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负:客卿要成为东方俾斯麦
《走出晚清》后又一力作 作者:李扬帆 2008-04-25 01:28
与慈禧同年出生的赫德(Hart),做梦也没有想到26岁的他和通过政变上台的26岁的慈禧、28岁的恭亲王这几个年轻人,竟然成为1861年中国政坊最值得关注的人物。这一年中国第一任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李泰国(HoratioNelsonLay)因“健康受损”,请假回国疗养。根据他的推荐,暂派赫德代理总税务司职务。1863年他被正式委任此职。后来,他为这个天上掉下的馅饼而给他的好友、中国海关驻伦敦税务司金登干(J.D.Campbell)写信:“李泰国丢掉了一个多么光明灿烂的未来!如果他在1863年脚踏实地地干,他今天就会成为东方的俾斯麦!”现在,是他成就这一重任的时候了。1896年,访问德国的李鸿章曾经被俾斯麦赞誉为“东方俾斯麦”。他们虽然都明白和真
正的俾斯麦的功绩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是,从清政府最后封赫德为“太子太保”的举措来看,这个出生在北爱尔兰的英国人,的确创造了一个客卿所能创造的最高伟业。
食君之禄,为君分忧。客卿是为君主谋利益而不计个人身份的政客。自春秋战国时代始,国有客卿一说。苏秦、张仪均曾为客卿。齐宣王礼遇孟子,聘其为客卿。元代意大利人马可R26;波罗也曾为客卿。传统世界的确有这样的规则,身份的规定性并没有当代这样明显。比如,著名的国际法之父荷兰人格劳秀斯就曾先后为法国和瑞典做使臣。后世之西洋传教士的利玛窦、汤若望、南怀仁等等,均曾为中国朝廷的客卿。真可谓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清史稿》对赫德作结论曰:“赫德久总税务,兼司邮政,颇与闻交涉,号曰客卿,皆能不负所事。”
用洋人办国家大事,是洋务运动中的无奈之举。中国近代第一个出使西洋的官方使团团长就是美国人蒲安臣。而赫德能够高居中国总税务司一职近半个世纪,得益于晚清中国无海关人才,而他本人又有敏锐的视角。赫德的出现,是中国半殖民地社会性质的一个缩影。但是,赫德本人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殖民地官员,他并非英国委派,而是由中国聘请;其言行也并非为谋求英国的殖民利益。所以,赫德在身份归属和政治忠诚上面,并不因为他的英国人身份,就应简单地划为殖民官员这一类。
咸丰八年(1858年),清政府与英、美、法三国签订了《天津条约》及《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其中第十款规定,通商各口,“任凭总理大臣邀请英人帮办税务”,“各口划一办理”。海关对进出口货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税率征收;洋商运销内地或从内地收购土产出口只纳2.5%的子口税,不再交纳厘金。具有“无限的工作能力、远大的抱负和强烈的权力意识”的赫德,取得控制中国海关之权后,管辖了拥有55000人的帝国重要衙门,每年提供占财政收入三分之一的税收。
赫德把海关作为自己施展全部才能的舞台,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他在《海关衙门章程》中规定:“各关所有外国人帮助税务事宜,均由总税务司募请调派。其薪水如何增减,其调往各口以及应行撤退,均由总税务司作主。”从而,“对于全国海关,几有一国元首之权威”。
在被恭亲王亲切地称为“咱们的赫德”的赞誉声中,他使中国海关工作效率快速提高,其税收从1863年的725万两,增加到1866年780万两,1887年到20541399两,到1899年达到创纪录的26661360两。
既然是客卿,其基本的立足点是职位对他的限定。忠于职守的赫德在与洋务领袖们的交往中,领教了中国改革派的立场,即委之以重任但不能损害中国的利益。曾国藩曾经明确地表达了对赫德的立场:“凡是对我国和贵国都有利的事,我定会支持;对贵国有利而对我国无害的事,我不会反对;但如果对我国有害的事,无论对贵国多么有利,我都会以死相抗争。”
这话不是说着玩的。1863年赫德的上一任李泰国的被免职,就是因为触犯了上述基本原则。事情的缘由是:中国通过赫德向尚在英国休养的李泰国购买兵船,组建海军舰队。李泰国把这个机会当成了英国控制中国海军的机遇,擅自“代表”清政府与英国海军上校阿斯本签订所谓十三款合同,规定“阿斯本允作总统(司令)四年,但除阿斯本之外,中国不得另延外国人作为总统”;“中国所有外国样式船只或内地船雇外国管理者,或中国调用官民所置各轮船”,统归阿斯本调度管辖;阿斯本只接受皇帝谕旨,所有谕旨文件必须由李泰国转交“遵办”,“若由别人转谕,则未能遵行”;舰队所用“员弁、兵丁、水手均由阿斯本选用”;舰队“应挂外国样式旗号”,等等。中国方面认为这个合同与最初商定的“总统由中国人担任,弁兵水手亦用中国人,洋人只少数教习”不符,未予同意。
