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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 作者:钱满素 2007-06-26 09:56
美国历史上有过许多激烈的争论,但不得不诉诸战争来解决争端的却只有一次,那就是由奴隶制引起的内战,这说明奴隶制确实是美国体制中唯一无法调和、无法妥协的异数。奴隶制直接违背了崇尚自由平等的美国价值,不可能被纳入美国自由主义的大框架中,它在这一文化中毫无合法性可言,并随着时代的进步,日益成为美国人的难堪。
奴隶制最初并非南方所特有,但是南方天然的气候和农作物,以及殖民时期地多人少的情况,在那片土地上历史地形成了以奴隶制为核心的种植园经济。而南方人又是各殖民地中最英国化、贵族化的。如果说新英格兰清教徒是反对英国而来到美洲,准备着在另一种制度下过另一种生活,那么,弗吉尼亚的庄园主们正是为了到美洲来当英国绅士的,他们要将英国的一套照搬到北美来,这一当老爷的心态和奴隶制倒正相吻合。一旦种植园奴隶制正式形成,它就影响到南方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切政治、经济、文化无不围绕着奴隶制连成一体,形成僵固的传统,难以自我纠正。北方在独立后取消了奴隶制,奴隶制便成了南方的区域性问题,南方文化成了美国最特殊的部分。
如果美国维持在13个州而不曾向西扩张的话,奴隶制的问题也许不至于非得在血泊中解决。路易斯安那购地、兼并得克萨斯与俄勒冈、墨西哥战争,使美国的疆域成倍地扩大,新领地上是否允许奴隶制存在成为南北对抗的焦点。在自由主义占主流并且已经开始工业化的北方看来,奴隶制早已变得无法容忍,如果再让它扩展到新领地,等于承认它在全国范围内再次合法化,岂不成了历史的倒退?而南方也意识到,如果奴隶制不能扩展到西部,南方必将萎缩,建国初期的南北势力平衡必将彻底丧失。围绕奴隶制的南北对抗终于越出了妥协范围,南方惟有以独立来试图摆脱困境。但是正如林肯所说,联邦是不容分裂的,美国要么全部变成奴隶制,要么全部自由。
内战是两种制度的决战,自由主义的美国清理门户,一举摧毁了奴隶制——其体内的畸瘤。战后,南方完全统一到北方自由资本主义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中去,挣脱羁绊重归一体后的美国活力洋溢,生机勃勃。但对失败的南方来说,这是一次脱胎换骨的痛苦经历。
第四节 南方的理论困境
1南方的杰斐逊传统
南方虽然有摆脱不了的奴隶制,但这并没有妨碍它形成和北方同样的自由主义传统。美国革命的成功是弗吉尼亚绅士和马萨诸塞清教后裔联手抗英的结果,双方在共和立宪上也无分歧,他们领导新生的共和国长达半个世纪。更有意思的是,开国诸贤中最重要的自由民主代表杰斐逊正是一位南方人,整个南方都为他感到自豪,维护着他的传统。当杰斐逊领导他所称的“1800年革命”将美国引向更民主的道路时,南方正是他的老根据地。
为什么恰恰是一位大奴隶主成了美国民主的代言人?这若非虚伪,岂不匪夷所思?其实看来奇怪,却也不怪,事情毕竟就这样发生了。也许正是因为有了奴隶,自由人才感到他们彼此间的平等,希腊城邦的民主也是与奴隶制并存的。在南方,奴隶主们以一种优越的主人心态表现得宽容大度,他们在主持大庄园的过程中学会了管理国家的本领,庄园主之间有风度地平等参与公共事务。而同是社会中的上层,北方的富人必须面对一个心怀不满、易于骚动的底层。相比之下,南方绅士要安全得多,因此也容忍得多。奴隶是不容易作乱的,而下层白人由于种族优越论的安抚,也得到心理满足而与他们认同。在当时,相信白人优越与信仰人类平等似乎并不矛盾。
杰斐逊书写“人生而平等”时,也许就处于这样一种历史心态中,他的民主理论不能以“虚伪”二字轻易处置。与其他革命领袖一样,杰斐逊并不赞成奴隶制,在《独立宣言》初稿中,他曾写了一段谴责奴隶制的话,但由于当时大敌当前,必须一致对付英国,大陆会议以团结为重而将其删去。奴隶制与独立宣言的自由平等理念相去甚远,实在无法自圆其说,杰斐逊对此当然再清楚不过。但是对于一种如此深深编织进南方社会的历史产物,他也奈何不得。每当想起他钟爱的共和国里潜藏着这个隐患,他便惶恐不已,为他的国家感到战栗。也许他唯一可以庆幸的是,他总算没有活到大祸临头的那一天。
