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不结婚(2)

30岁单身女人隐私 作者:E.凯.崔姆博格 2008-03-12 10:30

    颓废派一直吸引着我。当我只有18岁时,我就意识到我会比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遇到的困难更多。然而,上世纪60年代法国女权主义者西蒙·德·波伏瓦提出了一种有吸引力的方式。她拒绝结婚或同居,但却同哲学家让·保罗·萨特保持着伟大的不为痴迷情感所苦的爱情关系及不受婚姻关系羁绊的理性的伴侣关系。根据她的事例,我及其他一些第二次浪潮的女权主义者成为现在广泛流行理念的早期宣传者:彼此平等的心灵伴侣。后来我从传记中知道的一切使我的幻想破灭了,尤其是迪尔德丽·拜尔写的传记《西蒙·德·波伏瓦》,波伏瓦同萨特的关系是多么的不平等,经历了多少冲突,多少不满啊!我也如此,几次尝试着和心灵伴侣形成非传统的婚恋关系,却都以失败而告终。30岁出头时我与一个人的同居生活使我失望至极。只有在我写这本书时,我才意识到这种理想既有吸引力又有不完备之处。

    我远离我母亲的生活,对配偶的不同看法以及我的事业心致使我偏离传统婚姻的轨道。30岁时,我获得了博士学位,我拒绝了一位会成为好丈夫的律师,因为我不想跟他到中西部去做一名政治家的太太。虽然我们有许多共同兴趣和价值观,但他既不是我的心灵伴侣,也不是伟大的爱人。更何况,那个我被卷到郊区过着传统家庭生活的噩梦还在困扰着我。

    吉莉安在二十八九岁到30岁时的生活比我的选择更需冒险精神,事业缺少一些规划。1965年在波士顿完成硕士学位后,吉莉安自己驾车来到了洛杉矶。在那里,吉莉安经历了两次各十年的同居生活,第一次从25到35岁,另一次从39到49岁。吉莉安与第一个同居的男人结婚,仅为了得到他一张绿卡。她不把自己当做离异者,婚姻从来不是、现在也不是她的目标,因为对她来说,婚姻意味着失去自由,过她母亲那种狭隘、传统的生活。与她同居的人没有一个是“心灵伴侣”,但在两次的婚恋关系中,吉莉安享有很多自主性,尤其是第二次,她和拍拖者有各自的房子。她喜欢平日里有私人空间,周末一起共度休闲。虽然这两种关系都“挺不错的”,却也存在问题,吉莉安选择了结束这两种关系。

    我只同居两年,但却在集体家庭里生活了8年。从37岁到45岁,我同一位年轻些的女权主义社会学家和她的伴侣(后来成了她丈夫)拥有一套两联式公寓。我们在70年代后期合买的房子,明确的目标就是要住在一起,但没有性的实践。我们每个人都有独自的空间,但我们是在一起吃饭的。这样我们成功地创建了一个家,成为朋友网络和政治活动的中心。在8年的关系中,我收养了一个小孩儿,我的同居密友——那个社会学家生了一个孩子。两个都是男孩,他们相差9个月。

    当我决定进入一个集体家庭成为一个单身母亲时,我没有考虑到有可能会永久单身。一个客观的局外人或许会说:“你上次的严肃关系是同暂时住在伯克利的那个离异的学者。他住在偏远的城市,有个不错的工作,孩子在读大学,而且不想再婚了。可是你们却没走到一起。你怎么能想象找到一个中年男人能或是想要插进一个苛求工作的单身母亲所在的集体生活里来呢?”那时我才没那么现实。那时我一直相信我能找到伴侣——如果不是心灵伴侣,那至少也是有平等关系的人。

    然而,由于抚育孩子,我就没有多少情感空间去寻找伴侣了。的确如此,尤其这个集体家庭有了孩子以后,情况就不太好了,不想或不需要照顾别的孩子。而且我们对抚养孩子的观点不同,这是以前我们从未涉足的话题。尽管时而一起,时而分开做心理治疗,我们的家庭还是发展到了敌视的“离婚”地步,我们的团体解散了,我4岁的儿子也和他的小“弟弟”分开了。这个家庭比我最长的浪漫关系持续的时间长了一年多,而这次比同以往任何男人的破裂所受的创伤要深。

    这样,在我45岁、吉莉安49岁时,我们发现自己试图营造一个非传统婚姻的想法失败了。我们都买了房子,结果却形单影只。我们都无法想象永久的单身女性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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