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美国自由的故事 作者:埃里克·方纳 2007-05-29 05:21
如同工资奴隶制的比喻,把自由妇女描绘成生活在“法律化的奴隶制中”的说法同时暴露和掩藏了社会现实。正如许多废奴主义者否定了工资奴隶制的比喻,一些黑人妇女,如塞拉•帕克•雷蒙德,也拒绝接受婚姻与奴隶制之间的类比,84因为她们认为,一个稳定的家庭对那些处于奴役中的人具有异同寻常的意义。自由妇女当然应享有更多的权利,雷蒙特说,但作为奴隶制的“最深重的受害者”的女奴更迫切地需要“白人所享受到的……保护”。事实上,许多废奴主义者也承认,奴隶制造成的最严重的伤害在于它彻底毁灭了男性的权威和完全阻止了妇女履行作为母亲和妻子的责任。Myra C. Glenn, Campaigns Against Corporal Punishment: Prisoners, Sailors, Women, and Children in Antebellum America (Albany, 1984), 7071; Remond in Clare Midgley, “AntiSlavery and Feminism in NineteenthCentury Britain,” Gender and History, 5 (Autumn 1993), 352; Remond in C. Peter Ripley, et al., eds., The Black Abolitionist Papers (5 vols. Chapel Hill, 198593), I, 23, 445; Kristin Hoganson, “Garrisonian Abolitionists and the Rhetoric of Gender, 18501860,” American Quarterly, 45 (December 1993), 55870.
许多女权主义深知,斯坦顿或斯通那样的高度个人主义的生活,与大多数妇女实际经历的家庭生活相去甚远,而斯坦顿和斯通的女权理论也没有考虑到伴随婚姻和为人父母而来的感情依附因素。即便那些认识到家庭中男人与女人的兴趣并不一定完全一致的人,也始终希望并期盼与她们的配偶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许多女权主义者深受19世纪20和30年代的第二次大觉醒运动的影响,它不仅为个人的拯救带来了希望,也将“同伴式的婚姻”作为基督教家庭最理想的关系模式加以推崇,同时还对妇女天生的道德优势和母亲的直觉感赞赏不已。这些妇女把节欲当成通向性关系中的自决的途径,她们不选择控制生育或更为便利的离婚,因为她们害怕这样做会为男性的性欲提供更大的空间范围。如同今天一样,内战前的女权主义思想中同时存在着对两性平等的要求和对两性之间存在着自然差别的承认。Elizabeth B. Clark, “Religion, Rights, and Difference in the Early Women誷 Rights Movements,” Wisconsin Women誷 Law Journal, 3 (1987), 2958; Debra G. Hansen, Strained Sisterhood: Gender and Class in the Boston Female AntiSlavery Society(Amherst, 1993), 14353; Jean V. Matthews, “Consciousness of Self and Consciousness of Sex in Antebellum Feminism,” Journal of Women誷 History, 5 (Spring 1993), 6267; Basch, In the Eyes of the Law, 180.
露西•斯通坚信一个女人必须对她的“身体及其使用”拥有“绝对的权利”,但她也承认,当前的女权运动还不能面对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中的任何两个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想法都不一致”。许多的女权主义者认为妇女的隐私自由问题太具有爆炸性,所以在内战以前,她们绝少在公共场合提及它。1860年,全国妇女权利大会针对是否应当修改婚姻法的问题,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平常一贯大胆直言的温德尔•菲利普斯提议,将这场讨论全部从会议的记录中删除。但在女权主义领袖们的私人信函中,这类问题却经常被谈论到。“社会自由,”苏珊•B. 安东尼给斯通写道,“……处于一切(事物)的最底层——在妇女得到它之前,她必须在所有其他的事情中继续充当男人的奴隶。”直到20世纪,这种要求将自由延伸到生活中最隐私方面的呼声才最终激发起一场群众运动。但这场运动的基础却是在内战前的美国奠定的。“Social freedom” in Hersh, Slavery of Sex,66; Luisa Cetti, “The Radicals and the Wrongs of Marriage: The Rutland Free Convention of 1858,” in Making, Unmaking and Remaking America: Popular Ideology Before the Civil War, ed. Loretta V. Mannucci (Milan, 1986), 94.
