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云老居士《保富法》之管见

保富法 作者:聂云台 2007-07-02 04:48

  佛子

  窃读大著,揭出天道、天理、中道、示人。以为存心做事的标准,初忠后善,无容赞辞。但为学佛同志,于术语不同处,似亦有应予说明者,以期佛儒同而不同之点,不致常人误会,混而不分,姑就所见,表示一二,是否有当,仍请高明裁之。

  儒者之称天道,或可作大道解。谓一切事物,都该括在内也。在佛经,则谓之业果,即一切由造业所得的果报。所谓有为法也。有为法,以生灭为相,与儒书言天道之阴阳消长相类。此业果有共不共。关于个人者为不共;关于世界者为共。

  一切有为法,范围广大,故称大道。业因无常,果报亦无常。世间苦乐,人事兴衰,势不能久。此心生灭门,所以令诸有情输转不息。然心性本不生灭,从无始来,无明妄动,遂有生灭。儒者未窥不生灭之源。而但会到此阴阳消长,本来平均。平均,即是生灭之交点。此交点常静,有似不生灭;儒者未能违证不生灭理,但能观察此一交点。即以此交点,为阴阳平均之界限,认为定律。故称为太极。名为天理,其实过此交点,依然生灭。此为佛儒教人方法之所由判。

  盖佛则了此生灭,以达不生灭,故得究竟。儒但望此交点相似不生灭以为标准。其实业力所趋。决无真得平均之事。所以循环往复,穷千古而未有已。不过暂得补救耳。佛言万法唯心,心外无法,故可就心识以立言。造业唯心,结果亦唯心。故曰:“一切唯心造。”而果之苦乐,全依业之善恶以为断。欲得何果,皆自心所得做主,不必委诸心外知天命。

  儒家则不然,先于心外檩天,再以心为天君,或称天公,以示人之良心。本与天理合,苟本良心做事,即同依于天理,此不若佛家直接会法归心之为愈。盖儒未出世,犹以天在人上,足以主宰我人耳。故徘徊于天心二者之间,而不作直接痛快之语也。试观天作孽,与自作孽对讲,即可知矣。至云天道亏盈而益谦,唯天福善祸淫等语。若不将佛法会归自心作解,则简直是心外之天,大有黄矣上帝,临下有赫之概,则所谓天道者,不几类于外道之天律哉。

  总之,此篇言天道有三处:一为一阴一阳之天道,似言其相;二为太极阴阳平均(中和)之天道(又称天理、阴阳定律、中道),似言其用;纯粹儒学教人。(间有引《华严经》语。)自成一家言,不容参加佛学道理。今因著者,既引有佛经语,姑据佛理以相发明,读者幸勿勉强和会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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