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外的开放式基金(5)
美国开放式共同基金 作者:里·格雷米林 2007-04-19 10:45
在美国,1998年这个缺口被16万亿美元的家庭储蓄覆盖之后还有剩余,共同基金约占这16万亿美元的1/4。上表显示,其他国家没有哪一个能用家庭储蓄覆盖缺口。从历史上看,日本、德国、法国、英国和其他许多国家的居民把他们的个人储蓄全部放到保守的固定收益工具上,因为他们依靠雇主和政府为其退休需求提供基金。人口结构——特别是人口老龄化使社会保障方案几乎不可能负担——正在迫使全世界的政府意识到个人储蓄必须成为解决办法的一部分?结果,许多国家比如日本和德国最近已经采用或正在采用类似于401(k)计划或个人退休账户的税收优惠方案。
如果表15-1所示的5个国家的公民投资于共同基金来弥补退休的缺口,达到美国已达到的程度,这就意味着立刻产生额外的1.5万亿美元基金需求。从这一点来看,Scudder Kemper公司一位负责人的评估显而易见是正确的:“对所有的公司来说,国际市场上充满了成长的机会。在国际市场上每家公司都展开了投资。”但仍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在哪里、怎样才能进行最好的投资?
(一)机会的问题——欧洲还是日本?
没有人会持有异议:欧洲和日本在接下来的10年里将是共同基金增长机会最多的两个地区。尽管如此,行业评论员在哪里能立刻出现最有希望的机会方面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简要说来,像这样的争论仍在继续。在单一的同类市场里,日本拥有可转化成基金的巨额财产,但是文化和结构方面的阻碍将使这种转化成为一个漫长而缓慢的过程。依然处于多国分裂状态的欧洲市场,尽管只稍小一点点,但共同基金可能近期更容易渗透进去,特别是对于外来的共同基金。
日本。日本的巨大吸引力来自那些目前投资于低息储蓄账户和储蓄存单的巨额财产。比如2000年和2001年,超过1万亿美元的10年期邮政储蓄存单即将到期,在目前储蓄利率最高不到1%的情况下,日本投资者面临着将这部分资金再投资的需求。2000年年初,日本基金行业的现有和潜在投资者都在怀着巨大的期望等候着参与到这部分巨额资金的处理中来。
另外,几个在过去已经制约日本基金行业发展的因素于2000年正逐步消除。大爆炸法规打破了证券公司在基金销售中的垄断地位并放松了外国基金在日本的销售。1999年日本股市在经历了长达10年的糟糕表现之后似乎有恢复的迹象,股票投资,作为共同基金投资的动力,其对日本民众的吸引力超过了80年代泡沫经济崩溃之后的任何时期。日本政府即将为公众提供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工具,其类似于对美国共同基金行业产生巨大影响的401(k)计划。某些人看到这些与80年代初期美国相似的因素,预测投资于共同基金的日本财产再分配将类似于美国曾经经历的情况。1999年和2000年,共同基金的主管人员、咨询公司和研究人员担心还需要多长时间情况才会发生变化。日本投资者在尝试理解有风险和不熟悉的事物方面具有不情愿的传统,这使得日本共同基金行业的普及程度如果要达到美国的水平需要15~20年的时间。基金行业的咨询公司Cerulli,不看好美国基金公司在日本的发展机遇。在Cerulli看来,日本投资者与生俱来的保守性只能慢慢地克服,一个准备进入日本市场的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投资者教育方面承担昂贵的、长期的义务。然而,截至1999年基金业的大腕如富达、高盛、景顺和美林积极并成功地在日本从事基金销售业务。