如同争取妇女权利的运动,反对奴隶制的斗争也对内战前美国人所理解和体验的自由的关键内容提出了挑战。反对奴隶制运动对重新定义美国自由的贡献既深刻又复杂。85与反对奴隶制有关的废奴主义者否定了将北方劳工等同于南方奴隶的说法,不管这种说法出自南部的奴隶制卫道士还是自由州的劳工运动领袖。在说明奴隶制邪恶的独特性时,废奴主义者尤其普及了奴隶制的非法压迫与北部劳工状况之间的对比,同时也广泛传播了与之相关的、由市场革命肯定了的概念,如个人自主不是来自对生产资料的掌握而是对自身的拥有以及享有自己劳动成果的能力。诗人约翰•格林利夫•惠蒂尔写道,只有奴隶制“才夺走了拥有自身的权利——而一旦这个根本的权利被夺走,人将不成其为人。”
加里逊派的废奴主义者回避在一个庇护奴隶制的宪法下行使自己的投票权。他们把自由定义为自我主导,并据此把对奴隶制的批判扩大到对包括政府、教会、有时甚至也包括家庭在内的所有具有压迫性的体制的批判。其他的废奴主义者,尤其是那些将废奴运动在19世纪40年代带入到政治领域中的人,却反对这种将奴隶制“等同于”“在现实和本质上与之完全不同的其他关系和体制”的做法。自由事业的目的是解放奴隶,而不是改变北方社会。如果废奴主义者将自己当成那些体制的敌人——而这些包括家庭权威和我们共和政府在内的体制是受到它们的成员深深珍爱和重视的——其结果将是适得其反的。这些政治废奴主义者撇开了许多奴隶制的比喻用法,将关于自由的辩论牢牢地锁定在实际存在的人身奴隶制的问题上。Jonathan A. Glickstein, “‘Poverty Is Not Slavery’: American Abolitionists and the Competitive Labor Market,” in Antislavery Reconsidered: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Abolitionists, ed. Lewis Perry and Michael Fellman (Baton Rouge, 1979), 20711; Lewis Perry, “The Panorama and the Mills: A Review of ‘The Letters of John Greenleaf Whittier’,” Civil War History, 22 (September 1976), 247; Lewis Perry, Radical Abolitionism: Anarchy and the Government of God in Antislavery Thought (Ithaca, 1973), 24, 5159; The Emancipator, March 26, 1840.
围绕奴隶制问题的长期斗争给个人自由、政治共同体和美国公民资格所拥有的权利等概念带来了新的内容。最初,国家以镇压的方式来回应反对奴隶制的事业。在华盛顿,1836年众议院通过了臭名昭著的“钳口律”,禁止国会考虑和讨论由废奴主义者递交的请愿书。安德鲁•杰克逊的邮政总监阿莫斯•肯德尔甚至允许南部从联邦邮件中撤出那些抨击奴隶制的材料。在整个19世纪30年代,北方的暴民骚乱(据估计,大约有100多起)冲击了废奴主义者的集会,并捣毁了他们的印刷设备。1838年,由费城反对奴隶制运动出巨资建造的宾夕法尼亚大厅被暴民们付之一炬,尽管后来有的暴民将一幅乔治•华盛顿的画像拯救出来,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围绕究竟什么问题刻意被纳入公共讨论的议程的斗争,”学者塞拉•本哈比写道,“本身就是一场争取……自由的斗争。”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美国的公共领域将关于奴隶制的讨论排斥在外。在争取对奴隶制问题进行公开而且不会受报复的辩论的权利的斗争中,废奴主义者把“自由意见”——即言论自由、86出版自由和请愿的权利——提高到加里逊称之为“自由的福音”的一个中心位置上。这场关于言论自由的斗争同时强化了另外一种认识,即奴隶制不仅对黑人的自由同时也对白种美国人的自由造成了威胁。废奴主义者声称,自由地表达意见应该是一个全国性的标准,不应受制于那些执掌了地方性权力的人的限制。可以说,废奴主义运动使权利法案的生命力重新复苏,成为了美国自由的一个根本的定义,它同时力图找到有效的途径——通过扩展自然法或“更高级”法的理论——将权利法案变成对联邦和州政府同时具有约束力的限制。