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吗2
解读大秦政坛双星 作者:孙立群 2007-06-11 12:38
长平之战虽然过去两千多年了,但留给后人的一些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第一个问题是,长平之战究竟多少人被杀?目前几乎所有的教科书和论著提到长平之战都说秦杀赵国降军40万。其中《史记》有近十处记载40万;三处记载45万,如果相信司马迁写书态度是认真的,而且不是一处写到赵军有40万或45万被杀,这个数字似乎可以接受。可以这样理解:长平之战决战被杀40万,三年算下来损失45万。
但结合战国实际人口数字考虑,又使人生疑——赵国有这么多的军队吗?战国总人口大约两千多万,估计赵国人口不会超过三百万,按男女对半计算,150万男人中除去老人小孩之外。青壮年充其量6、70万,如果真有45万被杀,那就意味着赵国青壮年男子没剩多少,赵国就剩下妇女、老人和小孩了。这有些说不过去。其实古人就怀疑被杀人数不实。为《资治通鉴》作注的元朝人胡三省在被杀45万后面写道:“兵非大败,四十万人安肯束手而死邪!”
第二个问题,长平之战赵国几十万士兵怎样被杀的?《史记》好几处说是被坑杀的,何谓坑杀?一说坑杀就是活埋。如果真是活埋,埋40万人要挖多大的坑?另一说,不挖坑也可以叫坑杀。凡设计以陷害,皆可曰坑。至今口语仍用坑害一词。
我们在看战国历史时,不仅要看到社会变革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给人们个人的发展带来了较多的机会,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残酷的战争给人民和社会带来的深重灾难,尤其像白起这样的杀人狂,连战俘都杀掉,太没有人性了。生活在战国的孟子就强烈反对杀人无数的战争,他说:“善战者服上刑”,就是说对好战的人应该受最重的刑罚。这话反映了人民的呼声。(图片:孟子像)
前面说过,吕不韦是长平之战全过程的目击者,在邯郸,他一定看到了战争带来的无数家庭悲剧,这对他会产生强烈的震撼和感触,以致影响他后来在秦国的治国政策。
长平之战期间,异人不能回国,赵国竟然没有杀掉异人!本来人质就是用来做不守信义的抵押品的,你秦国背信弃义发动战争,我完全有理由把人质杀掉,进行报复。但为什么赵国没有杀异人呢?可能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赵国忙于战争,没有顾上;
第二,这场战争规模太大了,赵国损失太重了,异人已无足轻重,即使杀了异人,也无法阻止秦的进攻和赵的失败。杀不杀异人意义不大。
第三,吕不韦在中间活动,协调,或买通大臣或说服赵王,保证了异人的生命安全。因为异人对他太重要了,异人如果有了闪失,他的计划就全部落空了。
在长平战争期间,吕不韦最重要的事就是保证异人的安全。别让异人出事,找机会赶快回国。看来异人没被杀,吕不韦的目的达到了。
二
在长平之战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成为研究吕不韦、异人、秦始皇乃至秦国历史的最大谜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前面说过,吕不韦在邯郸时,选取了一位能歌善舞,非常漂亮的女子和她同居,这个女子叫赵姬(或邯郸姬)。有一天,吕不韦请异人到家里吃饭,异人如约而至,酒席间,吕不韦让赵姬出来作陪。漂亮的赵姬一露面,异人就惊呆了,赵姬实在太漂亮了,简直是个仙女下凡。异人当时20来岁,正值青春萌动期,加上几杯烧酒下肚,只感觉头脑发热,心跳加快,脖子发直,两眼放光,直勾勾盯住着美丽的赵姬不放,他完全被赵姬的漂亮给迷住了。
《史记•吕不韦列传》说:“(异人)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进酒),请之。”说,同悦,高兴。他也没问这位美人是吕不韦的什么人,就借着酒劲,向吕不韦敬酒,并请吕不韦把这个美女送给他。《史记》接着说,吕不韦一听,很生气。司马迁用了一个“怒”字。为什么“吕不韦怒”呢?吕不韦心里想:
第一,这个女子很漂亮,我很喜欢,已同居好几年了,你异人是不知道吗?我能随便给你吗?