欧洲。2000年整个欧洲可用于基金投资的财产接近于日本和美国,但对于基金投资,欧洲仍未形成一个整体。除了欧元、欧洲的UCITS法令和欧盟希望能鼓励跨国交易的努力以外,直到2000年对于基金市场参与人来说欧洲各个国家的边境仍然是一大障碍。不同国家依然采用不同的销售策略,而且往往受控于当地的金融机构,德国和意大利的银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同国家的民众在投资方法上依然显示出文化方面的差异,比如法国人喜欢货币市场基金,而英国人更偏好股票基金。而且税收的问题依然存在。
从历史上看,欧洲税收法律的规定使离岸基金与特定国家内部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相比,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简言之,相对于具有同样投资策略的国内基金,当地投资者将可能会为离岸基金支付更多税款,包括直接税(比如以分红收入税的形式)和间接税(比如以基金或投资水平差额税的形式)。举例来说,持有离岸基金的意大利投资人须就基金收入和资本利得分配缴纳一定水平的税款,而持有国内基金的投资人则不必为此纳税。
普华永道1997年在评论欧洲的共同基金税法时,是如此总结的:“如果一个人准备(我们自己很犹豫)对基金提供的税后收益的领域进行总结,情况是:被本国投资者投资的本国基金很少被击败。”
这些文化、销售、纳税方面的差异制约了共同基金的跨国销售。如果仅仅是通过在卢森堡或爱尔兰设立离岸基金然后卖给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国投资人的方法,基金公司?不能冲击欧洲的基金市场。上述国家的基金管理人(如意大利)也无法轻易地将基金销售给另一国家(比如德国)的投资者。尽管离岸基金有一些成功的案例,2000年投资者的大部分资金还是投资于由本国发起和管理的基金。对基金公司来说,这种分裂状态降低了经济规模和它们本来可以实现的盈利能力,比如说1998年,欧洲基金平均管理的资产规模只有美国的1/8。即使许多观察家相信欧洲货币联盟和欧元会减少各国之间的障碍,但未解决的问题是,上述情况要花费多长时间。
除了上述挑战,许多人相信2000年欧洲处于基金爆发性增长的边缘。从1992~1997年的5年时间里,西欧国家的基金资产已经翻了一番,1998年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曾预测到2010年为止将有13万亿美元的资金流入欧洲股市,大部分是通过共同基金的形式。FEFSI是类似于ICI的欧洲组织,其负责人和他的ICI同事打赌说欧洲的基金行业在25年内将超过美国。美国基金公司已经纷纷涌入欧洲——截至2000年,几乎每一家大型的美国基金公司都已经出现
在?欧洲市场,业务范围从与当地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到本地化机构运作。
如果表15-1所示的5个国家的公民投资于共同基金来弥补退休的缺口,达到美国已达到的程度,这就意味着立刻产生额外的1.5万亿美元基金需求。从这一点来看,Scudder Kemper公司一位负责人的评估显而易见是正确的:“对所有的公司来说,国际市场上充满了成长的机会。在国际市场上每家公司都展开了投资。”但仍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在哪里、怎样才能进行最好的投资?
(一)机会的问题——欧洲还是日本?