正在镇压太平天国前线的曾国藩坚决反对“十三条”,提出“不如早为疏远,或竟将此船分赏各国,不索原价”。于是恭亲王奕等人认为,“与其贻患于将来,不若请裁于此日”。最终遣散了这个所谓的阿斯本舰队。李泰国因此而被革职。赫德实际成了最大受益者。所以,当曾国藩向他表态的时候,相信他是深知其中的利害关系的。1868年蒲安臣因代表中国擅自与美国订立条约,恭亲王后来明确表示不拟再用洋人办理中国外交。故此,赫德拟定了基本原则:“不必用花言巧语,以中国的利益为重是必须遵守的正确原则。”
正的俾斯麦的功绩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是,从清政府最后封赫德为“太子太保”的举措来看,这个出生在北爱尔兰的英国人,的确创造了一个客卿所能创造的最高伟业。
食君之禄,为君分忧。客卿是为君主谋利益而不计个人身份的政客。自春秋战国时代始,国有客卿一说。苏秦、张仪均曾为客卿。齐宣王礼遇孟子,聘其为客卿。元代意大利人马可R26;波罗也曾为客卿。传统世界的确有这样的规则,身份的规定性并没有当代这样明显。比如,著名的国际法之父荷兰人格劳秀斯就曾先后为法国和瑞典做使臣。后世之西洋传教士的利玛窦、汤若望、南怀仁等等,均曾为中国朝廷的客卿。真可谓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清史稿》对赫德作结论曰:“赫德久总税务,兼司邮政,颇与闻交涉,号曰客卿,皆能不负所事。”
用洋人办国家大事,是洋务运动中的无奈之举。中国近代第一个出使西洋的官方使团团长就是美国人蒲安臣。而赫德能够高居中国总税务司一职近半个世纪,得益于晚清中国无海关人才,而他本人又有敏锐的视角。赫德的出现,是中国半殖民地社会性质的一个缩影。但是,赫德本人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殖民地官员,他并非英国委派,而是由中国聘请;其言行也并非为谋求英国的殖民利益。所以,赫德在身份归属和政治忠诚上面,并不因为他的英国人身份,就应简单地划为殖民官员这一类。
咸丰八年(1858年),清政府与英、美、法三国签订了《天津条约》及《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其中第十款规定,通商各口,“任凭总理大臣邀请英人帮办税务”,“各口划一办理”。海关对进出口货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税率征收;洋商运销内地或从内地收购土产出口只纳2.5%的子口税,不再交纳厘金。具有“无限的工作能力、远大的抱负和强烈的权力意识”的赫德,取得控制中国海关之权后,管辖了拥有55000人的帝国重要衙门,每年提供占财政收入三分之一的税收。
赫德把海关作为自己施展全部才能的舞台,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他在《海关衙门章程》中规定:“各关所有外国人帮助税务事宜,均由总税务司募请调派。其薪水如何增减,其调往各口以及应行撤退,均由总税务司作主。”从而,“对于全国海关,几有一国元首之权威”。
在被恭亲王亲切地称为“咱们的赫德”的赞誉声中,他使中国海关工作效率快速提高,其税收从1863年的725万两,增加到1866年780万两,1887年到20541399两,到1899年达到创纪录的26661360两。
既然是客卿,其基本的立足点是职位对他的限定。忠于职守的赫德在与洋务领袖们的交往中,领教了中国改革派的立场,即委之以重任但不能损害中国的利益。曾国藩曾经明确地表达了对赫德的立场:“凡是对我国和贵国都有利的事,我定会支持;对贵国有利而对我国无害的事,我不会反对;但如果对我国有害的事,无论对贵国多么有利,我都会以死相抗争。”
这话不是说着玩的。1863年赫德的上一任李泰国的被免职,就是因为触犯了上述基本原则。事情的缘由是:中国通过赫德向尚在英国休养的李泰国购买兵船,组建海军舰队。李泰国把这个机会当成了英国控制中国海军的机遇,擅自“代表”清政府与英国海军上校阿斯本签订所谓十三款合同,规定“阿斯本允作总统(司令)四年,但除阿斯本之外,中国不得另延外国人作为总统”;“中国所有外国样式船只或内地船雇外国管理者,或中国调用官民所置各轮船”,统归阿斯本调度管辖;阿斯本只接受皇帝谕旨,所有谕旨文件必须由李泰国转交“遵办”,“若由别人转谕,则未能遵行”;舰队所用“员弁、兵丁、水手均由阿斯本选用”;舰队“应挂外国样式旗号”,等等。中国方面认为这个合同与最初商定的“总统由中国人担任,弁兵水手亦用中国人,洋人只少数教习”不符,未予同意。
正在镇压太平天国前线的曾国藩坚决反对“十三条”,提出“不如早为疏远,或竟将此船分赏各国,不索原价”。于是恭亲王奕等人认为,“与其贻患于将来,不若请裁于此日”。最终遣散了这个所谓的阿斯本舰队。李泰国因此而被革职。赫德实际成了最大受益者。所以,当曾国藩向他表态的时候,相信他是深知其中的利害关系的。1868年蒲安臣因代表中国擅自与美国订立条约,恭亲王后来明确表示不拟再用洋人办理中国外交。故此,赫德拟定了基本原则:“不必用花言巧语,以中国的利益为重是必须遵守的正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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