第二,赵姬已经怀孕了。给了你,生下的孩子算谁的?
吕不韦正要发作,但转念一想,自己不是要搞政治吗,现在已经为异人花了大量家财,不就是为了钓取异人这个“奇货”吗?从增加政治投机成功的保险系数看,献出赵姬算什么!
《史记》这样说:“念已破家为子楚(异人),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于是答应了异人的要求,把赵姬送给了异人。异人得到美女,肯定高兴万分,赵姬呢?她在得知自己被送给异人之后是喜还是悲,是哭还是笑?司马迁没说。这给后人留下了很大的思考空间。
《史记•吕不韦列传》接着说:吕不韦想明白后,于是答应了异人的请求,赵姬就跟异人回家了,她也隐瞒了自己怀孕这件事,“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政,就是后来的秦始皇。这一年是公元前259年(秦昭王四十八年),为什么叫政呢?原来赵姬是这一年的正月生的小孩,取名为“正”,因为生在赵国,叫赵正,古代“正”与“政”相通,又叫赵政。秦国以嬴为姓,又叫嬴政。
这里有一个问题,司马迁说的“大期(ji)”是什么意思?为《史记》作注的南朝人裴骃、唐朝人司马贞等人都认为“大期”就是12个月。北宋人司马光在写《资治通鉴》,相信此说,把“大期”改写成“期年”。于是,许多人认为嬴政是12个月才出生的。小孩12个月出生可信吗?从怀孕周期看,这是特例,正常怀孕是10个月。所以有人怀疑嬴政不是吕不韦的儿子。
其实,对“期”还有一个理解,就是一个周期,期年,是周年;期月,就是一整月。司马迁说的“大期”也可以解释为怀孕的周期,即“孕足十月时”。
嬴政的出生,给研究吕不韦、研究秦始皇和秦国历史留下了巨大的谜团。这个悬案至今未解,由于史料记载有限,给人们带来的想象空间很大,有不同意见也是正常的。
我们再对吕不韦送赵姬之事做一分析:
吕不韦要以异人为赌注搞政治投机,办成此事不能有半点闪失,我们要问,他将赵姬送给异人是提前安排好的,还是异人突然提出要赵姬,吕不韦根本没有准备,被异人打了个措手不及,临时决定的?
根据《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似乎是吕不韦事前没有准备,原文是,当异人提出要赵姬时,
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
以吕不韦的精明和对他对异人的了解,为更好地控制异人,增加政治投机的保险系数,他和赵姬合演了一出欲擒故纵的戏。“怒”,可能是装出来的。
吕不韦提前作了准备,和赵姬商定了几件事:
第一件事,对赵姬做工作,晓以利害,说:我想准备把你送给异人,异人已被立为嫡子,你做了异人的妻子就是未来的王后,其富贵无人可比。有这么好的事,赵姬自然答应,并答应与之配合。赵姬之所以答应吕不韦不仅有王后位置的吸引,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以前见过异人,看异人的年龄相当、长相也不错,表面也许不太乐意,但心里也挺高兴。为什么这样分析呢,我们从后来赵姬的表现看,这个女人虽然很漂亮,但没有政治头脑,很淫荡。当时异人20来岁,跟她年龄差不多,长得也挺帅,所以她心里挺高兴,就跟着异人走了。
第二件事,二人可能商定,怀孕之事只有赵姬和吕不韦知道,不让第三个人知道。孩子生下来也不说,异人不是说他若当了秦王,与吕不韦共有秦国吗,吕不韦可以借这种微妙的关系更牢固地控制秦国大权。
第三件事,二人还可能商定,即使赵姬成了异人的妻子,仍然和吕不韦保持联系,不排除二人继续发生关系,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的确有默契。
第四件事,为促成此事,二人演一出不韦献美的煽情戏。异人来喝酒那天,赵姬打扮得花枝招展,极富性感,以吸引异人的眼球,使之神魂颠倒,当把异人的胃口吊足,他提出非分要求时,不韦先假装生气,然后答应,赵姬则面露娇嗔,半推半就,二人默契配合,使异人不但看不出一点破绽,还要对吕不韦感恩戴德谢,以后更听吕不韦的指使。
第一个问题是,长平之战究竟多少人被杀?目前几乎所有的教科书和论著提到长平之战都说秦杀赵国降军40万。其中《史记》有近十处记载40万;三处记载45万,如果相信司马迁写书态度是认真的,而且不是一处写到赵军有40万或45万被杀,这个数字似乎可以接受。可以这样理解:长平之战决战被杀40万,三年算下来损失45万。
但结合战国实际人口数字考虑,又使人生疑——赵国有这么多的军队吗?战国总人口大约两千多万,估计赵国人口不会超过三百万,按男女对半计算,150万男人中除去老人小孩之外。青壮年充其量6、70万,如果真有45万被杀,那就意味着赵国青壮年男子没剩多少,赵国就剩下妇女、老人和小孩了。这有些说不过去。其实古人就怀疑被杀人数不实。为《资治通鉴》作注的元朝人胡三省在被杀45万后面写道:“兵非大败,四十万人安肯束手而死邪!”
