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公立学校(2)

华尔街教父回忆录 作者:本杰明·格雷厄姆(1894—1976) 2008-04-22 11:04

  我们两个家庭,人口众多,合住在一个有9个房间、只有一个盥洗室的公寓里。起初格劳斯鲍姆家和格森海特家各有4口人,后者包括莫里斯舅舅、伊娃舅妈、海伦表姐(她与维克多同年龄)以及比她小7岁的拉尔夫表弟。后来又有一个表妹爱尔西出生了。如同当时几乎所有的女孩一样,她也是在家里生的,所以安排出一个房间给她。能使一个盥洗室够那么多人使用,一定是想方设法经过非常巧妙的安排的。我不记得因为家里生活设施不足而碰到过什么特别的麻烦或不便。

  以这种或那种方法,我们搞到了需要的东西——当然不仅是食品和衣服,还有溜冰和打棒球的器具,后来还包括网球拍和球。当时这些东西不仅价格肯定比现在便宜,并且不言而喻我们只买可以讨价还价的商品。我们的棒球通常是5美分一只的,偶尔才用10美分一只的高档货。我的网球拍值1美元,是我的生日礼物。我们的网球是从曼哈顿网球俱乐部——当时坐落在第123号街和曼哈顿大道之间——买来的旧货,25美分买3个,质量很好,用了很长时间。

  买这些东西的钱从哪里来呢?我想我们一直能得到零用钱——也许每周只有10美分——加上生日时得到一些额外的钱。但我们全都努力从找得到或想得出的任何工作中获得一些微薄的收入。像大多数家庭一样,我们订阅了《星期六晚邮报》(TheSaturdayEveningPost),这是当时最受人欢迎的周刊。出版商在每期杂志上登广告,招收男孩到街上销售晚邮报,并游说和征求年度订户。当我刚满9岁时,我就去签名应聘了(或者不如说母亲代我在申请书上签了名)。他们每周给我30本,每本卖5美分,我被抽取3美分。出版商第一次给我刊物时,送给我一条漂亮的棉布围裙,裙子上有一个装零钱的口袋。我记得自己站在第116号街和第八大道之间高架铁路出口处,向行人大声喊道:“看《星期六晚邮报》!刚刚出版,5美分一份!”我还记得在短暂的一段时期内在街上当报童按定额卖日报的日子,但是不久母亲阻止我去卖报了,说什么“父亲不喜欢你做这件事”。显然虚荣心使我家把在纽约街上卖《星期六晚邮报》周刊看作是可尊敬的、锻炼性格的事,而把卖日报当作是低人一等、有损性格的事。

  放学后,我们在街上玩耍。当时我有两三个同年龄真正亲密的朋友,我和他们实际上天天见面。我最知己的老朋友是悉尼·罗戈,他住第111号街,身材比较瘦长(他的父亲和叔叔在布鲁克林区外拥有一家小百货商店)。大多数日子我到他的街坊去,我们不少人玩一种类似打棒球的游戏或穿四轮滑冰鞋玩街头曲棍球。当时事实上还没有汽车,马拉车对我们在街上的活动几乎没有什么打扰。我们常常玩“抓猫”游戏。所谓“猫”,实际上是一块削尖的木头,好像一个大衣夹。你用一根木棒打它的鼻子,当它跳到空中时,你再把它打到尽可能远的地方去。你的对手要尽量抓住它,否则他必须拾起落地的猫,朝你放大棒的地方掷过来。最后是根据被掷过来的猫与大棒之间的距离计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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