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记:评胡乔木《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一些提法问题》(1)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台前幕后 作者:于光远 2008-03-18 03:26

  胡乔木后来这样来写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但是在三中全会及三中全会闭幕后不到两周他的《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一些提法问题》的讲话却这样说:“毛泽东同志在八届十中全会说:‘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这个提法后来被林彪、‘四人帮’一伙歪曲和篡改了。康生主持修改的‘九大’党章总纲也采用了这个说法,说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毛泽东同志没有说过‘始终’这两个字,这两个字是康生加的。加上这两个字,就把毛泽东同志的话搞得面目全非,在逻辑上也讲不通。列宁说:‘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如果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和阶级斗争始终存在,那怎么消灭阶级,怎么进入共产主义?那岂不等于说,社会主义永远不是社会主义,或永远不能实现消灭阶级的社会主义?这种‘始终存在’的错误提法,迫切需要纠正,也很容易纠正。”对“还存在”和“始终存在”大做文章,是没有意义的。他引用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的话,说如果说社会主义阶段的阶级斗争始终存在,那怎么消灭阶级?其实列宁这句话的意思,完全可以合乎逻辑地理解为在社会主义阶段以不断消灭阶级的行动,改变原先一直存在的阶级,最后达到把阶级消灭的结果。胡乔木这样来驳斥别人也是站不住脚的。胡乔木用这样咬文嚼字的办法来为八届十中全会解释是没有意义的。

  接着,他还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应当怎样理解?这个提法,要看在什么意义上、在什么范围内讲才有意义。不讲清楚就会引起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的混乱。”这个口号提出的含义,在实践上谁都很清楚。由此产生的问题,并不是因为没有讲清楚,才“引起思想和实际工作中的混乱”。很清楚,在实践中应该摒弃这个提法,不但现在要摒弃,就是在提出的时候也没有起任何积极作用。胡乔木到1979年还想维护这个口号,企图用“说清楚”它的意义的办法来维护这个口号,并没有“果断地”反对再提这个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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