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美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 作者:钱满素 2007-06-26 10:02
洛克的后继者们将宽容的概念逐渐从宗教延伸到道德和政治领域,在这过程中,宽容本身也在向价值中立延伸。宽容确实允许不同价值和信仰的共存,但决非放弃价值判断,更不是价值真空。宽容就是容忍异议或异端,观点一致就无所谓宽容。宽容就是说:我有我的价值,你有你的价值,我不同意你,但你可以拥有自己的观点和价值,我不会强加于你。可以说,宽容是不以美德相求,只以法纪约束。它本身就是一种明确的价值,宽容不等于价值中立,提倡宽容者有权坚持自己的价值。
在提出宽容的那一代,以及其后对信仰迫害尚有记忆的那几代,他们在提倡宽容之时有着自己十分明确的价值和目的。可是久而久之,宽容的目的被渐渐忘却,宽容似乎等同于不作价值评判,而民主社会的平等意识又无疑将不同价值推向平等,因为每一种价值都是平等的人所拥有的,所以政府没有权利、个人也没有权利,声称一种价值优于另一种。宽容于是一步步演变成了价值中立,而所谓价值中立距离无价值也只有一步之遥了。中立的最终结果无非是将所有的价值一概抹平——无是无非,无善无恶,无高无低,无美无丑。在历史上,一种积极的思想被推向极端,终于丧失其合理性而沦为谬误的事并不新鲜,极端的思想往往由于显得十分彻底而颇具迷惑性。
就这样,价值被解构掉了,宽容也被瓦解掉了,因为它隐含着不平等的价值判断,而价值中立由于显得十分“平等”而深受欢迎,至少是难以拒绝。可是在价值中立中长大的一代人完全失去了价值的指引,精神如浮萍无依,不能不感到无所适从。布鲁姆在形容这代人的精神状态时写道:
这种不确定的或无限的未来和缺少有拘束力的过去,意味着这些年轻人的心灵处在一种像天地初开时第一批人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精神上一片空白、无牵无挂,独往独来,与事事、人人无固有的或绝对的关系——一样的状态。他们能够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情,却没有特别的理由想做特别的事情。他们不仅可以自由选择地方,而且可以自由决定信仰上帝还是做无神论者,或者干脆做不可知论者,不作选择;自由决定是正正派派做人,还是游戏人生,或者不作选择;自由决定要不要结婚,要不要维持婚姻,要不要孩子——诸如此类,无穷无尽。生活中没有什么不可缺少的规范,没有道德,没有社会压力,也没有为之献身的东西,因而不会影响青年走向或背离这些方向的任何一个,不过却有指向每一走向的欲望,并且带有支持这些欲望的相互矛盾的理由。
在价值缺失、目标游离的状态下,宝贵的选择自由和丰富的机会对他们成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从过去的独霸真理发展到宽容,再从价值中立发展到无价值,似乎是走完了逻辑的一圈,因为可以想象,无价值必将导致混乱,最后仍是价值的独霸。
庄子早就在《齐物论》中描绘过价值中立的境地:齐物即万物齐一,没什么本质区别,人不过是为了一私之利和一偏之见争斗不休,才寻找各种托词。庄子主张将万物等量齐观,那样人类就无争执了,天下就太平了。然而,尽管庄子充满诗意的雄辩令人折服,却没有一个王朝将其奉为圭臬,因为一个齐是非、等万物的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庄子想的也许是息事宁人,但价值中立决不能保证偃旗息鼓——既然你的价值不比我的高,我又为什么不能取而代之呢?事实也正是如此,价值中立换不来容忍与和平。
即便价值中立真的导致彼此容忍,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十足的平庸,因为每个人必须小心翼翼,避免对任何价值作出评判,这样的心态想必很脆弱。同时,既然没有高尚卑劣之分,自然也不会再有高尚的冲动,也不会再有优秀、杰出和美德了。不,根本无所谓美德了。这样的社会忙于扯平,满足于扯平,很难有什么进步可言。价值中立很像是自由主义在走向自己的反面,从尊重个人权利出发,发展到赋予一切生活方式以同等的价值,个人的特点和价值也就被抹掉了。
平等作为人类公认的价值和追求的目标,也没有悠久的历史。但平等的要求一旦产生,它的发展之快是惊人的。托克维尔早就注意到,美国民众对平等的兴趣远远超过对自由的向往。从《独立宣言》宣布人生而平等开始,美国人很快走完了从追求政治平等到机会平等,再到经济平等的道路,如今价值中立又往前推进了一步,因为价值是道德的体现,所以从本质上说就是在追求道德平等。如果说政治平等旨在取消贵贱,经济平等旨在取消贫富,那么道德平等就旨在将好人坏人一笔勾销了,也就等于否认人是具有道德抉择能力的,否认人类社会是有道德的。将一个自我放纵、危害社会的人与一个严于律己、造福社会的人在道德上扯平,这怎么能让人信服?在这种平等思想指导下,邪恶不嚣张才奇怪呢。
