灵魂或思维实体在感觉或幻觉的影响下可以形成某些关于它的观念,即那些相对于身体的观念。但是关于其他观念,例如我们所拥有的那些几何图形的观念,笛卡尔说他不能承认,它们“曾在某个时候通过感官进入我们的心灵”。他反对把“观念”这个词用来代表“意象”或者他所谓的“在肉体想象中即处于大脑某个部位中的图像”。他批评那些“从未把自己的心灵提升到感觉事物之上”的人,指责他们“除了通过想象以外不思考任何事物”;而且他们的做法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即任何东西“如果不能被想象,在他们看来似乎根本不在理智中”。

  笛卡尔反对洛克与霍布斯或巴克莱一致赞同的这条基本原理,即“凡理解中的东西首先都出现于感觉中”。他提供了关于上帝的及灵魂的观念,并把它们作为明显的反例;这些观念清晰地出现于心灵中,但却并非起源于感觉或幻觉。他补充道:“那些希望利用他们的想象来理解这些观念的人,就等于希望利用他们的眼睛去听声音或闻气味。”

  由于在感觉能力与理解或理性能力之间作出了鲜明的区分,笛卡尔似乎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阿奎那、斯宾诺莎以及康德站到了同一立场上。然而,对于笛卡尔,正如对于柏拉图一样,处于自身对象范围内的理智类似于处于自身对象范围内的感觉,因为每一个都能直观地把握自身的适当对象;而对于康德,正如对于亚里士多德一样,仅仅感觉自身就是一种直观的能力。根据柏拉图、笛卡尔和斯宾诺莎,我们借以领会可知对象的观念,并不获自感觉或想象。另一方面,根据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理智从关于感觉的特殊事实中抽象其所有观念或者说一般概念。

  在这方面,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似乎与洛克相一致,尽管这种一致必须受到如下说法的限定:为了获得抽象观念,洛克认为无需一种特殊的能力。另一方面,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阿奎那和笛卡尔似乎都一致认为,理解与其对象一样是非物质的。根据他们的看法,与离不开身体器官的感觉不同,理性思想或是一种专属于灵魂自身的活动,或是专属于灵魂的一种力量的活动。如果是后者,与视觉力量体现于眼睛中、记忆和想象力量体现于大脑中不同,这种力量并不体现于一种器官中。

  詹姆士否认这一点。他主张,各种形式的意识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大脑的功能。然而他也坚持认为,知觉和概念是性质根本不同的意识形式。就此而言,与上述提及的那些作者一样,詹姆士同样在思想的感性阶段和理性阶段之间作出了同样鲜明的分割。他把感觉、知觉、记忆和想象放在一边,而把概念、判断和推理放在另一边。但是对他来说,这并非力量的官能之间的划分,而仅为同一种心灵所能完成的不能功能之间的划分。

  在传统的关于感觉的讨论中,问题的某些要点并未受到刚刚所考虑的那些基本问题的影响。比如,绝大多数作者都倾向于在特殊的外感觉和几种内感觉之间作出某种区分。那些特殊的外感觉是指诸如视觉、听觉、触觉和味觉之类的感觉,而内感觉就是阿奎那所列举的那些鉴别、记忆和想象,以及各种判断或者说认识的力量。然而,并非所有那些把记忆和想象视为因感官知觉而引起的活动的人,都把它们称为“内感觉”。并非所有人都认识到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判断或者说认识的力量,甚至当他们认识到由动物和人所完成的且带有感性质料的一种对特殊事实的思考时。并非所有那些讨论差别和比较并对来自这些特殊感觉的印象进行检验或组合的人,都把这些功能归于亚里士多德首次称之为“鉴别”的那种特殊官能。

  同一种分析的观点常常通过不同的方式确立。就像在性质章中所揭示的那样,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在真正的可感物和通常的可感物之间所作出的区分,似乎对应于洛克所说的“第二性”的和“第一性”的质之间的区别。前一种区分是依据这样的情况:可感物的性质是如同颜色和味道那样仅仅属于单一感官,还是如同形状和运动那样可以由两种或更多的感官所感知。洛克和其他一些人把所谓的“第二性质”完全当作主观的,并认为它们仅仅出现于感觉有机体的经验中,而在可感物中并无任何实在性。但在洛克等人坚持这种观点的地方,亚里士多德却采取了相反的观点。

 



看过此书的网友也看过了
 
相关阅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