没有人会持有异议:欧洲和日本在接下来的10年里将是共同基金增长机会最多的两个地区。尽管如此,行业评论员在哪里能立刻出现最有希望的机会方面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简要说来,像这样的争论仍在继续。在单一的同类市场里,日本拥有可转化成基金的巨额财产,但是文化和结构方面的阻碍将使这种转化成为一个漫长而缓慢的过程。依然处于多国分裂状态的欧洲市场,尽管只稍小一点点,但共同基金可能近期更容易渗透进去,特别是对于外来的共同基金。
日本。日本的巨大吸引力来自那些目前投资于低息储蓄账户和储蓄存单的巨额财产。比如2000年和2001年,超过1万亿美元的10年期邮政储蓄存单即将到期,在目前储蓄利率最高不到1%的情况下,日本投资者面临着将这部分资金再投资的需求。2000年年初,日本基金行业的现有和潜在投资者都在怀着巨大的期望等候着参与到这部分巨额资金的处理中来。
另外,几个在过去已经制约日本基金行业发展的因素于2000年正逐步消除。大爆炸法规打破了证券公司在基金销售中的垄断地位并放松了外国基金在日本的销售。1999年日本股市在经历了长达10年的糟糕表现之后似乎有恢复的迹象,股票投资,作为共同基金投资的动力,其对日本民众的吸引力超过了80年代泡沫经济崩溃之后的任何时期。日本政府即将为公众提供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工具,其类似于对美国共同基金行业产生巨大影响的401(k)计划。某些人看到这些与80年代初期美国相似的因素,预测投资于共同基金的日本财产再分配将类似于美国曾经经历的情况。1999年和2000年,共同基金的主管人员、咨询公司和研究人员担心还需要多长时间情况才会发生变化。日本投资者在尝试理解有风险和不熟悉的事物方面具有不情愿的传统,这使得日本共同基金行业的普及程度如果要达到美国的水平需要15~20年的时间。基金行业的咨询公司Cerulli,不看好美国基金公司在日本的发展机遇。在Cerulli看来,日本投资者与生俱来的保守性只能慢慢地克服,一个准备进入日本市场的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投资者教育方面承担昂贵的、长期的义务。然而,截至1999年基金业的大腕如富达、高盛、景顺和美林积极并成功地在日本从事基金销售业务。
欧洲。2000年整个欧洲可用于基金投资的财产接近于日本和美国,但对于基金投资,欧洲仍未形成一个整体。除了欧元、欧洲的UCITS法令和欧盟希望能鼓励跨国交易的努力以外,直到2000年对于基金市场参与人来说欧洲各个国家的边境仍然是一大障碍。不同国家依然采用不同的销售策略,而且往往受控于当地的金融机构,德国和意大利的银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同国家的民众在投资方法上依然显示出文化方面的差异,比如法国人喜欢货币市场基金,而英国人更偏好股票基金。而且税收的问题依然存在。
从历史上看,欧洲税收法律的规定使离岸基金与特定国家内部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相比,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简言之,相对于具有同样投资策略的国内基金,当地投资者将可能会为离岸基金支付更多税款,包括直接税(比如以分红收入税的形式)和间接税(比如以基金或投资水平差额税的形式)。举例来说,持有离岸基金的意大利投资人须就基金收入和资本利得分配缴纳一定水平的税款,而持有国内基金的投资人则不必为此纳税。
普华永道1997年在评论欧洲的共同基金税法时,是如此总结的:“如果一个人准备(我们自己很犹豫)对基金提供的税后收益的领域进行总结,情况是:被本国投资者投资的本国基金很少被击败。”
这些文化、销售、纳税方面的差异制约了共同基金的跨国销售。如果仅仅是通过在卢森堡或爱尔兰设立离岸基金然后卖给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国投资人的方法,基金公司?不能冲击欧洲的基金市场。上述国家的基金管理人(如意大利)也无法轻易地将基金销售给另一国家(比如德国)的投资者。尽管离岸基金有一些成功的案例,2000年投资者的大部分资金还是投资于由本国发起和管理的基金。对基金公司来说,这种分裂状态降低了经济规模和它们本来可以实现的盈利能力,比如说1998年,欧洲基金平均管理的资产规模只有美国的1/8。即使许多观察家相信欧洲货币联盟和欧元会减少各国之间的障碍,但未解决的问题是,上述情况要花费多长时间。
除了上述挑战,许多人相信2000年欧洲处于基金爆发性增长的边缘。从1992~1997年的5年时间里,西欧国家的基金资产已经翻了一番,1998年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曾预测到2010年为止将有13万亿美元的资金流入欧洲股市,大部分是通过共同基金的形式。FEFSI是类似于ICI的欧洲组织,其负责人和他的ICI同事打赌说欧洲的基金行业在25年内将超过美国。美国基金公司已经纷纷涌入欧洲——截至2000年,几乎每一家大型的美国基金公司都已经出现
在?欧洲市场,业务范围从与当地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到本地化机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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