第二个问题,长平之战赵国几十万士兵怎样被杀的?《史记》好几处说是被坑杀的,何谓坑杀?一说坑杀就是活埋。如果真是活埋,埋40万人要挖多大的坑?另一说,不挖坑也可以叫坑杀。凡设计以陷害,皆可曰坑。至今口语仍用坑害一词。
我们在看战国历史时,不仅要看到社会变革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给人们个人的发展带来了较多的机会,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残酷的战争给人民和社会带来的深重灾难,尤其像白起这样的杀人狂,连战俘都杀掉,太没有人性了。生活在战国的孟子就强烈反对杀人无数的战争,他说:“善战者服上刑”,就是说对好战的人应该受最重的刑罚。这话反映了人民的呼声。(图片:孟子像)
前面说过,吕不韦是长平之战全过程的目击者,在邯郸,他一定看到了战争带来的无数家庭悲剧,这对他会产生强烈的震撼和感触,以致影响他后来在秦国的治国政策。
长平之战期间,异人不能回国,赵国竟然没有杀掉异人!本来人质就是用来做不守信义的抵押品的,你秦国背信弃义发动战争,我完全有理由把人质杀掉,进行报复。但为什么赵国没有杀异人呢?可能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赵国忙于战争,没有顾上;
第二,这场战争规模太大了,赵国损失太重了,异人已无足轻重,即使杀了异人,也无法阻止秦的进攻和赵的失败。杀不杀异人意义不大。
第三,吕不韦在中间活动,协调,或买通大臣或说服赵王,保证了异人的生命安全。因为异人对他太重要了,异人如果有了闪失,他的计划就全部落空了。
在长平战争期间,吕不韦最重要的事就是保证异人的安全。别让异人出事,找机会赶快回国。看来异人没被杀,吕不韦的目的达到了。
二
在长平之战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成为研究吕不韦、异人、秦始皇乃至秦国历史的最大谜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前面说过,吕不韦在邯郸时,选取了一位能歌善舞,非常漂亮的女子和她同居,这个女子叫赵姬(或邯郸姬)。有一天,吕不韦请异人到家里吃饭,异人如约而至,酒席间,吕不韦让赵姬出来作陪。漂亮的赵姬一露面,异人就惊呆了,赵姬实在太漂亮了,简直是个仙女下凡。异人当时20来岁,正值青春萌动期,加上几杯烧酒下肚,只感觉头脑发热,心跳加快,脖子发直,两眼放光,直勾勾盯住着美丽的赵姬不放,他完全被赵姬的漂亮给迷住了。
《史记•吕不韦列传》说:“(异人)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进酒),请之。”说,同悦,高兴。他也没问这位美人是吕不韦的什么人,就借着酒劲,向吕不韦敬酒,并请吕不韦把这个美女送给他。《史记》接着说,吕不韦一听,很生气。司马迁用了一个“怒”字。为什么“吕不韦怒”呢?吕不韦心里想:
第一,这个女子很漂亮,我很喜欢,已同居好几年了,你异人是不知道吗?我能随便给你吗?
