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证券公司综合治理(2)(图)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 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03-20 01:32

  综合治理期间,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的原则,支持优质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推出新产品、试办新业务,拓展业务空间、改善盈利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2007年7月,中国证监会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影响力对证券公司进行了重新分类(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其中,A、B、C、D四大类根据全部正常经营公司评价计分的分布情况,以中间值为基准,按照一定的分值区间确定。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风险处置措施的证券公司,评价计分为0分,定为E类公司。根据分值对应的表现,A类公司应为风险管理能力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强,在新业务、新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的证券公司;B类应为风险管理能力较好地覆盖其现有业务规模,应对市场变化能力较强的公司;C类为风险管理能力与其现有业务规模基本匹配,应对市场变化能力一般的公司;D类为风险管理能力低,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的公司;E类为潜在风险已经变为现实风险,已被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支持优质证券公司做强做大。

  



  图2-4 2001—2007年证券公司总资产与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证监会。

  2007年8月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成功结束,实现了各项主要治理目标。经过综合治理,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平稳化解,曾严重困扰证券行业健康发展的财务信息虚假、账外经营、挪用客户资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等问题基本解决,初步建立了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各项基础制度得到改革和完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合规经营意识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普遍增强,创新活动有序启动,行业格局开始优化。2006年以来,证券公司扭转了2002—2005年连续四年整体亏损的局面。截至2007年底,全行业106家公司总资产为17 313亿元、净资产为3 447亿元,分别是2003年底综合治理之前的354%和283%。2007年,全行业营业收入2 847亿元,实现净利润1 320亿元,盈利公司104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历史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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