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治安管理,维护好社会秩序

唐山市抗震救灾经验 作者: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 2008-05-16 11:48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地震后,社会治安、保卫、交通管理系统遭受严重破坏,人员伤亡,建筑物坍塌,公私财物失去了正常防范。极少数不法分子“趁火打劫”,发“灾难财”,公开抢掠公私财物,哄抢工厂、商店的仓库,侵夺私人贵重物品,污辱妇女。在震后短期内唐山的社会秩序出现程度不同的混乱,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脱险的各级领导干部、公安干警首先承担起保卫人民、保卫城市的职责。当救灾部队开进灾区后,他们和人民解放军及专业救灾人员结合起来,共同警卫银行、商店、仓库、粮店和监狱、档案库(室)等要害部门,严厉打击坏人,社会秩序得以恢复。震后,唐山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比震前上升1.9倍。针对案件增多的特点,各级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及时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和动向,做到情况明、决心大、行动快。公安局和法院组织专门班子,联合办案。8月11日唐山市判处了16名打、砸、抢等刑事犯罪分子,其中处死刑6人,死缓2人。接着又连续判处两批。三批共处理罪犯367名,对其中罪大恶极的26名罪犯判处了死刑。发动群众开展对犯罪活动的大揭发、大检举。据不完全统计,群众揭发检举各类案件线索9985件,129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交代各类问题9172件,收缴了大量被盗抢的财物。开展公物还家活动,收回了一批被哄抢的国家物资。

    2、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严防各种地震谣传。震后,人们对地震尤为恐惧,如果出现地震谣传,会进一步加重恐惧感,造成新的社会动乱。要及时公布震情,使群众心里有底。要大力宣传我国地震预报的有关法律、法规,教会群众识别地震谣传。对恶意制造、散布谣言的分子,要及时打击。

    3、整理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畅通。震后唐山市公路桥梁遭到破坏,大量伤员需要外转治疗,来自全国各地支援救灾的人员和物资需要进入市区,救灾车辆达8000余辆。为确保通畅和安全,市成立了交通指挥所,市、县也相继建立了交通指挥领导小组(站),承担市、县区交通秩序整顿、指挥工作。进出市区的咽喉要道安排警力,指挥车辆,对通往飞机场的道路增设固定岗、流动岗,在主要路口设置交通标志。采取各种方法疏导交通。到7月31日唐山市区的主要街道和通往市区各条主要公路基本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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