人们厌倦了道德评判,选择不作评判,这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是可以理解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合理的?但却不能无限延伸,否则物极必反。完全不作道德评判与任意强加道德评判虽然性质截然不同,但危险是同样的。如果道德可能平等,那只有当人都成为天使,或者成为动物,天使的价值自然都会是真善美的,动物也没有道德上的高低,只有食物链上的高低。
凡是有人的地方就必有价值,价值中立是否真的存在令人怀疑。因为价值中立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如果你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你就不能反对别人的价值不中立,否则岂非违背了自己的中立原则?所以从逻辑上讲,一个是非分明的“政治正确者”是不可能保持价值中立的,也不可能同时又是文化多元主义者。在一个问题上要求绝对主义,在另一个问题上又要求相对主义,这也算价值中立吗?一个社会的权威价值通常是强势群体的价值,价值中立的口号无疑有利于弱势群体维护自己的价值,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将价值中立作为维权的武器用场亦很有限,因为弄不好它很快就会引起反弹。
从最好的意义上说,价值中立就是政府保持中立,尊重每个公民拥有决定自己价值观的权利。但政府的中立也不可能是绝对的,因为一个国家必须有统一的法度,否则国将不国,而法度本身必然体现一定的价值观。当年摩门教徒要求在犹他建州,被联邦政府拒绝,就是因为他们实行多妻制,而美国法定的一夫一妻制就体现了美国人对婚姻和两性关系的一种价值观。
世界上存在的价值观都有其历史形成的原因,也有其某种合理性,但是走到极端都有可能变成谬误,所以关键是在两个极端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度,一个健康的平衡点。虽说价值标准有一定的相对性,但这相对性也是相对的。因为作为人类,我们多少会有一些共同的价值,好的价值应该是更符合人性和道德的,诸如对生命和人格的尊重,对自由、平等、民主、和平、进步、文明的追求等等都是人类普遍认同的价值,至少在今天是全球性的,各种价值只要放到这种普遍的价值前衡量一下,孰优孰劣就不难分辨了。
洛克在论宽容时说过,“只要让真理独立自主地行动,它一定能够很好地生存下来。”真理如何独自行动呢?那就是辩论。走向共识的路不是价值中立和沉默,而是公开公平的辩论。真理怕什么呢?是真理就必然越辩越明。价值是内在的信念,任何强加于人的做法都不会见效,只有在健康自由的讨论中,才能找到不同价值相处的最佳平衡点。一方面要克服狭隘的排他性,反对那种唯我正确、独占真理的霸道霸气,另一方面要克服无是无非、无优无劣的道德虚无,这样才能使人类更好地彼此理解,和平相处。
在提出宽容的那一代,以及其后对信仰迫害尚有记忆的那几代,他们在提倡宽容之时有着自己十分明确的价值和目的。可是久而久之,宽容的目的被渐渐忘却,宽容似乎等同于不作价值评判,而民主社会的平等意识又无疑将不同价值推向平等,因为每一种价值都是平等的人所拥有的,所以政府没有权利、个人也没有权利,声称一种价值优于另一种。宽容于是一步步演变成了价值中立,而所谓价值中立距离无价值也只有一步之遥了。中立的最终结果无非是将所有的价值一概抹平——无是无非,无善无恶,无高无低,无美无丑。在历史上,一种积极的思想被推向极端,终于丧失其合理性而沦为谬误的事并不新鲜,极端的思想往往由于显得十分彻底而颇具迷惑性。
就这样,价值被解构掉了,宽容也被瓦解掉了,因为它隐含着不平等的价值判断,而价值中立由于显得十分“平等”而深受欢迎,至少是难以拒绝。可是在价值中立中长大的一代人完全失去了价值的指引,精神如浮萍无依,不能不感到无所适从。布鲁姆在形容这代人的精神状态时写道:
这种不确定的或无限的未来和缺少有拘束力的过去,意味着这些年轻人的心灵处在一种像天地初开时第一批人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精神上一片空白、无牵无挂,独往独来,与事事、人人无固有的或绝对的关系——一样的状态。他们能够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情,却没有特别的理由想做特别的事情。他们不仅可以自由选择地方,而且可以自由决定信仰上帝还是做无神论者,或者干脆做不可知论者,不作选择;自由决定是正正派派做人,还是游戏人生,或者不作选择;自由决定要不要结婚,要不要维持婚姻,要不要孩子——诸如此类,无穷无尽。生活中没有什么不可缺少的规范,没有道德,没有社会压力,也没有为之献身的东西,因而不会影响青年走向或背离这些方向的任何一个,不过却有指向每一走向的欲望,并且带有支持这些欲望的相互矛盾的理由。
在价值缺失、目标游离的状态下,宝贵的选择自由和丰富的机会对他们成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从过去的独霸真理发展到宽容,再从价值中立发展到无价值,似乎是走完了逻辑的一圈,因为可以想象,无价值必将导致混乱,最后仍是价值的独霸。
