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假象

私人生活史 I 作者:菲利浦•阿利埃斯与乔治•杜比 2007-07-18 05:18

  这种夫妻关系传到西方了吗?没有。美德与责任是不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和睦的婚姻固然可敬,但在婚姻制度里并没正式提出。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不和是令人震惊的。这在新的道德规范中也是存在的,与斯多葛派哲学相关,它以和谐的夫妻关系为典范,要求在家庭中效仿,结果却成了矫揉造作。不和谐的婚姻已成了他人谈笑的话柄或失败的事实。有教化作用的婚姻是新道德中成功婚姻的标志。当塞内卡和普林尼谈到他们的婚姻生活时,用了伤感的语调,流露出以之为榜样的高尚而又谨慎的目的,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妻子的地位与以往不同了。在旧道德法规下,妻子和仆人地位相同,都受到丈夫的管制。而在新道德法规下,她们和丈夫的朋友地位等同。在希腊和罗马人的社会生活中,朋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塞内卡来说,婚姻的条约在各个方面都与友谊协定相当。那么这样的实际结果是什么呢?我觉得有很多。首先丈夫与妻子谈话的口气或在公共场合对她们的称呼就发生了很大变化。

  可以说,是人们观念上的变化导致了这种道德伦理的变革。经过一个世纪的文化和社会学研究,许多历史学家坦白地承认他们无力解释文化的变化。他们甚至对是什么原因促使这种变化产生的毫不知情。显然,斯多葛派的思想并不是这种变化的原因。新的道德思想在与斯多葛派相对立的主张中,或者在斯多葛派的思想和中立的思想中都占有优势。

  一位新柏拉图主义的哲学家普鲁塔克对这种变化的努力与斯多葛主义拉开距离。后者是新柏拉图哲学的强劲敌手。普鲁塔克也推崇夫妻恩爱理论。他认为这是一种更高形式的友谊。元老普林尼没有学派,他选择了辩术而非智慧。在信中他自称是个好男人,而且声称他关于任何事的观点都是典型的罗马元老的教义的正确观点。例如,他认为再婚是值得赞赏的,就算双方是出于生育的目的。因为婚姻只是手段,是爱让夫妻走到一起的。他声称自己与妻子的关系是高尚的,有感情的。他十分尊敬妻子,给她以最深的情感。现代读者一定会努力回忆起我们所说的这个女人是一个童养媳,为了钱和地位,她草草地嫁给了普林尼。另外一个态度中立的元老泰西塔斯承认与传统相反,他认为一个女人可以陪着丈夫随军去统治一个地方,虽然这实际上是军事任务,而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女性的。他觉得妻子的陪伴会为丈夫增加士气,给他力量而不会减弱他的斗志。

  在此状况下,斯多葛派学者也同样接纳了新的道德思想,因为它已经成功推广,并且今后也会为人们所认同。但是斯多葛派的拥护者众多,他们的呼声极高。他们让人误以为自己是新道德思想的传播者而非受骗者。我故意用“受骗者”这个词,是因为斯多葛教义没有强迫他们传播盛行的道德思想。实际上正好相反。斯多葛主义最初的文本中说,道德应追求上帝的公平、自我满足和对财富处之泰然。他们可以给出关键的理由来揭示自我满足的自然规律,然后鼓励人们恪守这一规律,以达到最终目的。个人被强迫接受他们的社会角色,因为这与自我满足、人类的怜悯天性和需要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这种哲学观很容易招来政治和家庭制度的批判。最初斯多葛派主义也是如此,由于受到部分富人和文人的追捧,斯多葛主义实际上成了流行道德的复杂版本:一个人依照制度对自己和别人尽责。这种类似的教义内化成了道德教训。例如,婚姻被认为是男女之间的一种友谊——一种不平等的友谊,我们已远离了斯多葛派渴求美的欲望和对男孩的爱的时代(这被他们认为是典型的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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