奴隶制违反了权利法案中的每一条修正案,而通过捍卫权利法案,反对奴隶制运动自称成为了一场保卫“每个自由人的权利”的斗争。Russell B. Nye, Fettered Freedom: Civil Liberties and the Slavery Controversy 18301860(East Lansing, 1949), 3665, 98104; Seyla Benhabib, “Models of Public Space: Hannah Arendt, the Liberal Tradition, and Jurgen Habermas,” in Habermas and the Public Sphere, ed. Craig Calhoun (Cambridge, MA, 1992), 79; Karcher, The First Woman, 267; Walter M. Merrill, ed., The Letters of William Lloyd Garrison (6 vols. Cambridge, MA, 19711981), IV, 160; William E. Nelson, The Roots of American Bureaucracy, 18301900(Cambridge, MA, 1982), 4250.
反对奴隶制运动也力图重新使另一种思想重新焕发活力,即自由是一种真正的普遍权利的思想。废奴主义者认为,无论种族有何不同,所有人都是一个“自由的道德意志遵循者”。他们从18世纪有关自然权利的论述、独立宣言和福音新教的至善教义等文献中引经据典,坚持认为人身自由的权利是内在的、自然的和绝对的,认为这种人身自由先于其他任何形式的自由,包括积累和拥有财富的公民权利以及某个地方的政治社区实施政治自治的权利。奴隶主凌驾于奴隶之上的权力是一种倒退到等级社会和不平等时代的表现,而这些旧传统早已应该为19世纪的美国所唾弃。Gilbert H. Barnes and Dwight L. Dumond, eds., Letters of Theodore Dwight Weld, Angelina Grimké, and Sarah Grimké, 18821844 (2 vols. New York, 1934), I, 98; Nelson, Roots, 4256.
奴隶制为美国自由作了一个带有种族限制的定义,但废奴斗争却给这个定义带来了一个对立面,一种对国家性质的纯粹的公民性理解。最先提出美国人?是一个不受种族限制的人民这种思想的人,是废奴主义者,并不是建国之父们,因为他们多少是赞同或允许奴隶制存在的。废奴运动坚持强调奴隶和自由黑人身上所具备的“美国性”(Americanness),这个观点是在莉迪娅•玛丽亚•蔡尔德在1833年出版的极有影响的《为被称为非洲人的那个美国阶级而呼吁》论文中总结而来的。蔡尔德的论文坚持认为,黑人是同胞,不是外国人;他们不再是非洲人,如同白人不再是英国人一样。当时决定公民权利的权威几乎全由州政府掌握,废奴主义者却认为,“出生地”应该用来作为决定谁应为美国人的标准。出生地公民权的思想,后来被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纳入进宪法,是一个与美国生活传统的真正彻底决裂。1832年《新英格兰杂志》宣称说,“我们并不认为,美国对于被奴役和自由的黑人来说,与对于我们自己来说,是一个同样的国家。”Stanley N. Katz, “The Strange Birth and Unlikely History of Constitutional Equality,”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 75 (December 1988), 753; Lydia Maria Child, An Appeal in Favor of That Class of Americans Called Africans (Boston, 1833); Celeste M. Condit and John L. Lucaites, Crafting Equality: America誷 AngloAfrican Word (Chicago, 1993), 6, 61, 8497.
