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结构的改革(5)

崛起的机制与课题 作者:周牧之 2008-03-28 02:11

  现行中国财税体制的另一个结构性问题是财税收入对法人税种倾斜,个人所得税的比重非常小。从表4-3可以看到,2004年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的比例只占7.2%和5.8%,而且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地是支付所得单位的所在地,不是纳税人的居住地。这种税收体制使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关心集中在企业,轻视居民的现象严重。因此在中国需要形成重视所得税和居民税的财税体制,将地方政府的注意力从企业引导到民生上来。当然这种税制改革必须以提高劳动分配率为前提。

  表4-3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所占比例(2004年)

  (单位:亿元)

      全国财政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财政收入    26,396    14,503    11,893

  个人所得税    1,737    1,042    695

  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比例    6.6%    7.2%    5.8%

  来源:同表4-1。

  财税体制改革是转变中国发展模式的关键。中国亟待通过改革财税体制调整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关系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财政体制的改革成功与否左右着中国社会发展的前途。

  (2)简化地方政府的层次结构

  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成功地简化地方政府层次和统合地方政府行政区划。

  现在中国存在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省级、地级、县级和乡镇等四级地方政府。以城市为例,存在着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三种不同层次的城市,各层次政府之间行政分工复杂暧昧、机构重叠、政出多门。重复交错的地方行政结构降低了行政效率,提高了行政成本,是压迫地方财政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削减行政成本,中国需要简化地方政府的行政层次结构,需要实现四级地方政府向两级地方政府的过渡。

   与此同时,合并行政区划的改革也非常重要。19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乡镇合并。乡镇的行政区划原本沿袭了人民公社的区划,然而乡镇行政的内容在质和量上都较人民公社时期大幅度地提高。狭小的行政区划和繁重的行政内容使乡镇政府的财政支出入不敷出的现象极其严重。为提高乡镇政府的行政效率、削减行政成本而实施的乡镇合并改革结果,使1990年的5.58万个乡镇政府,到2006年末减少到4.1万个。

  图4-1中国的行政区划(2006年末)

  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数据制作。

  然而地级和县级政府的数量却几乎没有变化。地级政府从1991年的348个,到2006年的333个,只减少了15个。县级政府从1991年的2,833个,到2006年的2,860个,增加了27个。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削减了一定数量的乡镇政府,但还没有着手对地级和县级政府实施行政区划的统合。

  中国今后的行政结构改革既要推进简化地方政府的层次,也要合并地方政府的行政区划,两者缺一不可。

  4.再造农村社会

  与城市化,大城市群化相联动,中国农村社会的重建也势不可待。重建农村社会的压力主要来自于以下三点。

  (1)农村社会的空洞化

  由于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传统的农村社会结构遭到了彻底破坏。青壮年长期外出务工的结果,造成在农村生活的人口现在主要以老人和孩子为主。近年虽然大城市还不允许农民工的定居,但中小城市在接纳农村人口定居上逐渐宽容,导致在大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将老人和孩子安置在中小城市的现象增多。

  农村社会的空洞化进展迅速,不可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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