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股权分置改革(3)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 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03-20 01:30

  股权分置改革大事记

  2005年

  4月29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1〗

  5月8日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随后,三一重工、紫江企业、金牛能源和清华同方4家公司成为第一批改革试点公司。〖1〗

  6月10日 三一重工的改革方案获得高票通过,成为成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第一家上市公司。〖1〗

  6月16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1〗

  6月17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1〗

  6月19日 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42家上市公司进入试点名单。〖1〗

  8月23日 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进。〖1〗

  9月6日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联合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1〗

  9月12日 40家上市公司宣布进入改革程序,股权分置改革稳妥推进。〖1〗

  11月5日 中国证监会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1〗

  11月22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50家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

  5月8日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施行,对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恢复再融资。〖1〗

  5月24日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招股说明书,成为“新老划断”后的首例新股发行,市场融资功能全面恢复。

  2007年

  12月31日 已完成或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市值占应改革上市公司总市值的比重达到98%,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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