第二,赵姬已经怀孕了。给了你,生下的孩子算谁的?
吕不韦正要发作,但转念一想,自己不是要搞政治吗,现在已经为异人花了大量家财,不就是为了钓取异人这个“奇货”吗?从增加政治投机成功的保险系数看,献出赵姬算什么!
《史记》这样说:“念已破家为子楚(异人),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于是答应了异人的要求,把赵姬送给了异人。异人得到美女,肯定高兴万分,赵姬呢?她在得知自己被送给异人之后是喜还是悲,是哭还是笑?司马迁没说。这给后人留下了很大的思考空间。
《史记•吕不韦列传》接着说:吕不韦想明白后,于是答应了异人的请求,赵姬就跟异人回家了,她也隐瞒了自己怀孕这件事,“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政,就是后来的秦始皇。这一年是公元前259年(秦昭王四十八年),为什么叫政呢?原来赵姬是这一年的正月生的小孩,取名为“正”,因为生在赵国,叫赵正,古代“正”与“政”相通,又叫赵政。秦国以嬴为姓,又叫嬴政。
这里有一个问题,司马迁说的“大期(ji)”是什么意思?为《史记》作注的南朝人裴骃、唐朝人司马贞等人都认为“大期”就是12个月。北宋人司马光在写《资治通鉴》,相信此说,把“大期”改写成“期年”。于是,许多人认为嬴政是12个月才出生的。小孩12个月出生可信吗?从怀孕周期看,这是特例,正常怀孕是10个月。所以有人怀疑嬴政不是吕不韦的儿子。
其实,对“期”还有一个理解,就是一个周期,期年,是周年;期月,就是一整月。司马迁说的“大期”也可以解释为怀孕的周期,即“孕足十月时”。
嬴政的出生,给研究吕不韦、研究秦始皇和秦国历史留下了巨大的谜团。这个悬案至今未解,由于史料记载有限,给人们带来的想象空间很大,有不同意见也是正常的。
我们再对吕不韦送赵姬之事做一分析:
吕不韦要以异人为赌注搞政治投机,办成此事不能有半点闪失,我们要问,他将赵姬送给异人是提前安排好的,还是异人突然提出要赵姬,吕不韦根本没有准备,被异人打了个措手不及,临时决定的?
根据《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似乎是吕不韦事前没有准备,原文是,当异人提出要赵姬时,
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
以吕不韦的精明和对他对异人的了解,为更好地控制异人,增加政治投机的保险系数,他和赵姬合演了一出欲擒故纵的戏。“怒”,可能是装出来的。
吕不韦提前作了准备,和赵姬商定了几件事:
第一件事,对赵姬做工作,晓以利害,说:我想准备把你送给异人,异人已被立为嫡子,你做了异人的妻子就是未来的王后,其富贵无人可比。有这么好的事,赵姬自然答应,并答应与之配合。赵姬之所以答应吕不韦不仅有王后位置的吸引,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以前见过异人,看异人的年龄相当、长相也不错,表面也许不太乐意,但心里也挺高兴。为什么这样分析呢,我们从后来赵姬的表现看,这个女人虽然很漂亮,但没有政治头脑,很淫荡。当时异人20来岁,跟她年龄差不多,长得也挺帅,所以她心里挺高兴,就跟着异人走了。
第二件事,二人可能商定,怀孕之事只有赵姬和吕不韦知道,不让第三个人知道。孩子生下来也不说,异人不是说他若当了秦王,与吕不韦共有秦国吗,吕不韦可以借这种微妙的关系更牢固地控制秦国大权。
第三件事,二人还可能商定,即使赵姬成了异人的妻子,仍然和吕不韦保持联系,不排除二人继续发生关系,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的确有默契。
第四件事,为促成此事,二人演一出不韦献美的煽情戏。异人来喝酒那天,赵姬打扮得花枝招展,极富性感,以吸引异人的眼球,使之神魂颠倒,当把异人的胃口吊足,他提出非分要求时,不韦先假装生气,然后答应,赵姬则面露娇嗔,半推半就,二人默契配合,使异人不但看不出一点破绽,还要对吕不韦感恩戴德谢,以后更听吕不韦的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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