革命时期,美国政治人物无论南北,对奴隶制可以说基本上都持否定态度,视之为“不得已之恶”,虽容忍,却不为之辩护。制宪者们在合众国宪法中默认了奴隶制,因为他们不想冒新生联邦分裂的危险。倘若当时不容忍,南北肯定成不了一个国家。但是宪法从头到尾没有出现“奴隶”一词,表明制宪者们耻于提及它,因为奴隶制与革命立国的精神完全不符。他们还在宪法中规定,奴隶的进口必须在二十年后结束。很有可能,他们是希望奴隶制在南方能像在北方一样自然消亡,因而暂且搁置,存而不论。
2卡尔洪?护奴隶制:强调州权和少数权利
到了19世纪上半叶,奴隶制在美国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并且由于领土西扩,一次又一次地引起南北关于奴隶制的冲突。虽然双方达成1820年的密苏里妥协和1850年的大妥协,但是问题仅仅被推迟和搁浅,从未得到真正解决。
南方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前景暗淡,一是北方因为启动工业化而实力大增,二是庞大的西部已经崛起。西部由于地理自然条件和经济人文因素,更可能与反对奴隶制的东北部联合,而不是与他们站在一起。南方已被逼向少数地位,再不可能与北方势均力敌,其社会结构也必将随之面临危险。为了确保自己的地位和制度原封不动,南方在1830年前后开始放弃原先的立场,改变策略,为保障自己的未来作准备。
作为南方代表的南卡罗来纳州联邦参议员约翰•卡尔洪是美国内战前政坛三巨头之一,当时丹尼尔•韦伯斯特代表北方,亨利•克莱代表西部。卡尔洪原本是坚定的联邦主义者,后来由于充分意识到南北冲突的严重性和南方面临的险境,不得不改变立场,为本地区的利益辩护。他死于内战前的1850年,临终前不久,他在国会的发言中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断言,联邦正在分裂,已经不存在全国性的政党了,连教会也成了区域性的,原因是北方的强大打破了制宪时南北的区域平衡。北方控制了联邦政府,将关税强加于无助的南方,还不让南方平等地进入新领地。他还抱怨,从1835年开始废奴主义者不断地攻击南方体制。然而和所有自知理亏的人一样,卡尔洪只是一味抱怨别人对他说三道四,却绝口不提奴隶制本身是否应该受到攻击。
卡尔洪指出,1790年宪法刚实施时,全国人口近400万,北方只比南方多45万人。当时共有16个州,南北各8个。由于奴隶按五分之三个自由人计算,所以北方在众议院和选举人团中略占优势,但仍在南方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而这种平衡是当时各州愿意加入联邦的基本原因。到了1840年,这一平衡已被打破,全美总人口达到1700万,北方将近1000万,南方只有700多万,相差约240万。北方有众议员135人,南方只有87人,相差近50人。北方在州数上也超过了南方,因此在参众两院和选举人团里都占绝对优势。由于他们左右着政策倾向,南方被排斥在公共领地之外,无法建立新州,照此发展,趋势只会越来越有利于北方。
更有甚者,北方仇视南方的社会组织和种族关系,视之为美国的污点,必欲消灭之。北方两党对废奴宣传不仅从未加以制止,反而逐渐受其影响,大众亦然,连强大的宗教体系也未能抵制,他们的这一仇视随时可能转化成行动。在北方的绝对控制之下,联邦政府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立法来为他们服务,而南方却完全无力阻止这个政府来摧毁南方的现存体制。联邦的纽带已然被削弱瓦解了,除武力外,将再无维系的力量,因此南方已经无法安全而有尊严地留在联邦内。应该说,卡尔洪的推理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准确地预见了事态的发展。南方确实只剩两条路可走——要么废奴,要么脱离。遗憾的是,他始终无反思之诚意,从不反求诸己。