庄子早就在《齐物论》中描绘过价值中立的境地:齐物即万物齐一,没什么本质区别,人不过是为了一私之利和一偏之见争斗不休,才寻找各种托词。庄子主张将万物等量齐观,那样人类就无争执了,天下就太平了。然而,尽管庄子充满诗意的雄辩令人折服,却没有一个王朝将其奉为圭臬,因为一个齐是非、等万物的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庄子想的也许是息事宁人,但价值中立决不能保证偃旗息鼓——既然你的价值不比我的高,我又为什么不能取而代之呢?事实也正是如此,价值中立换不来容忍与和平。
即便价值中立真的导致彼此容忍,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十足的平庸,因为每个人必须小心翼翼,避免对任何价值作出评判,这样的心态想必很脆弱。同时,既然没有高尚卑劣之分,自然也不会再有高尚的冲动,也不会再有优秀、杰出和美德了。不,根本无所谓美德了。这样的社会忙于扯平,满足于扯平,很难有什么进步可言。价值中立很像是自由主义在走向自己的反面,从尊重个人权利出发,发展到赋予一切生活方式以同等的价值,个人的特点和价值也就被抹掉了。
平等作为人类公认的价值和追求的目标,也没有悠久的历史。但平等的要求一旦产生,它的发展之快是惊人的。托克维尔早就注意到,美国民众对平等的兴趣远远超过对自由的向往。从《独立宣言》宣布人生而平等开始,美国人很快走完了从追求政治平等到机会平等,再到经济平等的道路,如今价值中立又往前推进了一步,因为价值是道德的体现,所以从本质上说就是在追求道德平等。如果说政治平等旨在取消贵贱,经济平等旨在取消贫富,那么道德平等就旨在将好人坏人一笔勾销了,也就等于否认人是具有道德抉择能力的,否认人类社会是有道德的。将一个自我放纵、危害社会的人与一个严于律己、造福社会的人在道德上扯平,这怎么能让人信服?在这种平等思想指导下,邪恶不嚣张才奇怪呢。
人们厌倦了道德评判,选择不作评判,这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是可以理解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合理的?但却不能无限延伸,否则物极必反。完全不作道德评判与任意强加道德评判虽然性质截然不同,但危险是同样的。如果道德可能平等,那只有当人都成为天使,或者成为动物,天使的价值自然都会是真善美的,动物也没有道德上的高低,只有食物链上的高低。
凡是有人的地方就必有价值,价值中立是否真的存在令人怀疑。因为价值中立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如果你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你就不能反对别人的价值不中立,否则岂非违背了自己的中立原则?所以从逻辑上讲,一个是非分明的“政治正确者”是不可能保持价值中立的,也不可能同时又是文化多元主义者。在一个问题上要求绝对主义,在另一个问题上又要求相对主义,这也算价值中立吗?一个社会的权威价值通常是强势群体的价值,价值中立的口号无疑有利于弱势群体维护自己的价值,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将价值中立作为维权的武器用场亦很有限,因为弄不好它很快就会引起反弹。
从最好的意义上说,价值中立就是政府保持中立,尊重每个公民拥有决定自己价值观的权利。但政府的中立也不可能是绝对的,因为一个国家必须有统一的法度,否则国将不国,而法度本身必然体现一定的价值观。当年摩门教徒要求在犹他建州,被联邦政府拒绝,就是因为他们实行多妻制,而美国法定的一夫一妻制就体现了美国人对婚姻和两性关系的一种价值观。
世界上存在的价值观都有其历史形成的原因,也有其某种合理性,但是走到极端都有可能变成谬误,所以关键是在两个极端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度,一个健康的平衡点。虽说价值标准有一定的相对性,但这相对性也是相对的。因为作为人类,我们多少会有一些共同的价值,好的价值应该是更符合人性和道德的,诸如对生命和人格的尊重,对自由、平等、民主、和平、进步、文明的追求等等都是人类普遍认同的价值,至少在今天是全球性的,各种价值只要放到这种普遍的价值前衡量一下,孰优孰劣就不难分辨了。
洛克在论宽容时说过,“只要让真理独立自主地行动,它一定能够很好地生存下来。”真理如何独自行动呢?那就是辩论。走向共识的路不是价值中立和沉默,而是公开公平的辩论。真理怕什么呢?是真理就必然越辩越明。价值是内在的信念,任何强加于人的做法都不会见效,只有在健康自由的讨论中,才能找到不同价值相处的最佳平衡点。一方面要克服狭隘的排他性,反对那种唯我正确、独占真理的霸道霸气,另一方面要克服无是无非、无优无劣的道德虚无,这样才能使人类更好地彼此理解,和平相处。
看过此书的网友也看过了
相关阅读
|
>>热点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