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我知道的中国足球(王俊生/文)(4)

改革的30年记忆 作者:经济观察报 编 2008-04-18 11:28

    中国足球俱乐部的前身

    实行足球俱乐部体制,在足球界早就有一批人议论纷纷了。但是,中国足球俱乐部是什么样子,没有几个人能搞清楚。怎样构建中国足球俱乐部就更没有人知道了。中国足协仅有的材料也是从国际足球杂志、出国访问、参加国际会议中零星的、不全面的材料中提炼出来的。搞足球俱乐部,确确实实是“摸着石头过河”。

    第一个动笔描述中国足球俱乐部文件的是马克坚。他起草的第一份文件是《中国足球俱乐部条例》。在这个条例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第一份有关足球俱乐部的文件《中国足球协会俱乐部章程(草案)》,并于1993年10月18日正式公布。在中国足球俱乐部刚刚开始建立的时候,这个《章程》起到了特别重要的作用。

    辽宁远东足球发展公司于1992年成立,虽然经营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是它投石问路,积累了经验。我称它是“我国足球俱乐部的前身”。

    后来担任辽宁省体育局局长兼党委书记的崔大林是当时该省足球运动的领路人,同时也是中国足球协会的副主席。他领导的辽宁足球队曾在中国足球史上创造奇迹,连续十年获得全国冠军,并获得亚洲足球俱乐部杯的冠军。这个队的主教练是李应发,是我国足坛为数不多的国家级教练员,就是他带领这支足球队取得了“十连冠”的优异成绩。

    然而由于管理体制的制约,这支队伍与其他省、市代表队一样,内部存在着许多困难与矛盾。由于踢好与踢坏一个样,主力队员和替补队员在物质待遇上也没有区别,工资很低;竞争平淡,积极性得不到调动;队员的整体文化水平也不高。他们在当运动员的时候不太明显,一旦退役后,工作就很难找。长期的运动员生活,使他们除了能踢几脚球外,别的技能几乎没有,一切需要从零开始,而他们身上又有不同程度的伤病,生活上有着许多不易解决的困难。老队员的后顾之忧,直接影响着年轻运动员。所有这些,对辽宁省足球运动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为了解决体制上的弊端,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接受东北药厂的赞助,以“辽宁东药”的名义参加全国比赛。全国各省、市足球代表队也先后与本地区的企业“联姻”,接受赞助,解决经费不足的困难。

    这种企业赞助资金、运动队给企业创“牌子”的方式,迅速风靡整个足球界,对运动队解决内部资金不足、缓解矛盾、加强训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单纯的赞助方法,只能解决一时的困难,缓解一时的矛盾,而不能解决体制带来的深层次的问题。

    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的领导们认为,以独立的经济实体出现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势在必行。他们果断地决定,在把辽宁东药队改名为远东足球队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先成立足球公司,再发展为俱乐部。这不失为最佳方案。

    1991年年底,辽宁省主要领导指出,要解决好老运动员的后顾之忧,要办好足球的经济实体,同时政府要给一些政策。

    在此基础上,辽宁省体委主任签发了关于成立“辽宁远东足球发展公司”的请示报告。这份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性质、资金来源、人员编制、经营范围、盈利的使用以及所需政策。辽宁省工业生产委员会在\[1992\]088号文件中批准了省体委的请示报告。

    由此,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40万元的辽宁远东足球发展公司正式成立了。一个公司的成立,对于中国的经济社会来讲极为平常,但是对于以社会福利事业为主要性质的足球项目来讲,却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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