安杰利娜•格里姆克曾是南卡罗来纳州一个奴隶主的女儿,后来成为了著名的废奴主义者和女权主义者,87她写道,反对奴隶制的斗争是美国社会最重要的“调查……人权情况的学堂”。尽管他们在内部对宪法与奴隶制关系有意见分歧(威廉•洛伊德•加里逊将宪法付之一炬,斥之为一份与魔鬼签定的契约;而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则认为宪法并没有从联邦的角度为奴隶制提供保护),废奴主义者发展出了一种不同的、权利取向的宪政主义思想,这种思想的基础是将自由看成是一种普遍性权利。为了寻求一种对所有美国人都应该享有的核心权利进行定义的方式——即自由在具体的法律意义上的内容——废奴主义者创造发明了一种新的概念:不分种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内战前美国司法理论和实践中一个前所未闻的概念。废奴主义者同时对南部奴隶制和遍及全国的将自由黑人锁定在次等公民地位上的种族歧视规定提出了挑战。在内战前,废奴运动为一连串的联邦政府所孤立和打击,这些政府看上去为“奴隶主势力”(这是北方反奴主义者对南部种植园主阶级的称呼)所控制。因此,废奴主义者就借用他们南部敌人的手段,鼓动北部使用州主权理论,宣布联邦逃奴法的无效;而对逃奴法的实施是内战前联邦政府权威最着力的一种运用。但通过传播全国性公民整体和所有美国人应该在权利上平等的思想,废奴主义者发展出一套“自由的词汇”,这种思想将在内战后的美国开花结果。废奴主义者看到了一种新的可能:即全国性政府有可能成为自由的保护者,而不是自由的敌人。Larry Ceplair, ed., The Public Years of Sarah and Angelina Grimké: Selected Writings 18351839(New York, 1989), 19495; Nelson, Roots, 5152; William M. Wiecek, The Sources of Antislavery Constitutionalism in America, 17601848(Ithaca, 1977), 24860; Harold M. Hyman and William M. Wiecek, Equal Justice Under Law: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18351875(New York, 1982), 490.
反对奴隶制必须重新定义自由和美国性这两个内容,对这种思想持最坚定的支持态度的是废奴事业中的黑人成员。“那些经历了奴隶制的种种残酷折磨后的人,”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在1847年写道,“才是真正会鼓吹和倡导自由的人。”黑人废奴主义者所发展出的一套自己对自由的理解,远远超出大多数同时代的白人对自由的理解。那些真正地经历了奴隶制的人,对维护奴隶制的思想的批判也最为深刻和透彻(道格拉斯把这些理论斥之为“不值一驳的胡言乱语”,是一些在奴隶制被废除后人们将羞于记忆的东西)。黑人废奴主义者同时也不放过任何机会,批判那种把美国看成是自由的土地的荒谬说法。事实上,自由黑人的经历正好驳斥了那种把美国与自由的进步联系在一起的流行看法。北方的黑人社区设计出了自己的“自由日历”,把1月1日(1808年的这一天奴隶贸易被宣布为非法)和8月1日(西印度群岛奴隶解放的纪念日)而不是7月4日(在许多地方他们被禁止参加那一天的庆祝活动)作为自由的庆祝日,这种做法是对白种美国人自诩的生活在自由的土地上的说法进行了有力的驳斥。一群费城的黑人废奴主义者宣称说,因为英国在19世纪30年代废除了奴隶制,88她变成了一个自由和正义的榜样,而从英国手中“夺回自己的自由”的美国,却仍旧以一个专制国家的姿态而存在。与此同时,黑人废奴主义者还挑战了把自由与“盎格鲁-撒克逊种族”的天才联系起来的说法。(道格拉斯不无讽刺意味地指出,许多古代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自己就是奴隶。)Philip S. Foner, ed., The Life and Writings of Frederick Douglass (4 vols. New York, 195055), I, 191, 281, III, 191; Ripley, et al., eds., Black Abolitionist Papers, I, 45, 54; IV, 74, 25657; Geneviève Fabre, “African American Commemorative Celebrations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in History and Memory in AfricanAmerican Culture, ed. Geneviève Fabre and Robert O誐eally (New York, 1994), 7287; John R. McKivigan and Jason H. Silverman, “Monarchial Liberty and Republican Slavery: West Indian Emancipation Celebrations in Upstate New York and Canada,” AfroAmericans in New York Life and History, 10 (January 1986), 1012; Len Travers, Celebrating the Fourth: Independence Day and the Rites of Nationalism in the Early Republic (Amherst, 1997), 14344; James Forten, et al., To the Honourable the Senate and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the Commonwealth of Pennsylvania (Philadelphia, 1832), Ⅰ; Paul E. Teed, “Racial Nationalism and Its Challengers: Theodore Parker, John Rock, and the Antislavery Movement,” Civil War History, 41 (June 1995), 15254.
