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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学习读本 作者:中国保监会普及保险知识编写组 2007-07-04 04:18

  16.财产保险主要有哪些险种?

  根据我国的分类标准,财产保险可以分为四大类,即财产损失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其中,财产损失保险细分为:火灾保险(企财险、家财险)、运输工具保险(机动车辆、船舶、飞机保险)、工程保险(建工险、安工险、科技工程保险、机器损坏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内陆、海洋、航空保险)。

  (1)企业财产保险(简称企财险)。企业财产保险是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保险标的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主要险种之一,对一切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或行政、事业单位均适用。

  (2)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室内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我国目前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有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两全险等险种。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又分为灾害损失险和盗窃险。

  (3)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相关的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不定值财产保险。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的承保对象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车辆和特种车辆。机动车辆保险包括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及附加险。机动车辆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第一大险种。

  (4)工程保险。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保险(简称建工险)和安装工程保险(简称安工险)。建筑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业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对被保险人在工程建筑的过程中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一切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安装工程险是建筑工程险的“姐妹”险种。它专门承保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矿企业的机器设备或钢结构建筑物在整个安装、调试期间,由于责任免除以外的一切危险造成保险财产物质损失、间接费用以及安装期间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而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

  (5)船舶保险。船舶保险是指以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其碰撞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运输工具保险中的主要险种之一,一般分为内河船舶保险和远洋船舶保险。船舶保险一般采用定期保单或航程保单。

  (6)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保险。

  (7)特殊风险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包括航天保险、核电站保险等,这类险种的主要特点是技术难度高、价值高、风险高。

  (8)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专门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

  (9)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他人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类型,但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按我国的习惯属于机动车辆保险类别。

  (10)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将信用交易中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进行投保,当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义务而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向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11)保证保险。保证保险属于一种担保业务,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被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当被保证人违约或不忠诚而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权利人会向保证人索赔获得补偿。保证保险通常有指名保证和总括保证两种承保方式。指名保证以指定的法人或自然人为被保证人,总括保证则以集团内的全体人员为被保证人。

  22.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事项:①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②保险标的;③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④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⑤保险价值;⑥保险金额;⑦保费以及支付方式;⑧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⑨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⑩订立合同的时间等。

  (1)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是某一主体区别于其他主体的符号。住所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的主要生活场所及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明确名称和住所对合同的履行,如保费的催缴、提出索赔、给付保险金均十分重要。因此,在保险合同中,要载明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2)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各种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及身体。保险标的是确定保险金额的重要依据。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风险项目。保险责任因保险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由保险人确定保险责任的范围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内容载于合同中。如我国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火灾、爆炸、雷电、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免除又称除外责任,是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风险项目,如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保险标的的损失属于责任免除。作为责任免除的风险通常有:道德风险、损失巨大并且无法计算的风险项目。责任免除涉及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保险合同中应载明。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目的在于明确保险人的赔付范围。

  (4)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保险期间是保险人和投保人约定的保险责任的有效期限,又称保险期限。它既是计算保费的依据,又是界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有关时限的依据。保险期间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间,保险人仅对承保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是非确定性的,因而,明确保险期间是十分重要的。确定保险期限通常有两种方式:自然时间期限和行为时间期限。前者是根据保险标的保障的自然时间所确定的保险期限,常以年为计算单位,如企财险等;后者是根据保险标的保障的运动时间所确定的保险期限,常以保险标的的运动过程为计算单位,如建筑工程保险、航空运输保险分别以工程时间和航程时间作为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必须在条款中予以明确。

  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是保险人开始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时间,如我国企财险的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一般为起始日的零时。值得注意的是,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未必与保险期限的起始时间完全一致,当事人可以就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做出特别约定,但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之内。

  (5)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约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它是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通常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应相当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根据承保方式的不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也不同。在定值保险的情况下,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在不定值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时,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当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时,该保险为超额保险。

  (6)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是计算保费的依据,是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重要依据。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根据保险价值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则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7)保险费。保险费简称保费,是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即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而向投保人收取的费用,作为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内容承担给付责任的对价。保险费率通常用百分比或者千分比来表示。保费及保险费率由保险人预先计算并载明于合同中。

  (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在保险合同中,还应载明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的办法,包括赔偿或给付的标准和方式。原则上,保险人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不负责以实物进行补偿或者负责恢复原状,但是合同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如现金赔付、修复等方式。约定赔偿或给付时一般还规定免赔额(或免赔率),免赔分为相对免赔和绝对免赔,设置前者主要是为了减少小额赔付手续,设置后者主要是为了控制保险人的责任。

  (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关违约责任的内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也可以直接载明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争议处理是发生保险合同争议时采用的处理方式,对于合同争议,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的方式,包括仲裁或诉讼。

  (10)特约条款。此外,在合同的基本条款之外,当事人可以另外约定具有某些特定内容的条款,以使基本条款中具有弹性的条款所涉及的权利与义务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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