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与旧(1)

《走出晚清》后又一力作 作者:李扬帆 2008-04-25 01:31

  慈禧晚年经过的几次重大事件(甲午战争、戊戌变法和八国联军侵华),超过了这位统治者的应付能力,或者说超过了大清王朝全部官员们的应付能力。就其个人而言,慈禧在最后十年间(1898~1908年),无疑是发生了精神和人生上的多重变化。1898年的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迄今论者已经从多个角度进行了考证和诠释。其结论大抵为如下两端:

  一是认为慈禧是守旧官僚和顽固抗拒变法的代表,诚如众所周知的,变法运动是慈禧太后一手镇压下去的。所以慈禧反对革新是毋庸置疑的。

  另一种认识是,慈禧并非一贯就反对变法维新。史家们认为,没有慈禧首肯,光绪皇帝根本不敢干这么大的一件事。包括《定国是诏》在内的不少“圣旨”,下达前都曾送慈禧审定。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曾12次专程赴颐和园朝拜慈禧,“这些会见绝不仅是礼仪性的”。

  在慈禧和光绪帝的关系中,慈禧顾及的是自己的权力和地位是否会因为变法而丧失,所以发动政变,断送了百日维新。但是,并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慈禧断送了中国的改革进程。慈禧所关心的是,是否能在她的权威之下推动中国的变革。

  慈禧在逃亡之前一日,令崔玉贵溺死光绪帝的宠妃珍妃,这也和慈禧与光绪之间的权力争夺有关。珍妃得光绪专宠致使隆裕皇后失宠,加上她本人不善讨好老佛爷的性格,本已经为慈禧所不容。而她对光绪的政治支持则是导致自取灭亡的根本原因。据宫女和崔玉贵的回忆,囚禁了三年的珍妃在被慈禧最后一次召见的那个闷热的下午,慈禧对珍妃说:“洋人要打进城了,我们要避一避,带着你走不方便。”又说洋人一来,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他们老了,无所谓了,而珍妃年纪轻轻,不要使祖宗蒙羞。珍妃说:“您可以避一避,可以留皇上坐镇京师,维持大局。”慈禧大声呵斥说:“你死到临头还敢胡说!”珍妃说:“我没有应死的罪。”慈禧说:“不管你有罪没罪,也得死。把她扔到井里去。”从这个对话看,珍妃的确不怕死了,要么就是她完全不识时务。珍妃的话让慈禧马上就有了杀机,令自己的结局由可能的赐自尽变成了“他杀”:其一,慈禧成了逃跑的人,被珍妃这么一说,面子上很过不去;其二,珍妃不仅没有在口头上感谢慈禧的关照,而且仍然强调自己没有罪;其三,最要命的是,珍妃在这个关键时刻,居然还是明目张胆支持光绪,她的回答在政治上而言是自取灭亡。这就是宫廷斗争中一个本不应该进入宫廷的孩子应该付出的代价。

  慈禧回銮后,对此事有些后悔。在慈禧亲自签发的以光绪之口吻拟就的上谕中,这样写道:“上年京师之变,仓猝之中珍妃扈从不及即于宫内殉难,洵属节烈可嘉,加恩著追赠贵妃。”珍妃之死,只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慈禧对权力和宫中秩序的看重,恰恰是因为这一点,成为慈禧人生中被人厌弃、仇视的重要证据。

  慈禧在西逃之中就已经全面反思自己的行为。或者是被打怕了,或者是幡然醒悟了,随后的改革措施,是一个在慈禧的关照下,逐渐推进的过程。其中的许多措施,不仅实现了百日维新的目标,而且完全超过了当时康梁的胆识。略举数端如下:

  1898年12月,京师大学堂成立。梁启超提出的“中西并用,观其会通,无得偏废”成为其办学方针。

  在八国联军的打击下,1900年12月初十日,慈禧以光绪帝名义拟定《变法诏书》:“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当议更张。”其改革内容为“参酌中西要政,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

  1901年3月初三日,下令成立了由礼亲王世铎、文渊阁大学士荣禄、体仁阁大学士王文韶、户部尚书鹿传霖、工部尚书瞿鸿禨组成的“督办政务处”,奕劻、李鸿章、荣禄等也直接负责新政变法事务。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预。

  1901年7月24日,清廷明令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1901年12月23日,慈禧发布懿旨,破除满汉不通婚禁令,禁止妇女缠足。宣布“所有满汉官民人等,著准其彼此结婚,毋庸拘泥。至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搢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

  1905年7月16日,清廷下达“考察政治谕”,派载泽、戴鸿慈、端方、徐世昌、绍英五大臣“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东方时报》兴奋地高呼,“盛哉此举,其我国自立之权舆,吾人莫大之幸福欤”,“必将有大改革随其后,人心思奋,则气象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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