许多女权主义深知,斯坦顿或斯通那样的高度个人主义的生活,与大多数妇女实际经历的家庭生活相去甚远,而斯坦顿和斯通的女权理论也没有考虑到伴随婚姻和为人父母而来的感情依附因素。即便那些认识到家庭中男人与女人的兴趣并不一定完全一致的人,也始终希望并期盼与她们的配偶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许多女权主义者深受19世纪20和30年代的第二次大觉醒运动的影响,它不仅为个人的拯救带来了希望,也将“同伴式的婚姻”作为基督教家庭最理想的关系模式加以推崇,同时还对妇女天生的道德优势和母亲的直觉感赞赏不已。这些妇女把节欲当成通向性关系中的自决的途径,她们不选择控制生育或更为便利的离婚,因为她们害怕这样做会为男性的性欲提供更大的空间范围。如同今天一样,内战前的女权主义思想中同时存在着对两性平等的要求和对两性之间存在着自然差别的承认。Elizabeth B. Clark, “Religion, Rights, and Difference in the Early Women誷 Rights Movements,” Wisconsin Women誷 Law Journal, 3 (1987), 2958; Debra G. Hansen, Strained Sisterhood: Gender and Class in the Boston Female AntiSlavery Society(Amherst, 1993), 14353; Jean V. Matthews, “Consciousness of Self and Consciousness of Sex in Antebellum Feminism,” Journal of Women誷 History, 5 (Spring 1993), 6267; Basch, In the Eyes of the Law, 180.
露西•斯通坚信一个女人必须对她的“身体及其使用”拥有“绝对的权利”,但她也承认,当前的女权运动还不能面对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中的任何两个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想法都不一致”。许多的女权主义者认为妇女的隐私自由问题太具有爆炸性,所以在内战以前,她们绝少在公共场合提及它。1860年,全国妇女权利大会针对是否应当修改婚姻法的问题,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平常一贯大胆直言的温德尔•菲利普斯提议,将这场讨论全部从会议的记录中删除。但在女权主义领袖们的私人信函中,这类问题却经常被谈论到。“社会自由,”苏珊•B. 安东尼给斯通写道,“……处于一切(事物)的最底层——在妇女得到它之前,她必须在所有其他的事情中继续充当男人的奴隶。”直到20世纪,这种要求将自由延伸到生活中最隐私方面的呼声才最终激发起一场群众运动。但这场运动的基础却是在内战前的美国奠定的。“Social freedom” in Hersh, Slavery of Sex,66; Luisa Cetti, “The Radicals and the Wrongs of Marriage: The Rutland Free Convention of 1858,” in Making, Unmaking and Remaking America: Popular Ideology Before the Civil War, ed. Loretta V. Mannucci (Milan, 1986), 94.
