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序言(1)

美国开放式共同基金 作者:里·格雷米林 2007-04-17 04:38

  时间可追溯到半个多世纪前,当我打开1949年12月份那期《财富》杂志,发现共同基金行业的时候,作为一名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我坐在当时还崭新的燧石图书馆(Firestone Library)的阅览室里,考虑着16个月以后要递交的毕业论文的选题。我决心要完成一个在普林斯顿大学前人从未涉猎过的课题(对亚当·斯密、卡尔·马克思及凯恩斯勋爵的研究已被前人穷尽,不再是我考虑的范围)。我很快就意识到我已经找到了我所要探讨的题目。正如事后所证实的那样,我也同时发现了令我受益无穷的职业,我终生事业之凝聚点以及至今仍令我追寻的使命:为共同基金持有人服务。

  多年前我所读的那篇文章的标题为《波士顿的大笔钱》。该文集中阐述了“马萨诸塞州投资者信托”,这是基金史上最为悠久的基金(它成立于1924年),是当时最大的基金(资产为2.8亿美元),它同时也是费用支出最低的基金(费用支出为0.33%)。这就是为什么在本书的第二章“美国共同基金简介”中,我们要从“马萨诸塞投资者信托”谈起,这并非偶然的选择。这本你正捧在手中阅读的书的第二章将深刻全面地阐述共同基金的简要历史。

  《美国开放式共同基金》是一本非常重要的著作。该书由国家投资公司服务协会赞助,由才能卓著的权威人士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合伙人里·格雷米林(Lee Gremillion)撰写。此书的到来正合时宜。如果此书在25年之前写出,它将被视为共同基金的丧钟,因为那时共同基金资产规模极小,仅为340亿美元,并呈现收缩状态,可谁又能够预料到在第二个千年结束和第三个千年开始之间的10年中,席卷共同基金行业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化呢?

  在阅读此书时,不禁回忆起50多年前第一次接触共同基金行业时的情景。在读《财富》的那篇文章之前,我对共同基金一无所闻,甚至也不能回想起对股票和债券的理解,以后,我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我的论文引用了23本书籍、13篇文章以及亚瑟·威森伯格出版公司(Arthur Wiesenberger & Company)至今每年仍出版的三种经典投资公司手册作为参考文献,我还阅读了事后促成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颁布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全部4 217页报告,我自认为对共同基金业有了相当深刻的了解。

  我把毕业论文的题目定为《投资公司的经济学角色》。该文章在探索投资公司在共同基金行业中所扮演的各种可能角色的同时,阐明了一个虽然简单但含义广泛的准则。文章在简介中指出:“共同基金的基本职责是必须始终不渝地对基金持有人负责”,并在结论中说道:“投资公司巨大增长的潜能取决于它为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服务的能力……取决于它采用尽可能最有效、最诚信、最经济的方式,为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管理操作的能力……投资公司的主要职能是管理投资组合”。时至今日,我仍继续坚持上述理念。

  继早期对共同基金行业进行研究之后,随后我加入公司(Wellington Management Company)在共同基金的园地耕耘了25年,并在1967年成为其首席执行官。正像现在一样,我曾是一个勤奋坚定的参与者,涉猎了共同基金行业内各项业务——行政管理、操作、市场营销及投资管理,到1974年,我自认为我已经谙熟了对共同基金所需了解的一切。然而今天,当我纵览过去25年共同基金行业天翻地覆的巨变时,我有时会疑惑如果我仍想在这令人惊奇的业务中作为一个积极的参与者的话,我是否了解了任何我需要掌握的知识。

  《美国开放式共同基金》解救了我。这本书在填补令我困窘的知识缺陷方面发挥了主要的作用。该书主旨为基金运作方式,覆盖了基金业的历史(切记:“忽视历史的那些人将一次次受到历史给予的惩罚”)、行业结构、投资管理“前台”(有价证券组合监督管理)和“后台”(系统运行工作);基金会计核算、审计、法律功能及现在可以处理两亿基金持有人账户的过户代理机构、客户服务、各类分销方法(包括经纪人、直销商、银行和机构销售渠道所面临的挑战以及所有这些销售渠道在广告宣传和退休投资领域所面临的类似挑战),日趋渐起的全球化趋势及具有特别影响的由电子业务和电子商务革命给基金业带来的巨大变化。

  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该书为基金业内人士、大学生以及任何对基金业有着特殊兴趣的人所提供的广博而综合的信息和知识,但令我印象更为深刻的是该书的公正性以及对当今基金业遇到的许多有争议性问题讨论的公正不倚的态度。一个行业存在着争议不足为奇,我经常把它描绘成“狗吃狗的竞争”。各种基金在诸多方面的竞争——如在分销渠道、市场营销、广告、基金创设、投资组合政策及投资策略等方面——无疑显现出任何激烈竞争行业所表现的特点。

  但正是由于基金行业内部缺少成本竞争,因而成本竞争显得更加引人注目。记得马萨诸塞投资者信托1949年的资产为2.8亿美元,其费用比率为0.33%?然而到1999年,尽管其资产增加了30倍,达85亿美元,但其费用比率已提高到0.88%,费用额增加了80倍。尽管去年马萨诸塞投资者信托费用比率比股票基金1.61%的平均费用比率低了近50%,但这两个数字(指0.88%和1.61%)却都说明一个道理:令人惊讶的共同基金管理的规模经济并没有被基金的持有人所充分分享——如果只是被持有人部分分享了的话。人们不必因为对《美国开放式共同基金》在详细研究基金费用时(基于可获得的有限公共信息),采用了广义的基金成本——既包括管理费用,又包括了销假费用、交易费用和机会成本持有异议,就同意上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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