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巢》 第2节

一个地主和他的儿子们 作者:东君 2008-03-19 01:31

    拜足会的马万福说:“论地位,手当然要比脚高贵。我们把手的中指称为将指,把脚的大拇指也称为将指,由此可见,脚的大拇指仅仅相当于手的中指。手是高贵的,脚是下贱的;手因为高贵,所以男人们不敢玩弄它,脚因为下贱,所以男人们都想玩弄它。同样道理,女人越是下贱,男人们不是越喜欢玩弄她们?”

    宋举人说:“我们的脚趾长短有序,所以脚就有脚的规矩;我们的手指长短不一,所以手就没手的规矩。手就一定比脚高贵?脚就一定比手下贱?试问,天底下哪一件坏事不是手干出来的?脚本来是有规矩的,你们却非要给它加上一层布,岂不是多此一举?相反,那些作恶行淫的手倒是要缠上一层布,让它们以后变得更老实本分。”

    拜足会的马万卷反驳道:“女人缠脚,缠的是除大拇指以外的四个脚趾。这大拇指好比男人,其余的就好比三妻四妾,它们自然是不能与大脚趾并列的。所以在四个脚趾上缠一层布是合乎尊卑之道的,怎么可以说是多此一举?”

    宋举人说:“你没听庄子说过?野鸭的腿虽短,续上一段,反而会让它疼痛;野鹤的腿虽长,截去一段,反而会让它悲苦。所以原本是长的,不宜截短,原本是短的,不必续长。庄子还说过,直的不用绳,圆的不用规,方的不用矩,黏合的不用胶漆,捆绑的不用绳索。女人既然有一双天足,为何还让它用又长又臭的布捆绑着?这岂不是违反自然之道?”

    马万卷立即反唇相讥说:“照你这么说,我们指甲变长了也不用剪,头发变长了也不用剃,胡子拉碴也不用刮。这样固然不违反庄子所说的自然之道,但我们结果岂不是变得像个未曾开化的野民?”

    马老爷说:“庄子也曾说过,‘是’的变化是没有穷尽的,‘非’的变化也是没有穷尽的。

    你们今日的话题以前曾被人争论过,以后还会有人争论。主张天足也好,主张缠脚也好,都是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你们天足派的人虽说反对缠脚,但我听说你们当中有人比拜足会的人更迷恋小脚。”

    天足派和拜足会的人听了,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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