如同争取妇女权利的运动,反对奴隶制的斗争也对内战前美国人所理解和体验的自由的关键内容提出了挑战。反对奴隶制运动对重新定义美国自由的贡献既深刻又复杂。85与反对奴隶制有关的废奴主义者否定了将北方劳工等同于南方奴隶的说法,不管这种说法出自南部的奴隶制卫道士还是自由州的劳工运动领袖。在说明奴隶制邪恶的独特性时,废奴主义者尤其普及了奴隶制的非法压迫与北部劳工状况之间的对比,同时也广泛传播了与之相关的、由市场革命肯定了的概念,如个人自主不是来自对生产资料的掌握而是对自身的拥有以及享有自己劳动成果的能力。诗人约翰•格林利夫•惠蒂尔写道,只有奴隶制“才夺走了拥有自身的权利——而一旦这个根本的权利被夺走,人将不成其为人。”
加里逊派的废奴主义者回避在一个庇护奴隶制的宪法下行使自己的投票权。他们把自由定义为自我主导,并据此把对奴隶制的批判扩大到对包括政府、教会、有时甚至也包括家庭在内的所有具有压迫性的体制的批判。其他的废奴主义者,尤其是那些将废奴运动在19世纪40年代带入到政治领域中的人,却反对这种将奴隶制“等同于”“在现实和本质上与之完全不同的其他关系和体制”的做法。自由事业的目的是解放奴隶,而不是改变北方社会。如果废奴主义者将自己当成那些体制的敌人——而这些包括家庭权威和我们共和政府在内的体制是受到它们的成员深深珍爱和重视的——其结果将是适得其反的。这些政治废奴主义者撇开了许多奴隶制的比喻用法,将关于自由的辩论牢牢地锁定在实际存在的人身奴隶制的问题上。Jonathan A. Glickstein, “‘Poverty Is Not Slavery’: American Abolitionists and the Competitive Labor Market,” in Antislavery Reconsidered: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Abolitionists, ed. Lewis Perry and Michael Fellman (Baton Rouge, 1979), 20711; Lewis Perry, “The Panorama and the Mills: A Review of ‘The Letters of John Greenleaf Whittier’,” Civil War History, 22 (September 1976), 247; Lewis Perry, Radical Abolitionism: Anarchy and the Government of God in Antislavery Thought (Ithaca, 1973), 24, 5159; The Emancipator, March 26, 1840.
围绕奴隶制问题的长期斗争给个人自由、政治共同体和美国公民资格所拥有的权利等概念带来了新的内容。最初,国家以镇压的方式来回应反对奴隶制的事业。在华盛顿,1836年众议院通过了臭名昭著的“钳口律”,禁止国会考虑和讨论由废奴主义者递交的请愿书。安德鲁•杰克逊的邮政总监阿莫斯•肯德尔甚至允许南部从联邦邮件中撤出那些抨击奴隶制的材料。在整个19世纪30年代,北方的暴民骚乱(据估计,大约有100多起)冲击了废奴主义者的集会,并捣毁了他们的印刷设备。1838年,由费城反对奴隶制运动出巨资建造的宾夕法尼亚大厅被暴民们付之一炬,尽管后来有的暴民将一幅乔治•华盛顿的画像拯救出来,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围绕究竟什么问题刻意被纳入公共讨论的议程的斗争,”学者塞拉•本哈比写道,“本身就是一场争取……自由的斗争。”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美国的公共领域将关于奴隶制的讨论排斥在外。在争取对奴隶制问题进行公开而且不会受报复的辩论的权利的斗争中,废奴主义者把“自由意见”——即言论自由、86出版自由和请愿的权利——提高到加里逊称之为“自由的福音”的一个中心位置上。这场关于言论自由的斗争同时强化了另外一种认识,即奴隶制不仅对黑人的自由同时也对白种美国人的自由造成了威胁。废奴主义者声称,自由地表达意见应该是一个全国性的标准,不应受制于那些执掌了地方性权力的人的限制。可以说,废奴主义运动使权利法案的生命力重新复苏,成为了美国自由的一个根本的定义,它同时力图找到有效的途径——通过扩展自然法或“更高级”法的理论——将权利法案变成对联邦和州政府同时具有约束力的限制。奴隶制违反了权利法案中的每一条修正案,而通过捍卫权利法案,反对奴隶制运动自称成为了一场保卫“每个自由人的权利”的斗争。Russell B. Nye, Fettered Freedom: Civil Liberties and the Slavery Controversy 18301860(East Lansing, 1949), 3665, 98104; Seyla Benhabib, “Models of Public Space: Hannah Arendt, the Liberal Tradition, and Jurgen Habermas,” in Habermas and the Public Sphere, ed. Craig Calhoun (Cambridge, MA, 1992), 79; Karcher, The First Woman, 267; Walter M. Merrill, ed., The Letters of William Lloyd Garrison (6 vols. Cambridge, MA, 19711981), IV, 160; William E. Nelson, The Roots of American Bureaucracy, 18301900(Cambridge, MA, 1982), 4250.
