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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三十年(1883-1913) 作者:杜格尔德·克里斯蒂 2007-06-14 11:05
某个夏天的午后,我们正在郊外散步,一场雷阵雨突然袭来。附近只有一座砖土混建茅草苫盖的小屋。因为雨太大了,衣服又过于单薄,为此,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向小屋跑去。当看到我们跑来的时候,主人马上打开房门,还没等到我们喘上气来,请求避避风雨,就请我们快些进来。他一边为自己简陋可怜的居住条件表示歉意,一边立刻为我们准备热水,同时也因没有为客人准备茶叶而感到不安。
“如果我知道有如此尊贵的客人要来,我会准备一些的,”他说。不用怀疑,他会这样做的。他把家里的孩子们一一介绍给我们。如果是一位绅士,招待我们的礼貌也不过如此。他不是一名基督徒,甚至连医院附近都没到过,在此之前,更没有同外国人讲过一句话,我们仅仅是几个暂避风雨的过客,他却给了我们这么多的愉快和欢乐。
我们经常听到中国人欺诈和不诚实的说法,——“不择手段”。但是,那些和中国商人曾经有过密切交往的外国人却认为:他们和世界其他地区的商人一样可以信赖。在三十多年的经历中,我常常想起一位令人尊敬的商人的话,他的人品像他所签订的契约那样可靠。我了解外国人与那位中国商人所订立的契约,在履行契约过程中,由于某些不可预见的因素,那位中国商人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遭到损失,可他仍把履行契约当作光荣而理所应当的事。对与之交易的人缺乏信任和理解,从而引起欺骗和不诚实是普遍的事,然而,信任孕育着信赖。人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外国人,长期住在中国,但不说中国人一句好话。一位外国人,因为怀疑和气愤,或因为自己的生活习惯遭到冒犯,用中国人认为不公正的办法,轻易地解雇一名中国仆人。对他来说,很难找到第二个值得信赖的仆人。如果误解再次发生,他会因为雇不到一个好仆人而出名。在他的生活中,将承受着一连串的不快,而那些为他服务的人则背着他做着偷窃和其他的不义事情。
不诚实可以归因于中国通行的索取佣金的习惯,无论用英语还是用汉语,都可以用“勒索”来表示。在商品买卖过程中,不确定的百分比可能保留在那些不得不进行讨价还价的每个人手中。中国的政治制度,从上到下,实行人治,而不是法制,毫无疑问,那是一种糟糕的制度。无止境地滥用权力是公开的,而且得到普遍的认可。如果把这种滥用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就没有人再考虑不诚实和不公正的问题。事实上,在某些所谓的基督教国家里,欺诈和阴谋要比中国人严重得多。但是不幸的是,中国人也开始沾染这种习气。
一天,我前去拜访一位官员,他是我的亲密朋友,家不住奉天。负责烹饪的大师傅走了进来,主人对他说:“伙食这样差,一定是你兜里没钱了,这里有一点,拿去贴补一下。”然后,他交给大师傅一些钱。我对这个细节非常感兴趣,就问这是什么习惯,当然,我们对这个做法是反感的。
“他可以把所有经手钱的百分之五据为己有,”那位官员说,“其他仆人认为他拿的不多。盛京将军的仆人拿的回扣还要翻倍,很多人都有份,绝大部分钱由朝廷支付。”
同样的原则适用所有的官员,名义上的薪水仅仅是一个小数。
“我得到的薪水还不够买马料,”一个官员说,无数的办公补贴形成了实际的薪水。这个制度的危害在于它把决定官员利益的权力留给官员自己。许多有良心的正直的官员只拿应得的薪水,但也有不少官员根本不考虑人民的死活,竭尽全力进行搜刮。
人们通常认为中国人是麻木的,在某些环境下确实如此。然而,他们也是易于激动的人。如果一个中国人认为事情不可逆转,将表现出极大耐性,没有任何抱怨,其真实感受也不会在脸上轻易显露出来。但是,无理地对待他,或者,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有损于自己的尊严,他很快就会激动起来,以致完全失去自控能力。
患者致病的一个普遍原因是“暴怒”。我曾经观察过一个病人,体温在几分钟之内上升了4度,惟一的原因是听到家里的一些消息后大怒。我们医院有个病人,一个晚上突然失去了讲话能力,并伴随高烧,出现危险症状。我发现,他的仆人刚刚离开,他非常生气,因此,我们想办法让那位仆人重新回到他的身边,那位患者才逐渐恢复到正常状态。