奴隶制最初并非南方所特有,但是南方天然的气候和农作物,以及殖民时期地多人少的情况,在那片土地上历史地形成了以奴隶制为核心的种植园经济。而南方人又是各殖民地中最英国化、贵族化的。如果说新英格兰清教徒是反对英国而来到美洲,准备着在另一种制度下过另一种生活,那么,弗吉尼亚的庄园主们正是为了到美洲来当英国绅士的,他们要将英国的一套照搬到北美来,这一当老爷的心态和奴隶制倒正相吻合。一旦种植园奴隶制正式形成,它就影响到南方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切政治、经济、文化无不围绕着奴隶制连成一体,形成僵固的传统,难以自我纠正。北方在独立后取消了奴隶制,奴隶制便成了南方的区域性问题,南方文化成了美国最特殊的部分。
如果美国维持在13个州而不曾向西扩张的话,奴隶制的问题也许不至于非得在血泊中解决。路易斯安那购地、兼并得克萨斯与俄勒冈、墨西哥战争,使美国的疆域成倍地扩大,新领地上是否允许奴隶制存在成为南北对抗的焦点。在自由主义占主流并且已经开始工业化的北方看来,奴隶制早已变得无法容忍,如果再让它扩展到新领地,等于承认它在全国范围内再次合法化,岂不成了历史的倒退?而南方也意识到,如果奴隶制不能扩展到西部,南方必将萎缩,建国初期的南北势力平衡必将彻底丧失。围绕奴隶制的南北对抗终于越出了妥协范围,南方惟有以独立来试图摆脱困境。但是正如林肯所说,联邦是不容分裂的,美国要么全部变成奴隶制,要么全部自由。
内战是两种制度的决战,自由主义的美国清理门户,一举摧毁了奴隶制——其体内的畸瘤。战后,南方完全统一到北方自由资本主义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中去,挣脱羁绊重归一体后的美国活力洋溢,生机勃勃。但对失败的南方来说,这是一次脱胎换骨的痛苦经历。
第四节 南方的理论困境
1南方的杰斐逊传统
南方虽然有摆脱不了的奴隶制,但这并没有妨碍它形成和北方同样的自由主义传统。美国革命的成功是弗吉尼亚绅士和马萨诸塞清教后裔联手抗英的结果,双方在共和立宪上也无分歧,他们领导新生的共和国长达半个世纪。更有意思的是,开国诸贤中最重要的自由民主代表杰斐逊正是一位南方人,整个南方都为他感到自豪,维护着他的传统。当杰斐逊领导他所称的“1800年革命”将美国引向更民主的道路时,南方正是他的老根据地。
为什么恰恰是一位大奴隶主成了美国民主的代言人?这若非虚伪,岂不匪夷所思?其实看来奇怪,却也不怪,事情毕竟就这样发生了。也许正是因为有了奴隶,自由人才感到他们彼此间的平等,希腊城邦的民主也是与奴隶制并存的。在南方,奴隶主们以一种优越的主人心态表现得宽容大度,他们在主持大庄园的过程中学会了管理国家的本领,庄园主之间有风度地平等参与公共事务。而同是社会中的上层,北方的富人必须面对一个心怀不满、易于骚动的底层。相比之下,南方绅士要安全得多,因此也容忍得多。奴隶是不容易作乱的,而下层白人由于种族优越论的安抚,也得到心理满足而与他们认同。在当时,相信白人优越与信仰人类平等似乎并不矛盾。
杰斐逊书写“人生而平等”时,也许就处于这样一种历史心态中,他的民主理论不能以“虚伪”二字轻易处置。与其他革命领袖一样,杰斐逊并不赞成奴隶制,在《独立宣言》初稿中,他曾写了一段谴责奴隶制的话,但由于当时大敌当前,必须一致对付英国,大陆会议以团结为重而将其删去。奴隶制与独立宣言的自由平等理念相去甚远,实在无法自圆其说,杰斐逊对此当然再清楚不过。但是对于一种如此深深编织进南方社会的历史产物,他也奈何不得。每当想起他钟爱的共和国里潜藏着这个隐患,他便惶恐不已,为他的国家感到战栗。也许他唯一可以庆幸的是,他总算没有活到大祸临头的那一天。
