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物价和过剩

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第11版) 作者:保罗·海恩 2008-05-13 03:43

  

  在前面的例子中,我们讨论了对汽油和房租的价格管制,具体地说,是价格上限,即用法令限制某种商品和服务的最高价格。我们发现,当价格被限定在低于市场出清价格的水平上时,这种有效的价格上限的确能产生很大的影响,却会在无意中造成短缺。现在我们来看几个价格下限的例子。所谓价格下限,是指用法令规定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最低价格。每个人出的钱或收的钱在原则上都不得低于规定的下限。设定价格上限通常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而设定价格下限通常是为了保护供应商的利益。价格上限和价格下限的设置都是要把财富从市场上的一部分人手中转移到另一部分人手中。

  比如,现在我们以小麦市场为例。假定市场出清价格是每蒲式耳1.5美元,农民怨声载道。种小麦的农民觉得,如果每蒲式耳小麦能卖到2美元,他们就满足了,但是他们只能任凭市场的力量摆布。如果政府部门认为他们的意见是合理的,农业部可能会决定用设置价格下限的方式来支持农民,即每蒲式耳2美元,不仅仅提高了价格,而且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

  面对面粉涨价,消费者会怎样反应呢?他们会少买,较高的价格使需求量降低了。这只不过是需求法则又起作用了,不管这次涨价的起因是自由市场的竞争还是联邦的农业政策。同时,种植小麦的农民会对这一更有利的价格做出什么反应呢?如果你理解了供给曲线的概念,你就能做出正确的预测,小麦产量会增加。在这个案例中,问题在于计划中的消费量在下降,而计划中的供给量却在上升。换句话说,市场会因为小麦产量过剩而变得不协调。

  每卖掉1蒲式耳小麦,农民就能从消费者手里收2美元,那么卖不掉(过剩)的小麦怎么办?因为在当前价格下,消费者已经买够了他们愿意买的数量,那么政府必须跟进,按每蒲式耳2美元的价格买进那些过剩的小麦。(至于政府官员决定如何处置收购的这些小麦,和维持小麦价格这件事没有关系。他们可以把这些小麦送给别的国家,也可以往海里一倒了事,只要他们不把这些小麦以低于下限的价格卖给国内的消费者就行。)

  维持农产品的价格的确能使生产者受益,但是这部分好处来自于他人利益相应的损失。消费者现在要支付高价。纳税人面对高额的税负,也要“勒紧裤腰带”,因为政府购买过剩小麦的钱是从纳税人手里收上来的。有效地维持农产品价格就等于把财富从消费者和纳税人手中转移到生产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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