这种神经易感性常常受到东方天命论的影响。当一个人相信某件事情必将发生的时候,这种想法将有助于这件事情的发生。一位忍受着严重痢疾折磨的老人由他的儿子陪同前来就医。经过四天的治疗之后,病情有了很大好转。在同他谈话的时候,我吃惊地发现,他坚信自己就要死去。刚得病的时候,他请算命先生摇了一卦。那位算命先生说,他必定在某天下午四点钟死去。为避免此事发生,家人才把他送到我们医院。
“对于我的病,你们愿意怎么治就怎么治,”那位老人说,“但我仍然得死,那是天命。”尽管我们忠告,妻儿恳求,他还是让人们用担架把其抬了回去,在原来约定的那天下午,他逝世了。
有这种气质的人,自杀是很正常的,所以才有这种事情的发生。但就自杀的基本原因而言,中国人与欧洲人有很大的差别。
在中国,一个男人选择自杀不是因为厌倦生命,也不是因为逃避羞辱和难以忍受悲痛,而是由于两点,即难以控制的愤怒,或他的死将置对手于不义。你把钱借给某人,可到时他不能还钱,你做了一些使他不愉快的事情,使他“丢脸”,在世人面前丧失了尊严。他以死来报复你,而因为他的死你受到世人的责备。或你与人打官司,结果你胜诉了,但是,你的对手自杀了,结果你的损失会更大。
奉天有一个富裕的家庭,乡下的土地与一些穷人的土地毗连。为争夺边界,矛盾越来越大,最后只好诉诸法律。因为有钱做靠山,那个富人胜诉。第二天,穷人的一个儿子在他家门前自杀,富人拿出很多钱去补偿自杀者的父母。这件事解决以后,穷人的另一个儿子做了同样的事。他在自杀前,召集所有的人说:他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因为自己的父母受到这位富人的折磨和不公正的对待。这次,对方所提出的补偿费用更高,经过数月的讨价还价之后,富人还是拿了钱。接着,第三个儿子又去自杀,这一次,进一步增加的“血债”把富人变成了比对手更穷的穷人。案件重审,这次,农民打赢了官司。家庭荣誉感是强烈的,虽然表达的方式与我们有很大的区别。
当年轻的妻子痛苦的时候,跳井自杀是很常见的事。一旦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她的父母和亲属就要向其婆家索要金钱,因为没有遭到虐待,怎么会自杀。自杀可能是一怒之下所为,争吵也可能完全是她自己的错,但这些都难以证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婆家同意支付这笔消停钱。这种习惯对婆婆虐待年轻媳妇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
“如果我知道有如此尊贵的客人要来,我会准备一些的,”他说。不用怀疑,他会这样做的。他把家里的孩子们一一介绍给我们。如果是一位绅士,招待我们的礼貌也不过如此。他不是一名基督徒,甚至连医院附近都没到过,在此之前,更没有同外国人讲过一句话,我们仅仅是几个暂避风雨的过客,他却给了我们这么多的愉快和欢乐。
我们经常听到中国人欺诈和不诚实的说法,——“不择手段”。但是,那些和中国商人曾经有过密切交往的外国人却认为:他们和世界其他地区的商人一样可以信赖。在三十多年的经历中,我常常想起一位令人尊敬的商人的话,他的人品像他所签订的契约那样可靠。我了解外国人与那位中国商人所订立的契约,在履行契约过程中,由于某些不可预见的因素,那位中国商人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遭到损失,可他仍把履行契约当作光荣而理所应当的事。对与之交易的人缺乏信任和理解,从而引起欺骗和不诚实是普遍的事,然而,信任孕育着信赖。人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外国人,长期住在中国,但不说中国人一句好话。一位外国人,因为怀疑和气愤,或因为自己的生活习惯遭到冒犯,用中国人认为不公正的办法,轻易地解雇一名中国仆人。对他来说,很难找到第二个值得信赖的仆人。如果误解再次发生,他会因为雇不到一个好仆人而出名。在他的生活中,将承受着一连串的不快,而那些为他服务的人则背着他做着偷窃和其他的不义事情。
不诚实可以归因于中国通行的索取佣金的习惯,无论用英语还是用汉语,都可以用“勒索”来表示。在商品买卖过程中,不确定的百分比可能保留在那些不得不进行讨价还价的每个人手中。中国的政治制度,从上到下,实行人治,而不是法制,毫无疑问,那是一种糟糕的制度。无止境地滥用权力是公开的,而且得到普遍的认可。如果把这种滥用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就没有人再考虑不诚实和不公正的问题。事实上,在某些所谓的基督教国家里,欺诈和阴谋要比中国人严重得多。但是不幸的是,中国人也开始沾染这种习气。
