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狗情未了(1)

庸人新作,做畜生也有技术含量 作者:庸人 2008-03-14 02:19

  虽然我只是一名普通人,还是个穷人,从这一点上看,我甚至都算不上是一个完整的人类,但我依然不喜欢任何动物,他们是低级的、肮脏的,供人类驱使和吃喝的玩意儿。在这一点上,我用不着掩耳盗铃,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

  我认为,动物对人类的最大贡献就是在人类饥饿的时候充当饲料。当然,人类吃了就死或吃了就傻的动物属于害虫或害兽,应该被彻底铲除掉,至少不能让它们出现在人类的视野里。

  事实上,所有向人类献媚的动物我都吃过,比如牛、马、羊、驴、猪、鸡、鸭、鱼、鹅、虾,至于那些以名贵著称的物种,比如什么鹿、鸽子、蛇、蚕茧、螃蟹、鱼翅、鸵鸟之类的玩意儿,我也吃了不少,甚至熊掌。说实话,很多动物尸体的滋味着实一般,如果烹饪水平跟不上的话,大多有腥臊之气,吃它们不过是图个新鲜。

  据说动物们在临死时往往要分泌些并不致命的毒素,希望给吃他们的家伙留点后遗症。但我们是现代人,我们与祖先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我们拥有超强的免疫能力,所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就是中了毒,现代科学也能把我们从阎王爷那里救回来。祖先在这一点上没法跟我们比,所以他们大多夭折了。另外,对于一名普通人来说,我们最大的享受和权利就是吃了,无论钞票是怎么来的,它的第一用途永远是大吃大喝。

  在所有人们熟悉的动物中,我惟独没有吃过猫,听老人们说猫肉是酸的,不好吃不好消化也不易烹制,估计他们是吃过的。另外猫这东西有九条命,即使死后也难得让吃了它的人安生,最好是离它远一点。

  对了,狗这东西最谄媚了,绝对不能放过。而且狗肉可是真好吃啊,强过于大多物种。

  我吃过狗肉,特别喜欢吃广西人发明的狗肉火锅,一想起那滋味来,我的口水就能直接流到耳朵里去。但我不敢明目张胆地吃,因为我的女朋友是属狗的,她把狗当成了除她母亲之外的第二亲的亲人,她爸爸只能排到第三位。至于我嘛,根本就排不上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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