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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理财入门 作者:汪贻文 2007-06-13 11:49
你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吗?
1.分红权
投资公司是为了获取回报,当然你就应该享有上市公司股利分红。股利是股东根据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从公司分得的利润,是公司从弥补公积金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的净利润中分配给股东的投资回报。你作为“出资者”可以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股利由股息和红利两部分构成。
2.知情权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等的知情权,因此,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有披露信息的义务,你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到:
(1)上市公司季度、中期、年度报告;
(2)公司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此外,你有权随时查阅公司的重要文件。其中包括:公司章程;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等。
3.股东大会权利
股东大会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作为股东,你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且可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决策权、董事及有关监事选举权、建议权、质询权等具体权利。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在某些情形下,公司还会就某些重大事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果你不能出席股东大会,可以委托他人(即代理人)出席,代表行使你的权利。出席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包括:
(1)出席权。即使你只持有1股的股票,你也是公司的股东,你都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2)表决权。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你当然有权利参与公司的管理,而参与公司管理主要是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你的表决权来实现。行使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以表决权来表达自己的意志,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因行使表决权,你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通过和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等。
4.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
此外,你还有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条件是“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出请求时,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监督、建议、质询权
你可以通过选举监事或者自己担任监事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你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你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经营活动提出质询和建议时,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或其他机构根据规定都应作出答复和说明。
6.股份持有与处置权
作为股东,你可以对自己名下的股份予以转让、赠与或质押。
7.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公司清算时,你有权按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寻求司法保护权
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公司、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股东侵害时,对侵害股东权利的行为,股东有权依法追究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保护。
侵权行为有哪些?
●上市公司侵权行为
上市公司公开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虚假包装,欺诈上市;
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非法回购本公司股票;
二级市场自我炒作本公司股票;
发行公司债券用以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过分提取任意公积金;
违规使用资本公积金;
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单独或联合其他股东操纵股东大会,利用其表决权的优势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法处置股票;
不正当关联交易;
证券欺诈,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
违反证券权益披露义务;
违反要约收购义务;
违反强制收购义务;
不履行协议收购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证券经纪侵权行为
诱骗买卖证券;
违背你的意愿为你买卖证券;
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私下买卖或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证券.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或者出借给他人;
向投资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违反保密义务;
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提供证券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非法融资或挪用客户的保证金为本证券公司买卖证券,侵犯客户利益;
虚假记载交易记录,提供伪造交易记录;
盗卖股票,盗取资金;
违法承销,违规经营;
●投资咨询侵权行为
利用咨询服?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误导和欺诈投资者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中介机构侵权行为
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
当你发现上市公司,或者你的证券经纪人,投资顾问,证券中介机构有上述行为时,你的权益可能正在受到侵犯。
1.分红权
投资公司是为了获取回报,当然你就应该享有上市公司股利分红。股利是股东根据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从公司分得的利润,是公司从弥补公积金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的净利润中分配给股东的投资回报。你作为“出资者”可以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股利由股息和红利两部分构成。
2.知情权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等的知情权,因此,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有披露信息的义务,你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到:
(1)上市公司季度、中期、年度报告;
(2)公司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此外,你有权随时查阅公司的重要文件。其中包括:公司章程;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等。
3.股东大会权利
股东大会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作为股东,你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且可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决策权、董事及有关监事选举权、建议权、质询权等具体权利。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在某些情形下,公司还会就某些重大事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果你不能出席股东大会,可以委托他人(即代理人)出席,代表行使你的权利。出席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包括:
(1)出席权。即使你只持有1股的股票,你也是公司的股东,你都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2)表决权。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你当然有权利参与公司的管理,而参与公司管理主要是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你的表决权来实现。行使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以表决权来表达自己的意志,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因行使表决权,你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通过和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等。
4.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
此外,你还有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条件是“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出请求时,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监督、建议、质询权
你可以通过选举监事或者自己担任监事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你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你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经营活动提出质询和建议时,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或其他机构根据规定都应作出答复和说明。
6.股份持有与处置权
作为股东,你可以对自己名下的股份予以转让、赠与或质押。
7.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公司清算时,你有权按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寻求司法保护权
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公司、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股东侵害时,对侵害股东权利的行为,股东有权依法追究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保护。
侵权行为有哪些?
●上市公司侵权行为
上市公司公开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虚假包装,欺诈上市;
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非法回购本公司股票;
二级市场自我炒作本公司股票;
发行公司债券用以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过分提取任意公积金;
违规使用资本公积金;
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单独或联合其他股东操纵股东大会,利用其表决权的优势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法处置股票;
不正当关联交易;
证券欺诈,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
违反证券权益披露义务;
违反要约收购义务;
违反强制收购义务;
不履行协议收购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证券经纪侵权行为
诱骗买卖证券;
违背你的意愿为你买卖证券;
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私下买卖或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证券.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或者出借给他人;
向投资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违反保密义务;
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提供证券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非法融资或挪用客户的保证金为本证券公司买卖证券,侵犯客户利益;
虚假记载交易记录,提供伪造交易记录;
盗卖股票,盗取资金;
违法承销,违规经营;
●投资咨询侵权行为
利用咨询服?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误导和欺诈投资者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中介机构侵权行为
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
当你发现上市公司,或者你的证券经纪人,投资顾问,证券中介机构有上述行为时,你的权益可能正在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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