一天,我前去拜访一位官员,他是我的亲密朋友,家不住奉天。负责烹饪的大师傅走了进来,主人对他说:“伙食这样差,一定是你兜里没钱了,这里有一点,拿去贴补一下。”然后,他交给大师傅一些钱。我对这个细节非常感兴趣,就问这是什么习惯,当然,我们对这个做法是反感的。
“他可以把所有经手钱的百分之五据为己有,”那位官员说,“其他仆人认为他拿的不多。盛京将军的仆人拿的回扣还要翻倍,很多人都有份,绝大部分钱由朝廷支付。”
同样的原则适用所有的官员,名义上的薪水仅仅是一个小数。
“我得到的薪水还不够买马料,”一个官员说,无数的办公补贴形成了实际的薪水。这个制度的危害在于它把决定官员利益的权力留给官员自己。许多有良心的正直的官员只拿应得的薪水,但也有不少官员根本不考虑人民的死活,竭尽全力进行搜刮。
人们通常认为中国人是麻木的,在某些环境下确实如此。然而,他们也是易于激动的人。如果一个中国人认为事情不可逆转,将表现出极大耐性,没有任何抱怨,其真实感受也不会在脸上轻易显露出来。但是,无理地对待他,或者,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有损于自己的尊严,他很快就会激动起来,以致完全失去自控能力。
患者致病的一个普遍原因是“暴怒”。我曾经观察过一个病人,体温在几分钟之内上升了4度,惟一的原因是听到家里的一些消息后大怒。我们医院有个病人,一个晚上突然失去了讲话能力,并伴随高烧,出现危险症状。我发现,他的仆人刚刚离开,他非常生气,因此,我们想办法让那位仆人重新回到他的身边,那位患者才逐渐恢复到正常状态。
这种神经易感性常常受到东方天命论的影响。当一个人相信某件事情必将发生的时候,这种想法将有助于这件事情的发生。一位忍受着严重痢疾折磨的老人由他的儿子陪同前来就医。经过四天的治疗之后,病情有了很大好转。在同他谈话的时候,我吃惊地发现,他坚信自己就要死去。刚得病的时候,他请算命先生摇了一卦。那位算命先生说,他必定在某天下午四点钟死去。为避免此事发生,家人才把他送到我们医院。
“对于我的病,你们愿意怎么治就怎么治,”那位老人说,“但我仍然得死,那是天命。”尽管我们忠告,妻儿恳求,他还是让人们用担架把其抬了回去,在原来约定的那天下午,他逝世了。
有这种气质的人,自杀是很正常的,所以才有这种事情的发生。但就自杀的基本原因而言,中国人与欧洲人有很大的差别。
在中国,一个男人选择自杀不是因为厌倦生命,也不是因为逃避羞辱和难以忍受悲痛,而是由于两点,即难以控制的愤怒,或他的死将置对手于不义。你把钱借给某人,可到时他不能还钱,你做了一些使他不愉快的事情,使他“丢脸”,在世人面前丧失了尊严。他以死来报复你,而因为他的死你受到世人的责备。或你与人打官司,结果你胜诉了,但是,你的对手自杀了,结果你的损失会更大。
奉天有一个富裕的家庭,乡下的土地与一些穷人的土地毗连。为争夺边界,矛盾越来越大,最后只好诉诸法律。因为有钱做靠山,那个富人胜诉。第二天,穷人的一个儿子在他家门前自杀,富人拿出很多钱去补偿自杀者的父母。这件事解决以后,穷人的另一个儿子做了同样的事。他在自杀前,召集所有的人说:他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因为自己的父母受到这位富人的折磨和不公正的对待。这次,对方所提出的补偿费用更高,经过数月的讨价还价之后,富人还是拿了钱。接着,第三个儿子又去自杀,这一次,进一步增加的“血债”把富人变成了比对手更穷的穷人。案件重审,这次,农民打赢了官司。家庭荣誉感是强烈的,虽然表达的方式与我们有很大的区别。
当年轻的妻子痛苦的时候,跳井自杀是很常见的事。一旦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她的父母和亲属就要向其婆家索要金钱,因为没有遭到虐待,怎么会自杀。自杀可能是一怒之下所为,争吵也可能完全是她自己的错,但这些都难以证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婆家同意支付这笔消停钱。这种习惯对婆婆虐待年轻媳妇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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