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 隶 制 度

私人生活史 I 作者:菲利浦•阿利埃斯与乔治•杜比 2007-07-18 05:19

  塞内卡说,死亡会在你不注意的时候来临:你可能遭遇沉船或抢劫。普林尼在信中提醒他的一位朋友说:“虽没有强大的力量,至少你的奴隶会用生命和死亡来威胁你。”他的朋友罗巴斯特和奴隶们一起旅行并且没了踪影,从此再没有人见过他。“他是被仆人们杀害的吗?”在美因斯的一个墓志铭上,记载了一个30岁的奴隶主被奴隶杀害的悲剧。那个犯罪的奴隶也跳进河里自杀了。罗马人生活在对奴隶难以名状的恐惧中。虽然天生地位低微,但奴隶是主人家庭中的一员。主人“爱他”,像父亲一样惩罚他,同时也希望他听话并且“爱戴”自己。奴隶和主人之间的关系是矛盾的,因而很危险。爱会突然变为恨。现代犯罪学记录了一些女仆犯下的残忍罪行,她们一开始都表现出对主人的完全忠心。

  奴隶不是一件东西,而是一个人。尽管“残暴的主人”残忍地对待自己的奴隶,但同时也给了他们这一职责:做好奴隶,全心全意地服侍主人。古代社会有两种财产:男人和物品。盖仑写道,我的父亲总是教导我不要把物质上的损失当作是不幸,如果我的牛马或是奴隶死了,我就不会悲伤。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加图都有这样的感慨。同样,今天还会有官员说,我损失了一架机关枪和20个人。

  因为奴隶是私有财产,因而是劣等人,而他的主人是上等人,并且通过对奴隶的统治来维护自己尊贵的地位。沦为奴隶是命里注定的而非巧合。今天对古代奴隶制心理学上的类比是带有种族偏见的。主人所拥有的权力是无条件的而不是谁规定的,因而主人与奴隶之间的关系与雇主与受雇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奴隶是完全忠实的仆人,虽然不公平,但是主人与奴隶之间是两个人的关系。主人“爱护”他的奴隶。为什么主人不爱他的狗?雇主不爱他的好工人?殖民者不爱他忠实的人民?失去了20个部下的官员爱他的部下,也被他的部下所爱。古代奴隶制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它为隶属关系和个人的权力增加了感情色彩。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奴役不仅仅只是一种生产关系。虽然地位低下,但奴隶们在经济、社会甚至政治、文化中都做出了很大贡献。少数奴隶还很富裕,比很多自由人的权力都大。他们的种族根源已经不重要了。征服被征服者以及帝国边境的奴隶买卖,只提供了一小部分劳动力。奴隶们自我繁衍生息,弃婴和沦为奴隶的自由人都使奴隶的队伍不断壮大。奴隶一旦生下孩子,不管其父亲是谁,都从属于主人,就像牲畜的后代也属于主人一样。由主人来决定是养他的奴隶的孩子还是丢弃他们,甚至像对待不要的小猫一样淹死他们。有一个希腊故事讲述了一个身为奴隶的情妇的痛苦:她一想到她的主人(情人)会杀了他们的孩子,她就害怕。一本笑话集中就有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玩世不恭的家伙和他的奴隶有了一个孩子,他的父亲劝他把孩子杀了,但他回答说:“你先让我杀了我的孩子,接着你会让我杀了你的孩子。”就像我们已经知道的,弃婴是普遍现象,不仅仅在穷人中司空见惯,就连贩卖奴隶的人也经常拾起丢在寺院或垃圾堆边的弃婴。最后并且很重要的是,贫穷迫使穷人们把他们的新生儿卖给奴隶贩子(他们在婴儿的母亲还来不及看上一眼或是爱她们的孩子之前就偷偷地把血淋淋的婴儿从子宫中取出)。还有一些成人为了不致饿死,卖身为奴隶。一些有野心的人也这么做,希望可以成为贵族的管家或是帝王的财务官。我想这可能就是拥有至高权力、极度富有的帕拉斯的故事。他是高贵的阿卡狄亚人的子孙,他卖身为奴并成为了皇室家庭的一个管家,继而当上财政大臣和克劳狄皇帝的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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