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市场的参与方式与规则(5)

看懂股市新闻:投资者必读 作者:袁克成 2008-04-30 09:22

    由于客户合约是对投资者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因此投资者必须在确定所有资料都真实无误后方可签署客户合约。如果投资者有任何疑问,应该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

    为保障自身利益,投资者应亲自前往证券公司的办事处办理开户手续。在进行证券交易前,投资者应该知道下单的渠道和形式、佣金的计算、利息和其他收费的方法等。

    3. 下单渠道

    一般来说,投资者可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向交易所参与者(如证券公司)下单,也可亲自前往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下单。投资者下单时需要明确买卖证券的名称(或代号)、数量及价格。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将收到接盘和成交两个通知。

    AMS/3全面实施后,投资者除了当面或通过电话向交易所参与者下单这两个渠道外,还可选用下列任何一种“投资者接触市场渠道”来下单。

    (1)AMS/3渠道:直接由香港交易所支援,投资者可通过联交所的网上设施下单。

    (2)专线网络系统(PNS):由PNS供应商提供连通香港交易所的ORS渠道;ORS可将投资者的买卖指示经交易所参与者传送到市场。投资者可利用PNS供应商所提供的渠道,即通过互联网、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下单。

    (3)经纪专用渠道:由个别的交易所参与者提供的经纪自设系统(BSS),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参与者提供的渠道,在互联网或流动电话上下单。

    4. 下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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