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条命(3)
《社会能见度》曾子墨 作者:曾子墨 2008-03-12 10:58
2004年4月12日,亳州中院第三次判决赵新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次,赵新建没有上诉,他被送往安徽省宿州监狱服刑。赵新建:最后判我死缓,问我上不上诉?我说,上诉。但是我们家经济条件困难,上诉的期限是10天,家里没有凑到钱请律师。
子墨:上诉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赵新建:需要两千块钱。凑到钱的时候,期限已经过了。赵新建没有被判死刑,这使得被害少女邢红艳的奶奶邢吕氏感到不满。她继续四处上访。2004年8月,在她不断上告的压力下,警方将此案中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伟峰抓捕归案。1998年8月7日凶案发生不久,警方曾将与邢庄比邻的周庄村民李伟峰带至刑警队询问,并提取了李的毛发。后经化验,李的毛发与在案发现场提取的阴毛同为O型。然而李伟峰却戴着镣铐从警方眼皮底下脱逃,而在此后的侦破过程中警方似乎也忘记了这名重大嫌疑人。李伟峰后来潜逃到山东,娶妻生子。子墨:邻村的李伟峰也是怀疑对象,但是为什么最后矛头完全指向了赵新建,李伟峰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被忽略了?
黄迎春:好像赵新建和李伟峰是同时被抓,李伟峰在拘留期间脱逃,脱逃以后公安机关没有深究。案件现场发现了赵新建的衣物和鞋子,公安机关就认为案件出现了直接证据,能够证明赵新建犯罪,所以放弃了对李伟峰的抓捕。
子墨:李伟峰后来又是怎么被抓到的?
黄律师:有两个原因,一是赵新建被判死缓以后,被害人家里不满意,多次上访,要求对赵新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是赵新建家里也一直上访申诉。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可能存在问题,在复查过程中,发现案件是用间接证据来定案的,理由不充分,所以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重新抓捕了李伟峰。
子墨:刑警队怀疑他(李伟峰)的理由是什么?
赵新建:他从戴着铐子脱逃掉那一天起,至今没有回家,没有回到他爸爸妈妈身边。而且1998年10月16日那天,他本来要成家,要结婚的,他也没有回来。你没犯法为啥脱逃?没做亏心事,为啥不回家呢?连定亲之日,你都不回来。这一点叫人更怀疑。
子墨:假设李伟峰是凶手的话,那么为什么你的T恤衫和拖鞋会出现在案发现场呢?
赵新建:我给刑警队讲了,我的东西丢了。难道就没有人栽赃陷害我吗?据《南方人物周刊》报道,李伟峰被捕后不久交代了作案过程:1998年8月6日晚10时许,他睡不着觉,就从周庄窜至邢庄,潜入邢家后,来至邢红艳床旁欲行不轨,邢伸手去拉灯绳,结果被李扯掉,李恐邢叫喊就用手掐住其脖子直至其不动为止,后又对邢进行了奸淫。因为怕事情败露,李遂产生嫁祸之念,因考虑到隔壁的赵新建因偷盗银元刚劳教出来不久,遂从赵新建家西墙翻入,偷走一件T恤衫和一双塑料拖鞋,原路返回邢红艳家中,将T恤放在床上,拖鞋放在床下。2006年1月6日,安徽省高院撤销对赵新建案的裁定,发回亳州中院重审。6月23日,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分局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将赵新建释放。刚刚被释放的时候,27岁身高1.76米的赵新建体重只剩下76斤。8年牢狱,他的身体已经完全被整垮了。子墨: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刻,你想到什么?
赵新建:我想家人会不会来接我。结果家里去接我了。
子墨:爸爸妈妈都去接你了吗?
赵新建:妈妈没去,妈妈脑子已经不正常了。
子墨:出来以后日子怎么过,现在每天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赵新建:回家以后,发现房子叫邢红艳家里人给拆掉了。我父母这些年一直没在家住,住在亲属家。我回家以后,买了瓦,重新修房子,下雨的时候不漏了。爹娘见到我,非常伤心。我身体根本站不起来了,也不能见阳光,不能吃饭,胃也有问题,头晕,不想吃饭,吃了饭,不一会就会吐出来。
子墨:现在一顿饭吃多少东西?
赵新建:早上喝点稀饭,中午有时泡一袋方便面,饭量上不去。我出来以后,家里亲属开始给我掉水(打吊针),一天有掉三瓶的,也有掉两瓶的,掉了好久才开始不掉了。
子墨:能够干农活或者做其他工作吗?
赵新建:不能干农活。
子墨:生活靠谁来养你?
赵新建:俺父亲俺母亲,俺母亲也不能养我,只有靠俺父亲。
子墨:以后的生活怎么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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