反对奴隶制运动也力图重新使另一种思想重新焕发活力,即自由是一种真正的普遍权利的思想。废奴主义者认为,无论种族有何不同,所有人都是一个“自由的道德意志遵循者”。他们从18世纪有关自然权利的论述、独立宣言和福音新教的至善教义等文献中引经据典,坚持认为人身自由的权利是内在的、自然的和绝对的,认为这种人身自由先于其他任何形式的自由,包括积累和拥有财富的公民权利以及某个地方的政治社区实施政治自治的权利。奴隶主凌驾于奴隶之上的权力是一种倒退到等级社会和不平等时代的表现,而这些旧传统早已应该为19世纪的美国所唾弃。Gilbert H. Barnes and Dwight L. Dumond, eds., Letters of Theodore Dwight Weld, Angelina Grimké, and Sarah Grimké, 18821844 (2 vols. New York, 1934), I, 98; Nelson, Roots, 4256.
奴隶制为美国自由作了一个带有种族限制的定义,但废奴斗争却给这个定义带来了一个对立面,一种对国家性质的纯粹的公民性理解。最先提出美国人?是一个不受种族限制的人民这种思想的人,是废奴主义者,并不是建国之父们,因为他们多少是赞同或允许奴隶制存在的。废奴运动坚持强调奴隶和自由黑人身上所具备的“美国性”(Americanness),这个观点是在莉迪娅•玛丽亚•蔡尔德在1833年出版的极有影响的《为被称为非洲人的那个美国阶级而呼吁》论文中总结而来的。蔡尔德的论文坚持认为,黑人是同胞,不是外国人;他们不再是非洲人,如同白人不再是英国人一样。当时决定公民权利的权威几乎全由州政府掌握,废奴主义者却认为,“出生地”应该用来作为决定谁应为美国人的标准。出生地公民权的思想,后来被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纳入进宪法,是一个与美国生活传统的真正彻底决裂。1832年《新英格兰杂志》宣称说,“我们并不认为,美国对于被奴役和自由的黑人来说,与对于我们自己来说,是一个同样的国家。”Stanley N. Katz, “The Strange Birth and Unlikely History of Constitutional Equality,”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 75 (December 1988), 753; Lydia Maria Child, An Appeal in Favor of That Class of Americans Called Africans (Boston, 1833); Celeste M. Condit and John L. Lucaites, Crafting Equality: America誷 AngloAfrican Word (Chicago, 1993), 6, 61, 8497.