革命时期,美国政治人物无论南北,对奴隶制可以说基本上都持否定态度,视之为“不得已之恶”,虽容忍,却不为之辩护。制宪者们在合众国宪法中默认了奴隶制,因为他们不想冒新生联邦分裂的危险。倘若当时不容忍,南北肯定成不了一个国家。但是宪法从头到尾没有出现“奴隶”一词,表明制宪者们耻于提及它,因为奴隶制与革命立国的精神完全不符。他们还在宪法中规定,奴隶的进口必须在二十年后结束。很有可能,他们是希望奴隶制在南方能像在北方一样自然消亡,因而暂且搁置,存而不论。
2卡尔洪?护奴隶制:强调州权和少数权利
到了19世纪上半叶,奴隶制在美国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并且由于领土西扩,一次又一次地引起南北关于奴隶制的冲突。虽然双方达成1820年的密苏里妥协和1850年的大妥协,但是问题仅仅被推迟和搁浅,从未得到真正解决。
南方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前景暗淡,一是北方因为启动工业化而实力大增,二是庞大的西部已经崛起。西部由于地理自然条件和经济人文因素,更可能与反对奴隶制的东北部联合,而不是与他们站在一起。南方已被逼向少数地位,再不可能与北方势均力敌,其社会结构也必将随之面临危险。为了确保自己的地位和制度原封不动,南方在1830年前后开始放弃原先的立场,改变策略,为保障自己的未来作准备。
作为南方代表的南卡罗来纳州联邦参议员约翰•卡尔洪是美国内战前政坛三巨头之一,当时丹尼尔•韦伯斯特代表北方,亨利•克莱代表西部。卡尔洪原本是坚定的联邦主义者,后来由于充分意识到南北冲突的严重性和南方面临的险境,不得不改变立场,为本地区的利益辩护。他死于内战前的1850年,临终前不久,他在国会的发言中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断言,联邦正在分裂,已经不存在全国性的政党了,连教会也成了区域性的,原因是北方的强大打破了制宪时南北的区域平衡。北方控制了联邦政府,将关税强加于无助的南方,还不让南方平等地进入新领地。他还抱怨,从1835年开始废奴主义者不断地攻击南方体制。然而和所有自知理亏的人一样,卡尔洪只是一味抱怨别人对他说三道四,却绝口不提奴隶制本身是否应该受到攻击。
卡尔洪指出,1790年宪法刚实施时,全国人口近400万,北方只比南方多45万人。当时共有16个州,南北各8个。由于奴隶按五分之三个自由人计算,所以北方在众议院和选举人团中略占优势,但仍在南方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而这种平衡是当时各州愿意加入联邦的基本原因。到了1840年,这一平衡已被打破,全美总人口达到1700万,北方将近1000万,南方只有700多万,相差约240万。北方有众议员135人,南方只有87人,相差近50人。北方在州数上也超过了南方,因此在参众两院和选举人团里都占绝对优势。由于他们左右着政策倾向,南方被排斥在公共领地之外,无法建立新州,照此发展,趋势只会越来越有利于北方。
更有甚者,北方仇视南方的社会组织和种族关系,视之为美国的污点,必欲消灭之。北方两党对废奴宣传不仅从未加以制止,反而逐渐受其影响,大众亦然,连强大的宗教体系也未能抵制,他们的这一仇视随时可能转化成行动。在北方的绝对控制之下,联邦政府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立法来为他们服务,而南方却完全无力阻止这个政府来摧毁南方的现存体制。联邦的纽带已然被削弱瓦解了,除武力外,将再无维系的力量,因此南方已经无法安全而有尊严地留在联邦内。应该说,卡尔洪的推理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准确地预见了事态的发展。南方确实只剩两条路可走——要么废奴,要么脱离。遗憾的是,他始终无反思之诚意,从不反求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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