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4
再说一个实例,就是上海“哈同花园”的主人,近日报纸上常有讥讽的评论:说他们生平,对于慈善事业,不肯多多帮助,并说他有遗产八万万银元。试一设想,财产八万万的收入,就照二厘的利息来计算,每年也应该有一千六百万,如果他们肯将这尾数的六百万元,用作救济贫民之用,那么全上海的难民,就可以得救了。在三年前,上海的难民所中,有十万人,每人的粮食,以每个月两元计算,全年不过才两百余万元。到去年米贵的时候,难民所中的难民才不过一万几千人,每人的月费三十元,一年共五、六百万元,也还不过是他们收入年息的三分之一罢了。再说上海死在马路上的穷人,去年将近有两万多人,前年不过一万多人,再前年不过是几千人,就单说去年米贵,死人最多的时候,如果办几个庇寒所和施粥厂,养活这两、三万人,也不过一年花个五、六百万元就够了。这在他们来说,不过是九牛的一毛,然而这一毛,却是舍不得拔。如果能化几百万元,救几万个穷民;它自己家用,若是没有特别的挥霍,就是无论如何的阔绰,还是可以将一年所余的利息若干万来用作储蓄的。这样一来,一方面得到了美名誉,一方面作了救人的大功德,再一方面又仍然每年增加了若干万的积蓄。这样的算盘,实在是通极了。然而他们却没有这样智慧的眼光,一心只想这一千六百万元,一滴不漏,全部都收到自己的银行帐上,归为己有,任意的挥霍。竟然没有想到这肉身是会死的,自己既无子女,结果财产全归了他人。几万万的财产,一旦变为空花,只是徒然的带了一身的罪业,往见阎王,而且又遗下了一片不美的口碑,留在这个社会。
他们也挂信佛的招牌,但是全不知道《药师经》上开宗明义,就详细的说明了悭贪不舍的罪过。经上说:“有诸众生,不识善恶,惟怀贪吝,不知布施、及施果报;愚痴无智,缺于信根,多聚财宝,勤加守护。见乞者来,其心不喜;设不得已而行施时,如割身肉,心生痛惜。如此之人,由此命终,生饿鬼界,或畜生道。”因为大富之人,钱财有余,自己也没有用处,明知道多数人将会饿死,却不肯施财救济。若是从道德上责备起来,这简直是间接的杀人。积钱最多,力量最大,而不肯布施的,他所负的杀人罪就更重了。譬如见到一个极小的孩子,站在井边,快要落井了;有一个人在旁站着,全不开口,也不拉开这个小孩,而让他落井死了。我们一定会说,这个孩子算是被他杀死了一样。而富人见灾不救,正是一样。何况是大富如此,连利息的一小部分都不肯舍,那么马路上死的几千几万的饥民,岂不是要算他杀死的一样吗!杀死几千几万人的罪过,难道是用骄慢心,以信佛作为幌子,勉强化点挥霍不尽的小钱,作点专卖面子的善事,就以为自己已经是作了功德,便可以免除一切的罪过么?我想恐怕天地鬼神,决不会如此含糊的宽恕他。所以我说这一段事实,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分别真伪,打破心里的悭贪,切不可蹈积财不施的覆辙!
俄国的大文豪托尔斯泰曾说过:“现在社会的人,左手进了一百万元,右手布施了一、二元,就称为是大慈善家。”由此可知这种行为,是世界的通病。但普通人,还情有可恕,至于信佛的人,应当勉力改之。总要大家发起真是慈悲心,救济一切苦难同胞,以念佛修慧为正行,以力行种种善事。救人修福为助行,庶与佛法福慧双修,正助分明,不偏不枯才好。我略将上文结束,条例如下:
他们也挂信佛的招牌,但是全不知道《药师经》上开宗明义,就详细的说明了悭贪不舍的罪过。经上说:“有诸众生,不识善恶,惟怀贪吝,不知布施、及施果报;愚痴无智,缺于信根,多聚财宝,勤加守护。见乞者来,其心不喜;设不得已而行施时,如割身肉,心生痛惜。如此之人,由此命终,生饿鬼界,或畜生道。”因为大富之人,钱财有余,自己也没有用处,明知道多数人将会饿死,却不肯施财救济。若是从道德上责备起来,这简直是间接的杀人。积钱最多,力量最大,而不肯布施的,他所负的杀人罪就更重了。譬如见到一个极小的孩子,站在井边,快要落井了;有一个人在旁站着,全不开口,也不拉开这个小孩,而让他落井死了。我们一定会说,这个孩子算是被他杀死了一样。而富人见灾不救,正是一样。何况是大富如此,连利息的一小部分都不肯舍,那么马路上死的几千几万的饥民,岂不是要算他杀死的一样吗!杀死几千几万人的罪过,难道是用骄慢心,以信佛作为幌子,勉强化点挥霍不尽的小钱,作点专卖面子的善事,就以为自己已经是作了功德,便可以免除一切的罪过么?我想恐怕天地鬼神,决不会如此含糊的宽恕他。所以我说这一段事实,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分别真伪,打破心里的悭贪,切不可蹈积财不施的覆辙!
俄国的大文豪托尔斯泰曾说过:“现在社会的人,左手进了一百万元,右手布施了一、二元,就称为是大慈善家。”由此可知这种行为,是世界的通病。但普通人,还情有可恕,至于信佛的人,应当勉力改之。总要大家发起真是慈悲心,救济一切苦难同胞,以念佛修慧为正行,以力行种种善事。救人修福为助行,庶与佛法福慧双修,正助分明,不偏不枯才好。我略将上文结束,条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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