安杰利娜•格里姆克曾是南卡罗来纳州一个奴隶主的女儿,后来成为了著名的废奴主义者和女权主义者,87她写道,反对奴隶制的斗争是美国社会最重要的“调查……人权情况的学堂”。尽管他们在内部对宪法与奴隶制关系有意见分歧(威廉•洛伊德•加里逊将宪法付之一炬,斥之为一份与魔鬼签定的契约;而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则认为宪法并没有从联邦的角度为奴隶制提供保护),废奴主义者发展出了一种不同的、权利取向的宪政主义思想,这种思想的基础是将自由看成是一种普遍性权利。为了寻求一种对所有美国人都应该享有的核心权利进行定义的方式——即自由在具体的法律意义上的内容——废奴主义者创造发明了一种新的概念:不分种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内战前美国司法理论和实践中一个前所未闻的概念。废奴主义者同时对南部奴隶制和遍及全国的将自由黑人锁定在次等公民地位上的种族歧视规定提出了挑战。在内战前,废奴运动为一连串的联邦政府所孤立和打击,这些政府看上去为“奴隶主势力”(这是北方反奴主义者对南部种植园主阶级的称呼)所控制。因此,废奴主义者就借用他们南部敌人的手段,鼓动北部使用州主权理论,宣布联邦逃奴法的无效;而对逃奴法的实施是内战前联邦政府权威最着力的一种运用。但通过传播全国性公民整体和所有美国人应该在权利上平等的思想,废奴主义者发展出一套“自由的词汇”,这种思想将在内战后的美国开花结果。废奴主义者看到了一种新的可能:即全国性政府有可能成为自由的保护者,而不是自由的敌人。Larry Ceplair, ed., The Public Years of Sarah and Angelina Grimké: Selected Writings 18351839(New York, 1989), 19495; Nelson, Roots, 5152; William M. Wiecek, The Sources of Antislavery Constitutionalism in America, 17601848(Ithaca, 1977), 24860; Harold M. Hyman and William M. Wiecek, Equal Justice Under Law: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18351875(New York, 1982), 490.
反对奴隶制必须重新定义自由和美国性这两个内容,对这种思想持最坚定的支持态度的是废奴事业中的黑人成员。“那些经历了奴隶制的种种残酷折磨后的人,”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在1847年写道,“才是真正会鼓吹和倡导自由的人。”黑人废奴主义者所发展出的一套自己对自由的理解,远远超出大多数同时代的白人对自由的理解。那些真正地经历了奴隶制的人,对维护奴隶制的思想的批判也最为深刻和透彻(道格拉斯把这些理论斥之为“不值一驳的胡言乱语”,是一些在奴隶制被废除后人们将羞于记忆的东西)。黑人废奴主义者同时也不放过任何机会,批判那种把美国看成是自由的土地的荒谬说法。事实上,自由黑人的经历正好驳斥了那种把美国与自由的进步联系在一起的流行看法。北方的黑人社区设计出了自己的“自由日历”,把1月1日(1808年的这一天奴隶贸易被宣布为非法)和8月1日(西印度群岛奴隶解放的纪念日)而不是7月4日(在许多地方他们被禁止参加那一天的庆祝活动)作为自由的庆祝日,这种做法是对白种美国人自诩的生活在自由的土地上的说法进行了有力的驳斥。一群费城的黑人废奴主义者宣称说,因为英国在19世纪30年代废除了奴隶制,88她变成了一个自由和正义的榜样,而从英国手中“夺回自己的自由”的美国,却仍旧以一个专制国家的姿态而存在。与此同时,黑人废奴主义者还挑战了把自由与“盎格鲁-撒克逊种族”的天才联系起来的说法。(道格拉斯不无讽刺意味地指出,许多古代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自己就是奴隶。)Philip S. Foner, ed., The Life and Writings of Frederick Douglass (4 vols. New York, 195055), I, 191, 281, III, 191; Ripley, et al., eds., Black Abolitionist Papers, I, 45, 54; IV, 74, 25657; Geneviève Fabre, “African American Commemorative Celebrations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in History and Memory in AfricanAmerican Culture, ed. Geneviève Fabre and Robert O誐eally (New York, 1994), 7287; John R. McKivigan and Jason H. Silverman, “Monarchial Liberty and Republican Slavery: West Indian Emancipation Celebrations in Upstate New York and Canada,” AfroAmericans in New York Life and History, 10 (January 1986), 1012; Len Travers, Celebrating the Fourth: Independence Day and the Rites of Nationalism in the Early Republic (Amherst, 1997), 14344; James Forten, et al., To the Honourable the Senate and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the Commonwealth of Pennsylvania (Philadelphia, 1832), Ⅰ; Paul E. Teed, “Racial Nationalism and Its Challengers: Theodore Parker, John Rock, and the Antislavery Movement,” Civil War History, 41 (June 1995), 15254.
看过此书的网友也看过了
相关阅读
|
>>热点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